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正>【作品概况】《泰山刻石》又名《封泰山碑》,为始皇东巡第二刻,刻石泰山顶,石残。残石已失。前半部刻于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后半部为秦二世刻于胡亥即位第一年(前209),四面不等,22行,行12字,共222字。李斯小篆。现存岱庙秦二世诏书10个残字,又称"泰山十字"。传世最早、最为著名的有北宋拓本165字和53字本。但以29字、10字拓本较为常见。  相似文献   

2.
七、《泰山刻石》拓刻的流传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在全国各地曾先后刻石七处。及二世立,又尽刻始皇所立刻石。现大都湮没无存,唯存《秦琅琊石》(见图版3)86字和《泰山刻石》10残字,为历代学者视为珍宝。因此  相似文献   

3.
一、概说《秦泰山刻石》,又称《秦碣》、《李斯小篆碑》,刻于秦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现存泰山岱庙东御座院碑亭内,为泰山也是中国书法史上记载现存最早的刻石。据宋刘跂《秦篆谱·序》记载,原刻铭文22行,满行12字,凡刻222字(其中大夫二字合为一字),字径6.1厘米。前12行为始皇刻辞,计144字;后10行为二世诏书,计78字(其中大夫二字合为一字),相传为  相似文献   

4.
《秦诏版》     
<正>【作品概况】《秦诏版》亦称《秦量诏版》,为秦代金石刻文。刻秦始皇二十六年统一度量衡诏书,有的刻秦二世元年同类诏书,或二诏合刻。长方形,长10.8厘米,宽6.8厘米,厚0.4厘米,四角有四个小孔,供固定时钉钉子。铜质青色,铸造于秦始皇执政时期。正面是秦小篆铸成,阴文书刻40字。【观典赏析】秦诏版是意外发现的。1976年在甘肃省镇原县农副公司收购门市部,以0.80元钱当废铜收  相似文献   

5.
公元前221年秦朝一统中国后,实行货币、度量衡、文字等统一的重大改革,其中"书同文",即以《史籀篇》为基础再加省简改易而制定出的秦小篆,影响至今。在"书同文"之后官方通行的文字是"小篆"。《峄山刻石》是秦代小篆的代表作,是公元前219年秦始皇东巡至山东济宁邹城峄山立下的碑刻,后世亦称《峄山碑》,原石已失。其书体和艺术地位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从《峄山刻石》入门学习小篆,被后世推崇为小篆学习的正本溯源的必经之路。  相似文献   

6.
人文知识     
篆书一般分大篆和小篆两类.在文字学著作中,大篆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广义的指所有的古文字,包括甲骨文、金文和其他古代字体;狭义的指春秋、战国时期秦国的文字.大篆一般以籀义、石鼓文为代表.小篆是秦始基统一六国后采用的文字.秦始皇统一中国,发布了"书同文字"的命令.当时官书浩繁,而"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秦始皇一天要看一百二十斤竹木简写成的官文,而且有许多字各诸侯国各有不同写法,统一文字势在必行.小篆就是以大篆为标准,废除六国文字中与泰国不同的文字,由丞相李斯加以整理、简化,做到字有定型的.统一后的字形略长而整齐,笔画圆匀秀美.代表作品有李斯的《泰山刻石》唐李阳冰的《三坟记》等.  相似文献   

7.
正【概述】陕西汉中褒城石门是汉代摩崖刻石的集中地,著名的有《开通褒斜道刻石》《石门颂》《杨淮表记》。石门摩崖大多在路边崖壁上,略加修整后依山而刻。1970年,因修褒河水库,这批刻石被移至汉中市博物馆。《杨淮表记》,又称《司隶校尉杨淮表记》,刻于东汉灵帝熹平二年(公元173年),位于陕西汉中褒谷之石门西壁。碑高266厘米,上宽70厘米,下宽53厘米,无碑额。表记隶书7行,每行24~26字,  相似文献   

8.
正【概述】《开通褒斜道刻石》,全称《汉君开通褒斜道刻石》,俗称《大开通》。刻石在陕西省褒城县(今勉县)北石门溪谷道中,为现存东汉摩崖刻石中最早者。君开通褒斜道,在东汉明帝永平六年(公元63年)开工,永平九年四月竣工,刻石当在工程竣工之后。《开通褒斜道刻石》记叙了汉中太守钜鹿君,奉诏开凿褒斜谷通道及修建有关设施之事。  相似文献   

9.
【题解】阿房宫,秦宫名。《括地志》:“在雍州长安县西北一十四里。”今西安城西北约十公里的阿房村附近,当地人称郿坞岭。《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始皇三十六年灭六国统一天下,“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六国的美人、珍宝都被掠进秦都。“始皇以为咸阳人多,先王之宫廷小”,就在“丰镐之间”“营作朝宫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  相似文献   

10.
【题解】阿房宫,宫名。《史记·秦始皇本纪》:“三十五年(公元前二一二年)始皇以为咸阳人多,先王之宫廷小”,“乃营作朝宫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遗址在陕西西安市西南).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三辅皇图》又载:“阿房宫,亦曰阿城.惠文王造,未成而亡。始皇广其宫,规恢三百余里,离宫别馆,弥山跨谷,辇道相属。阁道通骊山八百余里,表南山之颠以为阙,终樊川以为池。”秦国灭亡,阿房宫被焚毁。  相似文献   

