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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黄征、张涌泉两先生《敦煌变文校注》(中华书局1997年版)是后学了解敦煌文献的重要资料。笔者在学习之余,发现其中仍有值得商榷之处。其一,卷1《捉季布传文》中之“尽”。原文曰:“尽,原录作‘斩’。原校:‘斩’原作‘阵’,据丁、已、庚、辛四卷改。按:原卷先写‘阵’,旁改为‘  相似文献   

2.
敦煌变文是唐代民间说唱文学的主要形式,是在汉魏六朝乐府、小说、杂赋等文学传统的基础上发展演变而来的新兴文体。通过变文的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我国说唱文学的兴起、发展和繁荣,还可以回答文学史上曾长期不能解决的宋、元、明、清民间文学的渊源问题。1929年郑振振铎《敦煌俗文学》一文首先采用了“变文”这一名称,他说:“这种俗文可说是佛曲的起源,却并不是佛曲,‘变文’之体,似更近于佛曲,所以我们应该更正确地名之曰‘变文”’后来郑振铎编著的《插图本中国文学史》、《中国俗文学史》,又用相当多的篇幅对“变文”加以…  相似文献   

3.
一、《旧唐书·地理三》卷40“瓜州下都督府”条云:“武德五年,置瓜州”。可本卷下文却说:“沙州下,隋敦煌郡。武德二年,置瓜州。五年改为西沙州。贞观七年,去‘西’字。……敦煌,……武德三年,置瓜州,取春秋‘祖吾离于瓜州’之义。五年,改为西沙州。”《新唐书·地理四》卷40:  相似文献   

4.
夏承焘先生《韦庄年谱》(《韦庄词校注》附增订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一九八一年版)云:韦庄,字端己,属逍遥公房,父韫,祖父撤。为苏州刺史韦应物之后。此系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而定。近读韦庄《浣花集》,见卷二《雨霁晚眺》诗有‘仍闻关外火,昨夜撤皇都’句,未避‘撤’字。  相似文献   

5.
《吕氏春秋校释》(陈奇猷校释 ,学林出版社 1984年版 )卷 2 5《别类》曰 :“夫草有莘有 ,独食之则杀人 ,合而食之则益寿 ;万堇不杀。”毕沅曰 :“堇 ,乌头也 ,毒药 ,能杀人。万堇则不能杀 ,未详。”杨昭俊曰 :“万非草类 ,‘万’是‘’字之讹。《说文》云 :‘ ,草也’。言乌头有毒 ,合草服之则不杀人。”谭戒甫曰 :“《说文》 :‘万 ,虫也’。《埤雅》 :‘蜂一名万’。盖‘万’即‘’之本字 ,《左传》僖二十二年所谓‘有毒’是也。《淮南·说林篇》‘腹蛇螫人 ,傅以和堇即愈’ ,彼高注云 :‘和堇 ,毒药’。盖堇能制虫蛇之毒 ,…  相似文献   

6.
“来”辨     
古汉语“来”字,谢质彬先生《释“来”》以为语气词.读而思之,似有可疑者,于读古书不可不察,因举数事,姑妄言之.其一,谢文谓“‘来’字作语气词用,古书中常见”,此说不实.“来”为实词常见,古今通例.或解作虚词,而谢文悉以“语气词”者,所举例证由来迭相沿引,仅见于《庄子》《孟子》二三书,仅上四五例.至谢文为之补证《国语》、《国策》、《庄子》各一例,亦不过七八例.然检索先秦古书,“来”宇用例甚丰,现就几种主要典籍列表如下:  相似文献   

7.
《北史》卷83《王褒传》:“梁元帝嗣位,褒有旧,召拜吏部尚书、右仆射,仍迁左丞,兼参掌。”此句扦格难通。张森楷《南北史校勘记》云:“左丞位卑,非仆射所得迁。且‘兼参掌’三字文谊亦未足,此文盖有脱误。”中华书局点校本《校勘记》引张氏校语,按云:“《周书》‘右仆射’作‘左仆射’,无‘仍迁左丞兼参掌’七字。《通志》卷176《王褒传》‘参掌’下有‘制诰’二字。疑《北史》原文当作‘召拜吏部尚书、右仆射,仍迁左,兼参掌制诰’,‘丞’是衍文,又脱‘制诰’二字。”  相似文献   

