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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胡江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22(2):19-23
罪刑法定原则的提出体现了法治的进步,其价值蕴涵与刑事法治的理念相契合。我国1997年《刑法》不仅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同时也彻底废除了类推制度,确立了“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使罪刑法定的基本要求得以真正体现,从而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刑事法治的发展。 相似文献
2.
李骥 《康定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15(3):65-67
罪刑法定原则是近现代各法治国家的基本刑事法治原则,罪刑法定的刑事法治化的要义在于罪刑法定的立法化与司法化及二者动态关系的调适。我国罪刑法定原则的刑事法治化,特别是在立法上取得了很大进展,但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还有很长的距离。 相似文献
3.
骆多 《河南科技学院学报》2012,(9):44-47
刑事和解是否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该制度建设需要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笔者认为,两者价值取向相同、酌定量刑情节法定化以及相关立法不断完善等诸多论据,并不能够得出刑事和解与罪刑法定原则相符合的具体结论;与此同时,刑事和解理论渊源的局限性、和解后果的复杂性以及制度安排的前置性在两者契合过程中所产生的消极影响,也应当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妥善解决这些前提性的障碍或许正是突破刑事和解在罪刑法定问题上所面临困境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4.
徐启明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0,31(2):124-127
在二元单向的刑事法律关系结构中的罪刑法定原则呼唤理性的报应正义,而在多元互动刑事法律关系结构中的刑事和解理论倡导恢复正义。报应正义与恢复正义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统一于正义的价值追求,对利于何种正义、怎样实现正义。只有将以罪刑法定原则为代表的报应正义和以刑事和解为代表的恢复正义结合起来,才能实现完美的刑事正义。 相似文献
5.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理论及刑法实践中根本性的问题,已经被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刑法确定为基本原则。我国最终在1997年修订的《刑法》中明文规定罪刑法定,并将其作为刑法的首要的基本原则。无论是刑事立法还是刑事司法,都还存在着不符合甚至背离罪刑法定原则之处,因而认真地探讨罪刑法定原则的法理蕴涵、调整价值取向,研究罪刑法定原则司法化的具体途径,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相似文献
6.
何春华 《河北北方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5(1)
刑事和解制度要得到更好地发展就必须解决其正当性问题.刑事和解制度正当性的两个重要理论基础是被害人诉讼主体论和恢复性司法论.而其正当性的支点则在于能平衡被害人、加害人和国家三方的利益.这一制度与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并不矛盾. 相似文献
7.
石来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22(1):106-108
罪刑法定原则的真正价值在于刑事司法中能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针对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确定并实施以来所呈现出的种种问题,作者认为,其症结之所在是法官刑法解释权的缺乏。只有从立法上和司法上承认法官刑法解释权存在的必要性,并逐步赋予法官刑事司法中的刑法解释权,才能确保罪刑法定主义各项机能的真正实现。 相似文献
8.
以法治理念为基础,解析现代刑事法治的内涵:刑事法治应以人权保护为价值目标;体现罪刑法定的基本立场;程序正义是实现刑事法治的法治模式。这是我国刑法未竞的历史使命,也是我国刑法发展的基本方向。 相似文献
9.
王家德 《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12,15(6):47-49
习惯法在我国刑事制定法中处于被漠视的地位,但其却蕴含着丰富的立法机能。从对人权的尊重,对习惯的尊重的角度出发,习惯法有必要进入刑事立法;随着习惯法逐渐进入立法者的视野和考量范围以及罪刑法定原则实质侧面对习惯法的不排斥,习惯法进入刑事立法成为可能;刑事和解的产生亦为习惯法进入刑事立法提供了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0.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现代刑法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以其确立为里程碑标志着我国从此走上刑事法治文明的轨道。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事法治文明的集中体现,它的核心价值在于保障人权与限制司法权的滥用。罪刑法定的应有之义包括形式罪刑法定与实质罪刑法定,只有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互为表里,才能真正践行刑法保障人权的功能。 相似文献
11.
刑事政策与刑法是保障社会安定的两块基石。宏观上,刑事政策对刑法的制定与实施具有指引作用;微观上,刑事政策的制定与实现又要受刑法基本原则的制约,司法领域必须在坚持罪刑法定的基础上合理运用刑事政策。做好刑事政策与刑罚的衔接,对我国法治社会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郭世杰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1):14-17
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造就了我们在法律思维中对"法有限、情无穷"的顶礼膜拜,表现在司法实践中,依然存在"比附援引"的类推思维。罪刑法定原则的理念是限制权力、保障权利,从而最大可能地排除刑事司法中的恣意与专制。形式法治和形式合理性是实质法治的前提与保障,为了保护民众的预期,在当下追求刑事法治的进程中,仍然应该捍卫罪刑法定原则,信奉形式法治和形式合理性。 相似文献
13.
吴裕民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3(5):27-30
我国刑法典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罪刑法定原则,刑事立法的现实与这一原则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与差距,直接影响了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必须在适用刑法典的过程中运用立法解释和刑事司法解释的方式补救,才能消除这种影响,最大限度地体现罪刑法定原则,更加充分实现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 相似文献
14.
毛莉妹 《自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20(4):33-37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是经历了长期而又艰难的考验与争论后,在中国立法史上取得的阶段性胜利。然而.罪刑法定原则的真正最终实现却依赖其在刑事司法领域中的适用。目前,罪刑法定原则在刑事司法适用中还存在着种种缺憾,为了克服罪刑法定司法化的障碍,其理想设计即是规则与解释和裁量的平衡适用。塑造其坚持在罪刑法定原则实际代价中的人权保障与罪刑法定原则框架下的社会保护相统一的刑事司法品格,从而树立起罪刑法定原则在刑事法治领域内的权威.使其名符其实地成为刑事法律中的帝王规则。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我国在司法实践中引入“恢复性司法”的理念,刑事和解取得了积极的效果。然而,如果直接引入刑事和解制度,则可能与我国的罪行法定原则有一定冲突。笔者在文中对我国实行刑事和解提出了构想,从适用对象和适用范围做出严格的限制。待到时机成熟时,再考虑适当的扩大范围。 相似文献
16.
17.
王振生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04,(6):17-20
修订后的我国<刑法>将罪刑法定明确规定为其基本原则,但这只是为解决问题提供了一个法律依据,刑事司法才是罪刑法定原则得到最终实现的根本保障.但在当前,罪刑法定的司法化还存在着许多障碍.本人认为,确立罪刑法定原则正确的司法理念、强化立法解释对罪刑法定原则的实施保障、正确处理罪刑法定和司法解释的关系、恰当运用司法裁量权、高素质司法群体的培养是我国罪刑法定司法化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8.
19.
罪刑法定原则可以说是刑事法的王牌原则,也是现代刑事法治的基石;在对罪刑法定原则的历史沿革进行简要阐述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罪刑法定原则的内涵,可归纳为依法定罪量刑、以刑事法律为依据、禁止类推、刑法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以及法条具有明确性等五个方面,从而全面而透彻地解读罪刑法定原则。 相似文献
20.
靳国胜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4)
自从刑事古典学派针对封建专制统治和司法擅断而提出“罪刑法定原则”以来,已为大多数国家刑事立法所确认,成为一项世界公认的法治原则。我国七九刑法虽然具有罪刑法定原则的精神,但未明确,同时又规定了类推制度,对刑事司法活动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修订后的新刑法顺应...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