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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时,应当如何进行检索,并且在不同的检索结果下,应当直接指出其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缺陷还是评述创造性来使得申请人将权利要求修改为合理的保护范围,目前是一个审查难点。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权利要求与说明书矛盾,二是上位概括。本文分别就这两种情况提出了明确的检索和审查的流程,尤其是当缺陷类型为由于上位概括导致的得不到说明书支持,且按照预期的合理保护范围检索不到对比文件时,提出了两种参考处理方式及其适用条件,并结合案例分析了各自的优点和缺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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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冗长权利要求是指技术特征琐碎、整体内容庞杂、篇幅过长的权利要求,在专利审查中面对冗长权利要求时,常常不知从何处下手,往往有一种“检索难、评述难”的心理预期,本文作者从机械领域冗长权利要求的具体类型剖析,并结合的具体案例在审查实践中的应用,指出面对不同类型的冗长权利要求时如何把握权利要求实质构思,化繁为简,采用创造性评述、实用性评述或其他非三性法条的具体审查策略,对审查员解决实际审查工作,提高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提供了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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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权利要求存在笼统抽象的表述难以确定检索要素或者仅根据权利要求概括的内容难以确定检索要素时,充分挖掘说明书中公开的信息,可以帮助审查员高效的完成检索,获得有效的对比文件。本文通过结合审查实践中的实际案例来说明如何挖掘说明书内容,实现全面、高效检索的检索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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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两个案例着手,通过分析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对权利要求的解读,从而指导我们进行准确的检索、撰写审查意见与答复申请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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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的规定,虽然现在的国际检索报告内容相对之前的规定更充实,其中也包含了对权利要求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及工业实用性的具体意见,国际检索报告还是不能完全替代国际初步审查。在有些情况下,国际初步审查还是必要的,国际初步审查在程序上具有许多国际检索没有的优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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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专利制度的本旨是以公开换取垄断,垄断应当以公开为前提。专利制度授予权利人的"权利"以说明书公开内容为限,权利人的"要求"以权利要求的表达为准。对权利要求的审查包括对权利要求与说明书之间关系(诸如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支持等)的审查以及对权利要求自身(诸如权利要求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等)的审查,这些审查无不是(也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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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重复授权是专利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实用新型初步审查中避免重复授权采用什么样的审查标准,如何执行值得探讨,在权利要求包含非必要技术特征的情况下,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认定存在不同观点。本文以一篇案例为切入点,分析了司法阶段确定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时采用的原则,讨论了实用新型初步审查中重复授权涉及非必要技术特征的处理方式,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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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机领域,方法权利要求众多,关键词扩展繁杂,从而导致用关键词限定检索时,文献量大且噪音多。基于此,笔者以在自己审查领域遇到的实际审查案例作为依托来探究基于分类号检索在计算机领域的实际运用。特别是,对于明确了发明构思,但发明构思用关键词不易表达时,用分类号来表达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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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明与专利》2015,(11)
审查员在选取对比文件评述专利申请的创造性时,通常针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来选取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但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通常较大,导致所选取的对比文件即使与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非常相关,但却和说明书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不能对应,在审查过程中申请人的修改往往会导致审查员不得不重新检索,不利于程序节约原则。还有一种现象是,审查员采用一篇对比文件评述了独立权利要求的创造性后,对从属权利要求中的附加技术特征,仅仅是寻找相同领域公开了相同技术特征的另一篇对比文件进行结合评述,而忽略了两篇对比文件是否存在结合的启示。针对上述种种问题,笔者结合案例分析,讨论如何选择更合适的对比文件来评述专利申请的创造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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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2007~2012年间涉及植物诱变育种专利的申请状况、法律状态以及审查状况进行了统计分析,指出其不具备实用性的实质在于碱基的随机变化。通过对一个典型案例的分析,从权利要求的保护主题、说明书的充分公开、新颖性和创造性以及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四个方面提出了关于植物诱变育种专利的申请策略,引导申请人以植物诱变育种的前期成果为基础进行深入研究,发掘可专利性的主题,建议申请人对诱变新品种进行保藏从而满足生物材料公开充分的要求,并在撰写申请文件前进行必要的检索,在保证申请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前提下使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与申请人对现有技术所做出的贡献相适应,从而促进申请人撰写出高质量的专利申请文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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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性是发明专利实质审查阶段用的最多的条款,审查员发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审查意见时有时也是与申请人进行交流的一个过程。申请人可以根据审查员的审查意见进行简单有效的答复,针对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的核心区别,说明该区别是否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等。在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没有创造性的前提下,仅采用长篇大论的方式进行冗长的意见陈述,并不能改变该申请走向被驳回的结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