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胡塞尔对现象学整体的说明,不光是逻辑与数学在知识上的厘清,或是意识本质面的先验科学,更是一种纯粹的本质科学.它为所有的科学知识提供本质性的建基工作,所有呈现在意识里的东西都可以被现象学加以研究.胡塞尔发现整个哲学似乎都被这门现象学的科学包含在内,或根基在它身上.现象学的"本质直观"需要从"此时此刻"的个别经验所发生的经历,转向本质的反思.  相似文献   

2.
教育现象学方法论可以在现象学寻找事物本质的方法论中寻找到根.胡塞尔现象学对事物本质有两点"革命性"的认识.一是认为,个体、偶然的存在物可以具有本质,这是对传统本质观"共相说"认识论的颠覆;二是认为本质可以通过"看、直观"获得,这是对笛卡尔以来本质通过"思"获得的方法论的颠覆.但是,现象学本质观也存在两点悖论.首先现象学也以追求客观、确定的本质为目标,可是经过个体主观过滤后的意识(现象)不可能是确定、客观的;其次,通过对主观"前见"的悬置,经验之我不可能还原为先验之我,因为"前见"不可能被"经验之我"悬置起来,也就不可能找到纯粹客观的本质.  相似文献   

3.
文章试图对胡塞尔现象学方法提出一种自己的理解,即基于"意向——直观"结构的"现象——本质"同一现象学。现象学的贡献主要是方法论上的。围绕着认识的可能性问题,胡塞尔首先确定现象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任务,即本质研究,然后提出把握本质的方法,即本质直观,而这一切是建立在"意向——直观"这种明见性上。  相似文献   

4.
在胡塞尔现象学中,语言分析是意向分析的准备工作之一,语言与意向性、现象学还原、主体间性和生活世界等现象学问题都有紧密关联。这些关联包括:第一,语言与意识一样,也有指向性、构成性和发生性等意向性特征;第二,语言也需要现象学还原,以通达本质;第三,语言是主体间性构造的要素;第四,语言参与了生活世界的构造的全过程。总之,语言贯穿于胡塞尔现象学诸问题之始终,正是凭借语言,我们才有可能把握意识的本质结构。  相似文献   

5.
柏拉图试图在形上超越世界寻找真理的确定性;古代怀疑主义者则根本否定形上真理的存在,对于他们来说,现象界可信,却又无法构成知识的基础。既要寻找经验世界真理的确定性,又要回避超越性真理,胡塞尔于是利用了笛卡尔"我思"作为他的哲学起点,要在现象界建立一个绝对可靠的真理基础,由此他逐渐形成一种与自然科学和传统认识论非常不同的新的思维视角,把意识中的明白给予作为其哲学的绝对起点,从而也形成其现象学极为独特的方法论——把现象与本质都还原到意识领域。然而,当胡塞尔顺着这条路走向本质还原的时候,他恰好走向了现象学哲学起点的反面。  相似文献   

6.
普遍必然的本质在传统西方哲学中是外在于自我明证性的推论和设定,而胡塞尔在“本质直观”中将其拉回到自我内在直观性中来。而理解这种“本质直观”思路的关键在于现象学的直观本身指向通过自由想象而呈现的纯粹意识世界,而不是指向知觉到的事实经验世界,经验世界被含括在纯粹可能世界之中。  相似文献   

7.
胡塞尔“回到事情本身”的呼声,就是呼吁纯粹按照其直观的“自身被给予性”,来回避所有无关的成见。即:只关注事物显现于意识前的叙述,排除掉所有意识之外的假定和成见。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回到思维的直观认识,回到纯粹给予的意识,胡塞尔主张运用“悬置”“本质还原”“先验还原”等“现象学还原”方法。现象学还原的方法就是现象学分析意向性的根本方法。  相似文献   

8.
《逻辑研究》被看作是胡塞尔现象学的开山著作,是现象学运动的真正起点。“意向性”作为胡塞尔现象学的核心概念,是现象学研究“不可或缺的起点概念和基本概念”。对《逻辑研究》第五研究中的“意向性”概念进行一翻梳理,并重点阐释意向性何以可能以及意向性概念提出的理论意义,阐释主体性与意识对象的客观性之间的关系,是研究胡塞尔现象学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9.
胡塞尔把清除研究对象中非明证性因素的工作称之为现象学的还原方法.由于所要排除的对象不同,又可分为两个层次、三种截然不同的还原方法,即狭义的"现象学还原"方法、"本质还原"方法、"先验还原"方法.  相似文献   

10.
胡塞尔现象学中的"本质"这一术语不是指经验的一般概念,而是指纯粹的、非实在的一般概念;"本质直观"的操作步骤包括自由的变更、变更中的统一性的联结以及对于其中的全等者的直观.本质直观意味着"本质"获得了自身给予的明见性."自由变更"并非胡思乱想,"本质直观"和通常的抽象论是有严格区别的;通常的关于本质或共相的看法其实并不是可靠的见识.本质直观的问题指向一个更开阔更深广的问题视域.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