11.
<正>泰山经石峪石刻,在山东泰山斗母宫东北一公里山谷之溪床上。上刻隶书《金刚经》,明隆庆年间万恭书刻"曝经石",故俗称"晒经石"。《泰山经石峪金刚经》属于北朝摩崖刻石,刻于山东泰山斗母宫东北经石峪花岗岩溪床,是中国现存规模最大的佛经摩崖刻石。《泰山金刚经》与其它摩崖刻石不同的是,既无题记和刊刻年月,也无经主和书丹者姓名,后人或以唐邑所书;又有推测为王子椿所书。后经过金石专家考证认为,应该是北齐  相似文献   

12.
国,乃秦始皇琅岈台刻石所言的大夏,非,但是以秦始皇刻石所言不至于晋阳之地,却是有理的。因为秦始皇时代,其地已北至阴山,早已超出今山西一带。前引《周书·王命解》孔晁注曰:“大夏,西北戎”,以孔注及《海内东经》推量,所谓的“大夏国”必在今西北地区,就是秦汉文献经常提到的西域大夏国,与秦刻石所指的大夏不同。在十六国时期,赫连勃勃曾经在今陕北、宁夏、内蒙古鄂尔多斯一带建立大夏国。在今甘肃临夏一带,还有大夏县、大夏河。历史时期“大夏”一词所指颇为广泛,需要做具体分析。读《史记·秦本纪》札记六则@刘占成$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  相似文献   

13.
秦始皇在政治经济改革过程中所实施的礼俗改革未曾引起人们重视,为历代史家所忽略。然而,根据始皇刻石和云梦秦简等文献资料,我们发现:在礼仪习俗上.秦代费心于改革,从中透露出秦始皇坚持以法家学说治国的同时,悄悄地运用着儒家伦理学说的信息。战国时代,“七国异族,诸侯制法,各殊习俗”(淮南子·览冥),其影响延及于秦。  相似文献   

14.
贾谊《过秦论》写秦始皇之强盛说:“及至始皇,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执敲扑而鞭笞天下。”高中第四册课本注:“‘二周’东周和西周(周朝末年分封的两个小国)。”始皇,即秦始皇。《古文观止》卷之六:“四旬亦只一意,极言始皇之强,非一辞而足也。”这里应当指出:贾谊笔误,吞二周并非始皇。一九三六年大达图书供应社刊行通斋居士《南滣楉语》:“贾谊《过秦论》,言始皇‘吞二周而亡诸侯’。按秦昭王五十一年灭西周,后七年庄襄王灭东周,则‘吞二周’乃始皇之祖若父,非始皇也。”又吴枋《宜斋野乘》:“秦昭襄王五十一年灭西周,其后七年,庄襄王灭东周……则‘吞二周’乃始皇之曾祖与父,非始皇也。”今查《史记·  相似文献   

15.
秦始皇在政治经济改革过程中所实施的礼俗改革未曾引起人们重视,为历代史家所忽略。然而,根据始皇刻石和云梦秦简等文献资料,我们发现:在礼仪习俗上,秦代费心于改革,从中透露出秦始皇坚持以法家学说治国的同时,悄悄地运用着儒家伦理学说的信息。战国时代,“七国异族,诸侯制法,各殊习俗”(淮南子·览冥),其影响延及于秦。  相似文献   

16.
<正>【字的写法】【字的演变】“友”是会意字。甲骨文“友”字的字形,像顺着一个方向的两只手,表示以手相助。金文和小篆都承续了甲骨文的字形。隶书、楷书沿袭小篆,只是字形变化较大,至楷书已难以看出“友”字原形。“友”的本意为朋友、友好。《说文》提到:“友,同志为友。”“友”字还可以作动词,表示结交朋友,  相似文献   

17.
丁亥初秋,王友谊先生到泰山有活动。于是,笔者便有机会向王先生问字和采访。王先生不仅是著名书法家,也是书法教育家和书学理论家,于书法谈古论今,思维敏捷,往往语惊四座。他说:学习小篆,《泰山刻石》、《峄山刻石》都是临习的最好范本。如果写《泰山刻石》,上海书画出版社出版的《书法自学丛帖》中有165字本,可以由  相似文献   

18.
篆书篆书分大篆、小篆。据段玉裁引注《说文·竹部》载,大篆为周代史籀所创,笔画雄强而凝重,风格典丽而峻奇。小篆则为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行书同文  相似文献   

19.
<正>【专题解释】本专题通过开设"历史人物纵横谈"专题讨论会,在搜集史料、分析史评、研讨史观的基础上,引导学生科学、全面、辩证地评价本单元相关历史人物,并能够依据提纲,完成即兴发言,以此提升学生的思维品质与表达能力。【预习任务】1.在阅读本单元课文基础上,拓展阅读其他相关作品,如《离骚序》《史记·李将军列传》《史记·秦始皇本纪》《新五代史·唐本纪》等。  相似文献   

20.
正石鼓文为先秦刻石文字,石刻之祖。在我国遗存至今的石刻文字中,时间最早和最具代表性的要属《石鼓文》。石作鼓形,共十鼓,分别刻有四言诗一首,径约三尺余。内容记述秦国君游猎,故又称"猎碣"。因被弃于陈仓之野,也称"陈仓十碣"。所刻为秦始皇统一文字前的大篆,即籀文。石原在天兴(今陕西宝鸡)三原,唐初被发现。自唐代杜甫、韦应物、韩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