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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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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议是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大代表人民意志、行使国家权力的行为。要提高人大评 要 性则必须促其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评议工作既要符合法律精神,又要突出重点。但目前人大评议运作还缺乏宪法和法律的直接依据,其法律地位亟待提升,另外,还应理顺人大评议与党管干部的关系,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形式与执政党的组织原则既相辅相成以能互相代替。  相似文献   

2.
近两年来,我沧州地区在健全、完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法律监督的同时,探讨了新形势下人大代表实施有效监督的形式,并进行了人大代表评议监督的有益尝试。去年10月,在省人大常委会政法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了部分全国、省、县(市)人大代表对我区“两院”工作进行了评议。今年一月,河间市人大常委会又组织市、乡人大代表,评议了河间市公安局工作。从这两次评议来看,基本上达到了评议问题纠错案、肯定成绩促整改的目的,为人大代表参政议政、评议监督创出了一条新路子。纵观我区实施人大代表评议监督工作,可以概括出以下几点哲学思考。 1.评议监督顺应了法律监督的主客体变化,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辩证的发展观。 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发展观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一府两院”作为法律监督的客体,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自身的矛盾运动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着,其各自的内部结构越来越复杂,工作程序和工作方式也程度不同地发生了新的转换。同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人大代表作为法律监督的主体,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建立十年来,逐步纳入依法监督的轨道,伴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依法监督的手段正在健全和完善。近几年来,人大代表的数量较之以前有了增加,人大代  相似文献   

3.
地方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对本级政府具有监督的职能。从目前的实际监督结果看 ,地方人大对政府行为的监督不到位 ,缺少强制性 ;缺乏始终监督和责任监督 ,表现出一种权力弱化的状况。其主要原因 ,一是对地方人大的权力机关性质缺乏足够的认识 ;二是长期高度集权的行政管理体制淡化了地方人大权力机关性质 ;三是地方人大监督意识上的误区 ;四是地方人大构成不甚合理 ;五是地方人大工作程序缺乏权威力。为改变此状况 ,应强化宪法宣传力度 ;建立与完善必要的制度 ;增强政府行为的公开性与透明度 ;处理好地方人大与党委、上级国家行政机关 ,以及检查、监察机关的关系等。  相似文献   

4.
本文认为,人大法律监督作为我国目前法律监督的主要手段,其存在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但由于我国现阶段的客观情况以及人大监督制度自身的缺陷,造成人大法律监督的虚置和乏力。本文仅就人大监督的现状及如何完善人大监督机制进行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5.
党的领导权与国家权力关系的宪法学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原则。党的领导权不能高于人民主权。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主要是通过党的政治影响、人大中党员的代表工作和党享有的法定权利得到实现和党对人大工作的组织领导实现  相似文献   

6.
地方人大制度在地方治理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是支撑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政治制度之一.地方人大专门委员会作为地方人大工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立主要源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履行职权的需要,有助于发挥地方人大所担负的治理功能.因此,健全地方人大专门委员会制度,完善地方人大工作机制,是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建设和提升地方治理能力的基本要求.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地方人大尤其是省级人大的专委会制度还存在法律不严密、数量不统一、称谓不规范、规模不一致等问题,因而亟须加强地方人大工作机制——即专委会制度建设,充分保障地方人大治理功能的有效发挥.  相似文献   

7.
对“一府两院”实施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地方人大及常委会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是代表人民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措施.目的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减少国家机关工作中的失误,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从而有利于保障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民主权利.但就目前地方人大的监督实践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就此谈一点粗浅看法.一、对人大监督职能的认识江泽民同志在1990年“两会”的讲话中说:“在我国国家生活的各种监督中,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最高层次的监督.”又说:“这种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一种支持和促进.”这就明确地阐述了人大监督的职能,强调了人大监督的作用.但是在实践中,对  相似文献   

8.
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七项法律,这是建国以来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法律最多的一次大会。《刑法》是我国建国以来颁布的第一部部门法法典,《刑事诉讼法》是第一部程序法法典。这次修订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四部法律。这说明了粉碎。四人帮’以后,我国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有了新的重大发展。华国锋同志在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性和迫切  相似文献   

9.
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大在行政监督方面最高权威监督主体的地位。然而在实践中,人大在对政府权力监督方面却存在着弱监问题,本文着重探讨了其弱化的主要表现,并尝试地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一些办法。  相似文献   