8.
对“朕”、“余”(予)、“吾”、“我”的初步研究(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力先生《汉语史稿》中说:“从殷代到西周,‘朕’和‘乃’(而)只限用于领格。”“有少数例外,如《书经·尧典》‘朕在位七十载’。但是,《书经》的流传经过很多波折,个别的例外不足以妨害规则的建立。”“春秋战国以后,‘朕’字渐渐兼用于主恪了,但是‘乃’(而)仍以用于领格为常。”  相似文献   

9.
“玄”,《说文》释之曰:“幽远也,象幽。”引伸为奥妙、微妙、深奥难识。(美)秦维聪《李耳道德补正》云:“故恒‘无’,欲以观其妙;恒‘有’,欲以观窥。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象”,指现象、表象、或谓象征。《周易》用卦爻等符号象征自然  相似文献   

10.
“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见《孟子·公孙丑》)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年出版的初中《语文》课本(第五册)给“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作注:“所以君子不战则已,战就一定胜利.”中华书局1963年出版的《孟子译注》(杨伯峻编著)给“有不战”作注:“此‘有’字可以译为‘有无’之‘有”;亦可读为‘或’,古书‘有’与‘或’经常通用,译文系用‘或’字之义.”以上两注都似不妥.  相似文献   

11.
《朱子语类》(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 2 0 0 2年版 )卷 4 4《以德报怨章》 :“又问 :‘“以德报怨 ,宽身之仁也 ;以怨报怨 ,刑戮之民也。”此有病否 ?’曰 :‘此也似说得好。“以德报德” ,自家能饶人 ,则免得人只管求怨自家 ,故曰“宽身之仁也”。如“以怨报怨” ,则  相似文献   

12.
蒋礼鸿先生的《敦煌变文字义通释》是我国敦煌变文词汇研究乃至近代汉语词汇研究的里程碑著作,探讨该书的释义贡献不仅可以明确该书的价值所在,对近代汉语词汇的研究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3.
对“朕”、“余”(予)、“吾”、“我”的初步研究(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三、关于“我”字、“吾”字通过一些了解、分析,现在对“我”、“吾”的分别作如下的阐述:(一)进一步落实一下“吾”字的作用的问题;(二)“我”字的作用问题;(三)“当‘我’用于宾格时,‘吾’往往用于主格;当‘吾’用于领格时,‘我’往往用于主格。”是不是规律?(四)“吾”、“我”怎样分别? (一)进一步落实一下“吾”字的作用的问题,就是要再切实了解一下“吾”字究竟能否作宾语? 甲骨刻辞没有“吾”字。《尚书》中,今文只有一个“吾”字,伪古文25篇中,也只有一个“吾”字。这些上文已经都说过了。《论语》中共计“吾”字108个:作主语的91个,作定语的14个,作宾语的只有3个。作宾语的列举如下: 1、《先进》: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居则曰:“不吾知也”。  相似文献   

14.
《兰州大学学报》(社科版)八四年第三期载刘凯鸣先生《敦煌变文校勘辨补》五十条,其中大多确当可取,对研究变文,颇有裨益;但亦有部分条辨,论据不足,难以置信.不揣谫陋,愿阵就教.一、《佛报恩经讲经文》:“云腾渌沼,听龙子以呻吟;鹤过深于,觉神仙而引笑.”  相似文献   

15.
关于敦煌变文作品的整理研究,直至目前还存在着一些有待商榷的问题。笔者仅就王有三、向达等编辑的《敦煌变文集》,北京大学一九五五级编写的《中国文学史》,郑振铎先生编著的《中国俗文学史》中变文部分,提出一些不成熟的个人看法和意见,仅供从事此项研究工作的同志参考并指正。 (一) 《敦煌变文集》(以下简称《变文集》)有待商榷研究的问题:第一,是《变文集》的名称与内容不符,简言之,既称《变文集》,就不应选入其  相似文献   

