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6 毫秒
1.
《语数外学习(高中版)》2008,(26):50-50
作者投稿至我刊或接受我刊约稿,即视为作者同意授予我刊不少于两年该作品的专有许可使用权,包括但不仅限于该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广播权和电子与网络传播权等。本刊支付的稿酬,已包含授权费用。. 相似文献
2.
《语数外学习(高中版)》2008,(27):63-63
作者投稿至我刊或接受我刊约稿,即视为作者同意授予我刊不少于两年该作品的专有许可使用权,包括但不仅限于该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广播权和电子与网络传播权等。本刊支付的稿酬,已包含授权费用。 相似文献
3.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4):97-105
NFT具有非同质化特征,可使作品在数字环境中生成的虚拟载体被唯一特定,从而为作品虚拟载体的所有权提供证明。NFT的出现可能对传统著作权法中的传播权权利认定带来挑战,对NFT数字作品的铸造、销售、展览行为认定不同于传统数字作品。NFT的铸造类似于深层链接,可类比适用“实质提供”标准将其认定为信息网络传播。NFT数字作品的网络销售不属于信息网络传播,而应被认定为发行行为,适用发行权用尽原则。NFT数字艺术品的高价购买者应拥有将其现场公开展示之权利,可以将此种行为认定为展览,并通过“限量认定+公示”方法将该件认定为原件,从而使其适用展览权例外规定。 相似文献
4.
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为作品传播开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局面,加速了知识文化的传播,但同时也增加了网络作品被侵权的危险。在信息网络时代背景下,合理使用制度依然在网络著作权制度领域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实现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器。本文对信息网络传播权基本问题的研究,希望对实现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完善我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制度以及司法实践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5.
《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15,(9):46-49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在网络技术与数字化技术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为更好地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而产生的著作权方面的拓展性权利。该权利的设置,在全面保护著作权人利益、鼓励创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产生了许多不利影响,特别是对著作权人作品的过度保护不利于作品的流通,进而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从某种意义上说,任何权利设置的最终目的都并非单纯保护某一群体的利益,而是实现利益分配的平衡。信息网络传播权制度的设计应统筹考虑著作权人、网络发展、社会利益等多方因素,具体措施包括对权利的客体作准确具体的分类,设计全方位、多层次的权利限制制度以及建立保护著作权的集体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6.
信息网络传播权控制互联网中作品传播行为。在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的案件中,搜索引擎没有直接提供内容,所以不构成直接侵权,但有可能符合"帮助侵权"的构成要件。"帮助侵权"具有"明知"的主观心态,后者通常适用"通知移除"的规则来加以认定。该规则使得搜索引擎避免陷入侵权之诉的汪洋大海,有利于这一新兴技术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7.
姚光霞 《Journal of Zhangzhou Technical Institute》2009,11(4):133-134
介绍了国内外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设定情况,从法律条文和权属性质方面对网络传播权进行丫释义,分析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对数字图书馆建设的冲突,并提出相应的整合对策。 相似文献
8.
为了应对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以及“三网融合”的时代趋势,防止广播组织者利益遭受损害,202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7条为广播组织者赋予信息网络传播权。从文义解释角度看,“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意味着广播组织者基于播放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于广播电视节目的控制,然而该解释结论将导致广播组织者权客体由“节目信号”改变为“节目”本身,造成著作权与邻接权客体出现交叉重合。司法机关应通过运用法律解释方法限缩第47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文义范围,将其仅适用于行为人通过信息网络将广播组织者播放的非作品或录制品范畴的节目进行双向主动式传播情形,以实现“纸面上的法”向“活的法律”的成功转变。 相似文献
9.
10.
詹启智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4,31(7):125-129
首发权基于著作权法赋予著作权人发表权之首要权益之意,系作者的权利。报刊社可以通过与作者签订授权合同依法获得并非著作权法意义上具有专有权性质的首发权。首发权与专有使用权既有联系又有很大区别。首发权诉求实质上是首发作品的时点垄断权,其经济权利的实质是转载摘编首发作品的报刊社向首发作品报刊社支付的被转载摘编作品的信息使用费。报刊社的首发权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须以公示和转授权成立与第三方许可使用合同为条件。基于报刊社首发权授权、转授权合同难以操作等原因,不应扩大首发权“有效抑制一稿多投行为”等作用。 相似文献
11.
骆幼丁 《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08,24(Z1)
我校英语公开课教学中,多媒体使用是大势所趋。但是在多媒体的教学方法和课件的制作并利用中存在诸多问题。另外建设多媒体资源库势在必行,但是如何建设也需要共同探讨。 相似文献
12.
从应有权利到现实权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学是权利之学。但长期以来,在中国法学献中盛行着一种观念,即:权利只能是法律意义上的权利,离开法律形式的权利是不存在的。本作认为,权利的合法性并不具有必然性,确乎存在着一个不以法律为唯一根据且先于法律而存在的权利;权利有着三种存在形式,即: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和现实权利。依次经历三个发展阶段,即从应有权利到法定权利,最后才是现实权利。现实权利是权利运行的终点,又是新权利运行的起点。只有这样,权利才是真实的和完整的。 相似文献
13.
姜惠琴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9(6):21-24
人格权的权利属性,即人格权到底是一种民法权利还是宪法权利,在法学界一直存在争议。通过对法国、德国法中对人格权规定的分析,分别从宪法的本质、宪法与民法之间的关系和目前我国宪法的司法适用情况,探讨人格权的权利属性问题。最终得出人格权是民法权利的一种,需要通过民法来加以规范和保护的结论。 相似文献
14.
15.
16.
李凤玲 《忻州师范学院学报》2007,23(1):103-105
在公司这种现代企业制度中,股权是股东对股份的所有权,是一种物权、财产权。而股东权是区别于股权的一种社员权,是一种非财产性权利。两者既是相伴而生的一对权利,又是相互独立的一对权利。因此,正确理解股权与股东权的性质及其关系对推动我国公司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受教育权在理论和实践中的多重属性,使得受教育权利在行使过程中会受到多重的划界制约,也产生了权利(权力)之间的冲突现象。受教育权冲突实质上是一种权利行使中的过界现象,具体而言,对受教育权的设定意味着某种限度,如果超越了这个限度,就可能是权利的滥用,就可能侵犯了其他个体或者组织的权利。以权利冲突的视角研究受教育权问题,一方面可以帮助我们正确理解受教育权的本质,另一方面也为当前外部权力对受教育权的介入做了合法性的论证。 相似文献
18.
许亚绒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6(3)
隐私权与知情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已得到了我国宪法的间接保护.但是知情权与隐私权的立法目的和本质的固有矛盾,造成知情权与公共官员隐私权的冲突、公众人物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的冲突.同时我国当前有关公民隐私权与知情权方面基本法律的缺乏,导致现实中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冲突调节无标准可循,无法可依.协调和解决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应该确立权利协调一致、实际恶意等原则.同时加强理论研究,完善隐私权与知情权相关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9.
20.
网络隐私权是隐私权在网络环境下的延伸。由于某些网络主体在“网络社会”中的地位或职能比较特殊,使得他们的行为与公民的网络隐私权息息相关。这类主体常见的主要有:某些政府机关、ISP、某些硬件或软件开发商、其他组织以及网络黑客等。因此我们要明确各类网络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以更好的保护公民的网络隐私权,尽可能的避免网络隐私侵权行为的发生。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