10.
我国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但宪法和法律没有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特定问题调查中的强制性权力.在现行法律下,人大也不宜直接利用行政、司法机关的强制权,命令它们采取强制性调查措施.为了保障特定问题调查的顺利进行,法律有必要授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特定问题调查中必要的强制性权力,并要求由行政、司法机关予以执行.  相似文献   

11.
:决定权是表征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性质。地位的一项重要职权。随着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法治进程中主体、主导作用的凸现,有必要依法规范其行使决定权的程序。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决定权应遵循辅助性、实质性、保障性三个程序。决定权的运作是一个动态过程,它需要人大及其常委会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并保证决定的执行达到行使决定权的终极目的,这一过程即保障性程序。  相似文献   

12.
地方人大制度的创新在全国的许多地方有所尝试。我们选择以浙江温岭、四川雅安、上海惠南和广东梅州四个地方为典型个案。通过介绍四个地方人大制度创新的尝试,分析地方人大制度创新面临的阻力,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创新地方人大制度的构想:地方人大制度需要创新的范围十分广泛,从目前实际情况看,重点应放在四"新"上,即观念创新、理论创新、工作创新和制度创新。改革和创新人大制度将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复杂工程,必须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向前推进。  相似文献   

13.
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宪法地位在实践中未能充分体现,其根源在于政治体制,核心是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与党的领导权力关系没有理顺;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理顺党和人大之间的权力关系是确立国家权力机关宪法地位的保证;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是确立国家权力机关宪法地位的关键;只有人大理直气壮,政府才不敢松懈,人大在实践中的宪法地位才能得到真正落实。  相似文献   

14.
文姬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0,31(3):127-129,158
检察机关应当定位为法律监督机关,还是定位为公诉机关,一直是司法改革中有争论的问题。文章通过分析我国国家的权力结构,认为我国的检察权是专门的法律监督权。并且指出我们一方面要分清楚检察权与立法权、司法权的界限,明确中纪委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和检察院法律监督的关系,防止检察权的过分扩张;另一方面要加强检察机关的合法的法律监督职能,从而更好的打击各种犯罪。  相似文献   

15.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两高”)的司法解释权是全国人大授予的,但由于“两高”的司法解释权具有内部效力,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故“两高”常常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越权解释或使解释范围扩大等,从而严重损害了全国人大的权威。为了遏制这种不良倾向,有必要对司法解释权扩大化的表现及成因作分析。  相似文献   

16.
违宪审查制度的构建是现阶段我国宪政制度的重点与难点。建立以宪法法院为主体的违宪审查制度是法治国之最佳模式。宪法法院是最高司法机构,其宪法地位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平行,仅低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阐述了宪法法院与国家各机关的权力配置:宪法法院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权力关系;宪法法院与国务院的权力关系;宪法法院与最高人民法院的权力关系;宪法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权力关系。  相似文献   

17.
对行政监督主体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监督的主体是行使行政监督权的责任者和执行者,即依法独立参与监督活动、享有监督权力、履行监督职能、负有监督义务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在我国行政监督制度中,行政监督的主体主要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执政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和公民个人等。只有全面、正确地认识行政监督的主体,才能充分发挥行政监督机关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与功能。  相似文献   

18.
创新是“十六大”报告对今后各项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行动纲领。市医集团鸡西市人民医院近年来在医院改革创新方面的成功经验,证明了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实现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9.
This paper presents the results of a survey into the use of appraisal in educational psychology services within Local Education Authorities in England and Wales. Based on the findings of the study, the current range of appraisal schemes in use within the educational psychology service are described. The way in which such schemes link with appraisal in the wider local authority context is considered, and an attempt is made to identify whether appraisal schemes used with educational psychologists have distinctive features and, if so, what those features are.  相似文献   

20.
我国全国人大立法性权力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受人民委托行使立宪、修宪权;另一方面根据宪法的授权行使国家立法权。前者使全国人大成为“最高权力机关”,其立宪、修宪行为不应成为任何国家机关的审查对象;后者则决定其为“国家立法机关”,其立法行为应接受宪法授权的违宪审查机关的审查。我国的违宪审查机关的设立应采用建立宪法法院独立行使违宪审查权的模式,所有国家机关的行为均应接受宪法法院的审查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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