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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7 毫秒
1.
在外观设计实践中,由于申请人不能准确把握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方式,造成外观设计申请文件不能充分地展现申请人的保护意图,从而在后续程序中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为此,笔者基于《专利审查指南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整理出申请阶段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方式,结合无效阶段无效宣告程序中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标准,辅以实例介绍不同申请策略所限定的保护范围。  相似文献   

2.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的过渡办法》,对於2009年10月1日之前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适用修改前的专利法(即2001年《专利法》)的规定,对于2009年10月、日之后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  相似文献   

3.
第三次修改后的专利法于200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外观设计相关法条的修改是第三次专利法修改的一个重点,随着配套专利法实施条例和审查指南的相继出台.专利法修改给外观设计申请文件的准备、审查及无效带来的一些新变化变得越来越清晰具体。本文拟就新专利法实施后会产生的一些新变化进行介绍,帮助申请人积极应对和适应这些新变化。  相似文献   

4.
一、现行规定和主要观点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保护色彩的相关规定见之于《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27条和第28条。《细则》第27条第2款规定:同时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细则》第28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的设计要  相似文献   

5.
本文针对实际工作中实用新型申请案例的明显新颖性评价进行分析,详细分析我国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专利审查指南》的相关法律法规,探讨使用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实用新型明显新颖性评价的法律依据,并提出解决该问题的可行性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作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之一,简要说明对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具有解释作用,使用状态参考图在特定情形下亦可用于表示除用途、使用方法和场所之外的其他内容。若不考虑使用状态参考图对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的影响,将会与简要说明的记载发生明显抵触,则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时应当考虑使用状态参考图的内容。  相似文献   

7.
《专利法》第33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根据这一规定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中的相关配套规定,无论在专利申请阶段还是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均可修改其专利申请文件,但修改只能在原申请文件的范围内进行。  相似文献   

8.
1906年,澳大利亚出台了第一部外观设计法案,对外观设计进行保护,即《1906年外观设计法》。该法采用登记制,在授权前对申请进行审查。授权的外观设计刊登在澳大利亚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公报》上,同时注明保护期限从申请日计算。  相似文献   

9.
专利申请文件提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后,有多次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机会。申请人在确保获取最大的保护权利范围的前提下,可以对申请文件中存在的缺陷进行主动修改,或者被动修改。而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任何修改,都需要符合我国《专利法》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文以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为核心内容,结合实例阐述权利要求修改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资讯     
我国专利法修改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日前,我国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并将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这次修改征求意见稿中主要的修改建议包括五大板块。一是关于专利权的归属、转让和共有;二是关于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标准;三是关于外观设计保护制度中,提出了修改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增加不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申请主题、允许关联外观设计合案申请、规定简要说明为必须提交的外观设计申请文件、增加外观设计检索报告制度、明确外观设计侵权判断规则等6个方面的修改建议;四是关于强制许可制度中,增加了"无正当理由未实施专利或者实施不充分"作为请求强制许可的理由。建议规定在流行病的出现、蔓延导致公共健康危机等国家紧急状态下可以启动强制许可程序。建议规定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新规则,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颁发专利强制许可,授权中国制药企业制造有关专利药品,并将其出口到有关发展中国家;五是关于专利权的保护中,建议进一步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在专利权的侵权判断标准中,增加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断的等同原则,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判断规则、禁止反悔原则和现有技术抗辩等规定。(据新华社)  相似文献   

11.
《世界发明》2009,(3):22-22
外观设计的分案申请,是指原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中包含两项以上外观设计,申请人将其中一项外观设计从原申请中分出,作为另一件新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出,该被分出的新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分案申请,可享有原申请日。  相似文献   

12.
2020年3月6日,欧盟知识产权局发布《欧盟外观设计发展情况(2010—2019)》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就2010年至2019年间注册共同体外观设计(the 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以下简称RCD)的申请、审查、注册、无效及续展等情况进行了分析和汇总说明。《报告》显示,中国RCD申请增长迅速但缺少全球领导企业,外观设计延期公告制度愈发受到申请人的青睐,EUIPO授权的外观设计的质量普遍较高。本文就《报告》所反映出的EUIPO外观设计申请的优势以及中国外观设计申请存在的不足,提出以下建议:一是继续深化我国与欧盟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二是鼓励外观设计域外申请,提升中国企业全球竞争力;三是探索建立外观设计延期公告制度;四是持续注重提升外观设计专利质量。  相似文献   

13.
发明创造的公开应当符合《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发明专利公报作为一种连续公开的出版物,其公开的内容也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文从专利法第五条规定的内涵出发,分析了《侵权责任法》《出版管理条例》两部法律法规与《专利法》的交叉适用,以患者隐私信息为例,对申请文件中存在的敏感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旨在通过研究该问题,在充分保障申请人利益的同时,维护社会公众和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消除专利申请文件可能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并为相关案件的审查提供理论参考和依据。  相似文献   

14.
外形设计的图或照片通常出现在外观设计专利文件中或工业品外形设计的专业出版物上。粗一看,它与实用新型专利不会有什么太多联系。但实际上,它们之间并不是没有联系,在某些情况下,这些联系甚至还非常紧密。本文将结合工作中的实例对这些联系进行探讨。 一、外观设计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对象的重叠 按照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因此,对于工业品外形设计来说,人们通常会想到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由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15.
引言 根据2010年修改後的《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涉及权利冲突的外观设计无效案件不再以生效处理决定或者判决作为受理的前提条件。然而,修改前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第三款曾经规定,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是未提交生效的能够证明权利冲突的处理决定或者判决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相似文献   

16.
禁止重复授权是专利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对于外观设计专利而言,这一原则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专利法》第二十三条、《专利法》第九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然而,上述原则是否适用于关联外观设计,目前在我国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本文通过分析一组判例,就关联外观设计在司法实践中引发的法律问题提出解决的思路,期待能够以此促成业界的共识。  相似文献   

17.
以美国主导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TPP)签订后,放宽了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修改机会,这对我国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专利审查指南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借鉴。  相似文献   

18.
引言根据2010年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涉及权利冲突的外观设计无效案件不再以生效处理决定或者判决作为受理的前提条件。然而,修改前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第三款曾经规定,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  相似文献   

19.
在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初步审查阶段,允许申请人按照《专利合作条约》和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提交修改文件,并将该修改文件作为审查基础。而申请文件提交的时机、国际局公布文件时间的延迟等特殊情况,会影响申请人提交的修改文件能否作为审查基础。本文通过具体审查实践,对特殊情况下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第28条或第41条和第34条修改的处理方式进行了探讨,并对申请人提交修改文件的时机及策略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20.
《中国专利与商标》2010,101(3):81-86
我国《专利法》在2008年第三次修改时,以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替代了旧法中的检索报告制度。2008年《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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