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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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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广播》2006,(6):79-79
5月15日电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对4家报社记者站记者以新闻报道为名,向基层单位和群众敲诈或诈骗财物的违法违规活动发出通报。通报严肃指出,这几起记者涉嫌敲诈或诈骗案件,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影响了新闻出版行业的声誉。要求各地有关管理部门和各报社针对记者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纠正,将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2.
【前言】2006年5月8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对《中国食品质量报》社等4家报社记者站记者汪启明、孟怀虎、卜军、陈金良以新闻报道为名,向基层单位和群众敲诈或诈骗财物的违法违规活动发出通报。通报严肃指出,这几起记者涉嫌敲诈或诈骗案件,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影响了新闻出版行业的声誉!这次通报犹如一场风暴席卷了整个新闻界,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人民广播电台等全国众多媒体纷纷对此进行了报道或转载,并作出了相关评论。据新闻出版总署官员说,此次通报是近3年来,对违法违规记者处理最集中、力度最大的一次。随后,新闻出版总署、中纪委驻总署纪检组联合召开中央新闻单位记者站管理专项工作会议,要求报社记者站对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相关部门将  相似文献   

3.
2006年5月8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对《中国食品质量报》社等4家报社记者站记者汪启明、孟怀虎、卜军、陈金良以新闻报道为名,向基层单位和群众敲诈或诈骗财物的违法违规活动发出通报。通报严肃指出,这几起记者涉嫌敲诈或诈骗案件,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影响了新闻出版行业的声誉! 这次通报犹如一场风暴席卷了整个新闻界,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人民广播电台等全国众多媒体纷纷对此进行了报道或转载,并作出了相关评论。 据新闻出版总署官员说,此次通报是近3年来,对违法违规记者处理最集中、力度最大的一次。随后。新闻出版总署、中纪委驻总署纪检组联合召开中央新闻单位记者站管理专项工作会议,要求报社记者站对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相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中央新闻单位开设的记者站违纪违规问题自查工作进行检查。 由此,一场针对新闻从业人员腐败问题的打击行动拉开了新的序幕……[编者按]  相似文献   

4.
2006年5月,国务院新闻出版总署通报了《中国食品质量报》社等4家报社记者站记者以新闻报道为名,向基层单位和群众敲诈或诈骗财物的违法违规活动。其中,《中国食品质量报》原四川记者站某副站长自己伪造生猪注水销售的录像带,以“曝光”相要挟敲诈某食品公司30万元《中华工商时报》原浙江记者站站长以批评稿“阅后见报”敲诈浙江省石油总公司18万元;《经济日报》原浙江记者站某副站长以帮助“曝光”为名诈骗1.8万元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连续发生多起报社记者站记者以新闻报道为名,向基层单位和群众敲诈或诈骗财物的刑事案件.中国食品质量报社原四川记者站副站长汪启明、中华工商时报社原浙江记者站站长孟怀虎、经济日报农村版原浙江记者站副站长卜军和中国工业报社原河南记者站常务副站长陈金良因涉嫌敲诈或诈骗,先后被检察机关逮捕.现将有关情况及管理要求通报如下:  相似文献   

6.
近日,新闻出版总署对《中国食品质量报》社等4家报社的4名记者汪启明、孟怀虎、卜军、陈金良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发出通报,上述4人是以新闻报道为名向基层单位和群众敲诈或诈骗财物,已经构成了敲诈或诈骗犯罪。如果说三年前山西繁峙矿难事故报道中11名新闻记者的坠落是因为黑心矿主的物质诱惑,那么《中国食品质量报》社等4家报社的4名记者则是完全由于自身职业道德和社会良知的缺失“,主动”走上的敲诈勒索和诈骗的犯罪道路。从他人引诱犯罪到主动从事犯罪,这一发展过程看似平常,但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危险信号,为新闻工作者、受访者和新闻单位…  相似文献   

7.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网站发布的消息,2006年5月18日,中国工业报社河南记者站常务副站长陈金良被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此前的5月16日,新闻出版总署通报了《中国食品质量报》等4家报社记者站的记者以新闻报道为名,向基层单位和群众敲诈或诈骗财物的违法活动。这是近3年来,对违法违规记者处理最集中、力度最大的一次。虽然这种恶劣行为目前尚属少数,但已对媒介信用构成威胁。加强媒介自律,重塑媒介信用,已成为传媒业持续发展过程中一个十分必要而且长期的任务。  相似文献   

8.
管理     
《传媒》2007,(5):73-73
中央调整新闻出版总署主要领导柳斌杰任署长,新闻出版总署:公务员不得兼任报社记者站站长和记者,新闻出版总署将对期刊进行出版规范检查,8家卫星电视违法药品广告停播,广电总局:邮轮旅游等9个付费电视频道违规播出.[编者按]  相似文献   