16.
关于“章”字的结构,现行一些语言书籍说法不一。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出版的《现代汉语界说百题》第34页写道:“结构复杂的字,用偏旁一分析,就便于称说,如经常听到人们说‘我是姓弓长张,不是立早章’。偏旁对人们辨认、书写汉字也是非常有用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83年出版的《古代汉语讲授纲要》上册第47页写道,“如‘章’,《说文解字》注为:‘乐竟为一章,从音从十。十,数之终也。’章的本义指音乐告一段落。这个本义,可从‘章’的造字结构得到说明。从音,就是指与音  相似文献   

17.
1.《记考》卷11大历十年进士著录“卢士阅”,按《千唐志》咸通二年《砀山令郑纪故卢氏夫人墓志》云:“夫人皇考讳士阅。建中之际,以秀才升第,位至使府监察。”《墓志》记士阅登第在“建中之际”,非是大历十年,当依《墓志》为准。2.《记考》卷21开成二年进士著录“沈黄中”,编者徐松于此年下又引《云溪友议》云:“高锴司贡籍,……商锴先进五人诗,奏曰:‘臣锴昨日奉宣进止,令将进士所试诗赋进来者。……其次沈黄中《琴瑟合奏赋》,又似《文选》中《雪》、《月》赋体格,臣与第三人’。”按《千唐志》大中十二年《承奉郎守大理司直沈中黄墓志》云:“讳中黄,字中美,本吴兴人。……乡荐神州,名在殊等,贡于有司,第登甲科。宗伯高公锴疏青蒲曰:‘沈某所试《琴瑟合奏赋》,有似《文选》雪赋、月赋,臣与第三人’。”又《千唐志》大中八年《登封县令吴兴沈师黄墓志》亦题“仲兄中黄撰,仲弟佐黄书”。《元和姓纂》卷七吴兴沈氏亦云:“中黄,大理司直。”由此可证《记考》之“沈黄中”  相似文献   

18.
《敦煌变文》由于其故事内容的差异分别表现出不同的叙事逻辑,不同的叙事逻辑又可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叙事时空。《敦煌变文》的叙事时空总体来看呈现出强烈的超现实性特征,占多数篇幅的演唱佛经故事的敦煌变文,由于其叙事逻辑受到了佛教轮回思想以及三界空间的影响,其叙事呈现出了超现实的叙事时空特点,即便是演唱历史故事和民间传说的敦煌变文作品,其叙事时序也往往不按正常时间的顺序,体现出丰富多彩的叙事时空。  相似文献   

19.
云南方言中普遍称叔叔为“耶耶”.如张茀所著《玉溪方言志》载:“耶耶:叔叔.父亲的二弟叫二耶,三弟叫三耶.最小的叔叔叫老‘耶’”.又云南省语言学会编印《云南方言词林》(初稿)也收有“耶耶”条,说:“按云南普遍称叔叔为‘耶耶’,不知何故.恐是从北方尊称男子为“二爷”、“三爷”、“四爷”而来的.别省似罕有称‘耶耶’者.”笔者认为,尊称男子而用“爷”带有通称性质,即可以用在任何一种身份的男子身上,如“老爷”“少爷”,以及云南方言中称女婿为“姑爷”,称新郎为“新姑爷”,又称妻弟为“舅爷”  相似文献   

20.
初中语文课本第三册选编了柳宗元的《童区寄传》。课本中对一句话是这样逗断的:“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 关于这句话,课本上有一个注释:“[虚所]集市。虚,同‘墟’。”还有一个练习题:“解释下边加点的词”——“之虚所卖之”。 根据课本对这句话的句读和练习题的要求,《教学参考书》作了相应的处理: 首先是“解释下边加点的词”:“之虚所卖之(前一个‘之’,动词,相当于‘往’、‘去’。后一个‘之’,代词,指区寄,相当于‘他’。‘所’,名词,相当于‘处所’、‘地方’。) 其次是“补充注释”:“[去逾四十里]去,离开(不应解成为‘来去’的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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