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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家全 《贵州教育学院学报》2014,(2)
中国是否在立法中确立取得时效制度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不少学者主张在民事立法中设立取得时效,但是取得时效在中国不仅缺乏历史的继承基础,而且与中国核心价值体系的目标要求不和谐。同时,取得时效与中国的现有国情和相关物权法律制度不契合,因此,取得时效在中国存在诸多立法困境。在取得时效的适用日渐衰微,有关法律制度(不动产登记、善意取得等)日益完善的情况下,中国民事立法不必确立取得时效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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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莉娟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9(4):41-43
取得时效是传统民法中重要制度之一,我国法律应确认地上权的取得时效已是民法理论界的共识,但对其具体适用仍存在分歧。从取得时效的法律功能入手,立足我国国情,结合国外立法例,对地上权的取得时效是否应以未登记的不动产为限,是否应以善意为要件,地上权取得时效是否具有溯及力,取得后期限如何等几个问题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6.
论取得时效制度的经济根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人类社会古代取得时效制度产生的原因来看,取得时效是统治阶级用来鼓励人们充分使用他人的废弃物,以达物尽其用,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的一项法律制度。当前我国农村存在的抛荒土地现象是取得时效赖以产生的经济根源。市场经济的秉性要求合符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取得时效制度为微观经济主体提供了一个自发配置资源的自动机械,通过这个机械,闲置的财产可以在合理的时间内配置到需要它的人手中,以达“物尽其用,财尽其效”,这正是市场配置资源规律,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是确立取得时效制度的基础,我国个人财产的取得时效应该在民事立法中率先确立。 相似文献
7.
何静 《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5):80-83
无罪推定原则已为当今世界多数法治国家所公认,其诉讼价值毋庸质疑。虽然我国学者大多主张确立这一原则,但对我国是否已确立这一原则尚未形成统一认识。我国立法应尽快确立无罪推定原则。这不仅在刑事诉讼中有重要作用,将对于我国人权保护制度的完善也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8.
时效在民法上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一定的时间而导致的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的制度。它可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两种,两在构成条件方面具有共同之处,在适用范围方面有所不同。完善取得时效是对诉讼时效的补充。取得时效制度与我国法律体系是融洽的,而且不能被其他制度所替代,完善取得时效制度是我国现实经济的要求。 相似文献
9.
何静 《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0(4):80-83
无罪椎定原则已为当今世界多数法治国家所公认,其诉讼价值毋庸质疑。虽然我国学者大多主张确立这一原则,但对我国是否已确立这一原则尚未形成统一认识。我国立法应尽快确立无罪推定原则,这不仅在刑事诉讼中有重要作用,将对于我国人权保护制度的完善也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0.
罗楚琼 《三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5):20-23
作为一项古老的民事法律制度,取得时效制度由来已久。它起源于古罗马法,并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采纳,该制度的优越性不言而喻。我国由于受苏联思想观念和立法技术的影响颇深。只采用了单一的时效制度,并未规定取得时效制度。现已颁行的《物权法》依旧没有关于该制度的规定。学界关于我国是否有必要构建该制度的争论经久不衰。但经济、道德和法律等因素决定我国有构建取得时效制度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相似文献
11.
建立我国民法中的取得时效制度有助于权利的实际行使,有效地防止权利空洞化。综观取得时效制度的发展历史和中国社会变革时期的实际需要,取得时效制度具有充分的法理依据,在我国建立和取得时效制度利大于弊。从取得时效制度的适用要件、时效期间、中止和中断以及取得时效的援用等方面,构建我国的取得时效制度。 相似文献
12.
孙爱民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18(3):21-22,26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典对当事人举证的责任期间未作规定,使得我国的举证责任制度无法落到实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举证时效问题作了专门规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确立了我国的民事举证时效制度,但这只是司法解释的一种尝试,有待进一步探讨和完善。 相似文献
13.
江让美 《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6):21-23
时效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包括取得时效和诉讼时效两种制度,其功能在于通过限制民事权利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但在我国《民法通则》中,对时效制度的规定很少并过于原则,缺乏操作性。本文反思时效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综合国外有关时效制度的先进立法经验,构思如何完善我国的时效制度。充分发挥其制度功能。 相似文献
14.
何静 《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5)
无罪推定原则已为当今世界多数法治国家所公认 ,其诉讼价值毋庸质疑。虽然我国学者大多主张确立这一原则 ,但对我国是否已确立这一原则尚未形成统一认识。我国立法应尽快确立无罪推定原则 ,这不仅在刑事诉讼中有重要作用 ,将对于我国人权保护制度的完善也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5.
高云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1):29-30
当今世界上各国立法都规定了时效制度。我国也有这方面的规定,但只有诉讼时效而无取得时效的规定,造成现实中诸多财产关系界限不清、发生纠纷难以解决。虽然《民法典草案》规定了取得时效制度,但仅就取得时效制度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取得时效制度应存在值得商榷和完善的地方。笔者从主要从取得时效的含义、建立取得时效制度的必要性,取得时效的立法建议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16.
赵转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4,20(3):128-130
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取得时效制度,是我国未来民法典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其中,如何设计取得时效的构成要件尤为重要。我国取得时效的构成要件应包括两个方面:占有和经过法定的期间。至于善意则不是取得时效的构成要件,但也不容忽视其在取得时效中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
完善我国时效制度刍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诉讼时效”制度移植自前苏联,而前苏联之所以屏弃多数国家惯行的“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将时效制度统一于“诉讼时效”,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意识形态的简单对立。这一制度在实践中一直存在若干问题。“诉讼时效”这一概念在语词上也存在岐义性,不能准确的传达立法者的意图。我国应该采取“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制度。取得时效的一般条件应该为:自主占有、和平占有、公然占有和持续占有满法定期间。 相似文献
18.
娄仲俊 《青海师范大学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09,20(2):15-17
取得时效制度是古罗马法确定的一项所有权取得制度,2002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对取得时效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笔者认为,草案在取得时效制度设计方面有创新,但总体上条文过于简化,难具可操作性。本文在对民法草案相关规定评析的基础上,设计了我国取得时效制度的立法条文,以期对中国民法典的立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9.
林旭霞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1):62-66
从对相关制度的比较分析中可见:在存在动产善意取得、先占以及对遗失物拾得物的占有取得等诸项制度的情况下,动产时效取得仍有其适用的逻辑空间;以不动产登记为核心的现代财产登记制度亦不能取代取得时效的适用价值;设立取得时效制度符合立法的效率原则.设计取得时效制度的核心问题是规范取得时效构成要件.准确界定时效完成后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协调取得时效与财产登记制度、取得时效与物上请求权消灭时效的关系. 相似文献
20.
沉默权是资产阶级革命中反封建的产物。作为一项法律制度,目前已被世界大多数国家所接受。尽管迄今为止有学者对我国确立沉默权制度仍存疑义,但我国要真正走上依法治国的道路,引入并确立沉默权制度有着重要的司法价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