9.
记者站病象     
自媒体市场化以来,原来单纯以新闻采访为使命的一些记者站逐渐被赋予经营的功能,由此催生诸如“新闻敲诈”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4月2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报社记者站管理的通知》,推出严禁记者站以“曝光”相要挟向采访对象索取财物等一系列新政。  相似文献   

10.
张玮 《传媒》2014,(12)
正今年3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报了8起典型新闻敲诈案件查处情况。在查办的《中国特产报》《中国经济时报》《企业党建参考报》《西部时报》及其记者违法案件和4家地方媒体记者新闻敲诈案件中,涉案媒体和记者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查处。通报显示,被查处的《中国特产报》因管理混乱,在停刊整顿期间,所聘记者仍然在外进行新闻敲诈,最终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吊销其报纸出版许可证,涉案记者被列入不良从业记录,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是继去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持续开展打击新闻  相似文献   

11.
面对新闻媒体自身的"第一守望" "新闻队伍再不抓职业道德建设,数年之后,将无可用之兵".初听这一惊呼,以为危言耸听,庸人自扰.有偿新闻、虚假新闻、低俗之风、不良广告,虽为"四大公害",似乎也只是个别人私下的肮脏交易,远未发展到那样严重的程度.当看到最近新闻出版总署的通报:四记者涉嫌敲诈或诈骗被逮捕,不禁触目惊心,感觉形势盲目乐观不得.  相似文献   

12.
资讯情报     
《中国传媒科技》2015,(2):23+53
<正>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报第五批典型案件自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九部门部署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各部门协调配合,加强管理,查办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新闻敲诈和假新闻得到有效遏制。2015年2月5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向社会通报了《中国产经新闻》等4起典型案件查办情况。这是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自2014年以来第五次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  相似文献   

13.
传媒观象     
《传媒》2014,(19)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报《中国贸易报》等7起典型违法违规案件
  本刊讯(记者高方)自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九部门印发通知,部署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各部门协调配合,再次查办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新闻敲诈势头得到有效遏制。9月23日,总局向社会通报了《中国贸易报》等7起典型案件。截至目前,总局向社会共通报了23起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本次通报为今年以来的第3次公开通报。7起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相似文献   

14.
陆高峰 《青年记者》2009,(20):87-87
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的《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已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些年来,新闻出版总署为了管好小小的记者站可没少操心。不仅自2003年以来多次发布红头文件,在全国范围内专门开展了报刊社记者站清理整顿工作。仅仅是记者站管理的法规就在1992年5月颁布《报社记者站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  相似文献   

15.
自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九部门部署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以来,查办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2月5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向社会通报了4起典型案件查办情况:1.《中国产经新闻》违法案件查处情况。2013年3月,南昌万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向中国产经新闻报社支付15万元后,获得授权,在江西、海南"组织"《中国产经新闻》宣传内容刊  相似文献   

16.
赵培玺  沙如钢 《传媒》2006,(9):34-36
面对新闻自身的"第一守望" "新闻队伍再不抓职业道德建设,数年之后,将无可用之兵".初听这一惊呼,以为危言耸听,庸人自忧.有偿新闻、虚假新闻、低俗之风、不良广告,虽为"四大公害",也只是个别人私下的肮脏交易,远未发展到那样严重的程度.当看到最近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四记者涉嫌敲诈被逮捕"的通报,不禁怵目惊心,盲目乐观不得.  相似文献   

17.
庞春燕 《传媒》2006,(2):51-51
2006年1月13日,新闻出版总署严肃处理了两起违法违规事件:《中国工业报》河南记者站站长陈金良因新闻敲诈、《现代教育报》记者站因违规经营受到查处。  相似文献   

18.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4月7日在辽宁沈阳召开的全国报刊管理工作会议上表示,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共办理新闻报刊领域群众举报案件556件,其中记者收受钱财、敲  相似文献   

19.
媒体脸谱     
新政未领记者证人员不得在记者站从事新闻业务活动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报社记者站管理的通知》强调:报社记者站依法从事新闻业务活动,必须由持有《新闻记者证》的记者开展工作,未领记者证人员不得在记者站从事新闻业务活动。报社记者站人员须为报社正式在编人员或者与报社签有聘用合同的专职人员;记者站  相似文献   

20.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和<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已于3月1日正式实施.3月8日,新闻出版总署又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及<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地新闻出版局、中央各新闻单位及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等认真贯彻落实"两个管理办法",进一步依法行政,加强监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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