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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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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平等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法定权利,是一项具有实际内容的基本人权,又是法律适用的原则。本文从平等理念的沿革切入,对平等理念在法律中的体现作了简单的阐述,并对我国宪法对于平等权的规定作了简单解读。  相似文献   

2.
平等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法定权利,是一项具有实际内容的基本人权,又是法律适用的原则。本文从平等理念的沿革切入,对平等理念在法律中的体现作了简单的阐述,并对我国宪法对于平等权的规定作了简单解读。  相似文献   

3.
教育平等权作为公民平等权的重要内容已显得越来越重要.然而现实生活中存在侵犯公民教育平等权的现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忽视宪法保护.宪法保护公民教育平等权,是由宪法自身的效力和规范特点决定的.加强我国公民教育平等权的宪法保护的途径在于:培养公民宪法意识,树立教育平等的观念,修改完善宪法,建立宪法司法适用制度.  相似文献   

4.
如今受高等教育权属于一项基本人权已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及诸多有关人权的国际公约所认可并保障。受高等教育权的宪法权利属性不言而喻。我国高等教育资源的相对不足导致受高等教育权与其说是一种社会权,毋宁将其视为一项平等权。受高等教育权能否获得平等保护对于此权之实然享有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5.
世界主要国家以宪法高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进行保护。我国宪法修改使人权保障入宪,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诉讼权利的沉默权并未规定。从人权保障的角度看,我国宪法应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沉默权,并对刑事诉讼法作出相应修改。  相似文献   

6.
我国1982年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作出了规定,但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人权保护体系不完整,缺少人权保护一般条款和人权受侵害时的宪法救济手段。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虽规定了人权保护的一般条款,但并没有规定人权受侵害时的救济手段。在论述我国的人权保护体系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人权保护体系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7.
人权作为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被所有民主国家所认同。西方的宪政精神在清朝末年传入中国,人权思想作为宪政思想的重要内容也被复制到中国,民国初期从1911年至1928年的18年间,政府制定了多部宪法及宪法性文件,每部宪法几乎都对人权的保护作了规定,尽管时人对宪法文本中人权保障内容多持否定态度,但是相对中国几千年来漠视人权、践踏人权来说,是历史的进步。至少它有利于人民依照宪法的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促使人们民主意识的觉醒。  相似文献   

8.
把对弱势群体权利的保护和救济设定为国家基本义务,在宪法上予以确立,需要理论的证成,需要寻求弱势群体宪法保护的正当性。这种正当性即:基于人权保护的需要;基于平等的追求;基于正义的实现;基于秩序与安全的需要。  相似文献   

9.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宪法的高度关怀青少年,将是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宪法上的基本权利条款、国策条款、有关国家义务的规定、宪法原则和精神等都是青少年权益的宪法保护依据,宪法建立起的协调机制、权力监督机制是青少年权益保护的重要途径,宪法监督制度、控制立法不作为、让青少年的权益入宪都将是促进青少年权益保护的具体路径和制度选项。青少年权益的宪法保护,从根本上说,还有待于宪法实施的制度化及其有效运行。  相似文献   

10.
论和谐社会背景下公民教育平等权的宪法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和谐社会背景下,充分认识公民教育平等权,完善我国宪法和宪政制度,发挥宪法在保障公民教育平等权中的作用,对于促进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1.
李虹 《甘肃高师学报》2008,13(1):128-130
宪法的核心和最高价值是保障人权,宪法确认的公民基本权利被侵犯时,如果没有相应的具体法律规定加以保障,也不能直接依据宪法提起诉讼,在公民基本权利不能得到保障的同时,宪法的权威也将被损害。鉴于近年来很多公民宪法权利案件的发生以及我国目前宪法救济制度的不足,建立宪法诉讼制度,使宪法司法化,是树立宪法权成、保障人权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2.
平等是人类数千年来为之奋斗的目标之一.21世纪的今天,平等权已成为了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受教育权是平等权的重要内容之一,而教育则是保障平等权的重要手段之一.相应的,职业教育对公民平等权的保障也起着重要的作用.职业教育是保障公民平等受教育权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公民平等劳动就业权的重要手段,还是保障公民平等获酬权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13.
男女平等,是指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家庭生活各个方面全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但是,这种平等并不是自古就有的.在苏维埃政权下,中国共产党把保障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宪法及各种法律文件中加以确认,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14.
论我国宪法修改程序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宪法几经修改日益完善,但相关程序方面的规定却存在诸多缺失,现行宪法仅对宪法修正议案的提出和表决作了规定。宪法修改须严格遵循一定的程序,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宪法,正逐步成为当代各国宪政建设所奉行的基本准则。依据我国修宪实践,结合各国修宪程序的规定,就完善我国宪法修改程序提出一些较浅显的看法。  相似文献   

15.
人类环境的日益恶化引发了公民的环境权问题。作为法治田家的基本要求,环境权的产生应当具有宪法的基础。传统宪法虽未明确规定环境权,但并不意味着否定环境权,通过对宪法的解释可以发现环境权就跨含其中,这种解释的必要性与可能性来源于社会事实的进化与法律的进步。而当代环境权宪法化的事实更使环境权具备了坚实的宪法基础。  相似文献   

16.
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对于这一条款,学界一直存在争议.在比较各主要成文宪法国家宪法的基础上,提出从受教育权利绝对性与相对性和受教育义务履行者双重性两个方面来进一步探讨该条款,会加深对该条款的理解.  相似文献   

17.
制宪权,一种几近被遗忘的权利,但因为没有完全消失,而被认为是一种权力话语。只要追寻人类权利发展的历史,就会发现制宪权绝不是一种权力,而是一种由权利向权力过渡的"权维",它是连结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纽带和桥梁,它一头挑着国家权力,而另一头却肩负着公民权利,并规定着人类基本权利的发展速度和规模,具有始原性。制宪权这种从权利向权力转变的"权维"形态具有重要性、至上性、稀有性和不可替代性特征。  相似文献   

18.
一方面,每个人因其最基本的贡献完全平等——每个人一生下来便都同样是缔结、创建社会的一个股东——而应该完全平等地享有基本权利、完全平等地享有人权,可以名之为完全平等原则;另一方面,每个人因其具体贡献的不平等而应享有相应不平等的非基本权利,也就是说,人们所享有的非基本权利的不平等与自己所做出的具体贡献的不平等比例应该完全平等,可以名之为比例平等原则。社会所提供的发展才德、做出贡献、竞争职务和地位以及权力和财富等非基本权利的机会,是全社会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是全社会每个人的人权,应该人人完全平等。反之,家庭、天赋、运气等非社会所提供的机会,则是幸运者的个人权利,无论如何不平等,他人都无权干涉;但幸运者利用较多机会所创获的较多权利,却因较多地利用了共同资源"社会合作"而应补偿给机会较少者以相应权利。这就是机会平等原则。  相似文献   

19.
迁徙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在国际公约、各国宪法和其他法律中都有着广泛的规定。我国已经加入W TO,并先后签署了两个国际人权公约。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迁徙自由越来越为我国社会各界所关注。因此,无论从国内社会发展的需要还是从履行国际条约的要求来看,我国都应当尽快在宪法中对迁徙自由加以确立和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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