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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明与专利》2016,(8)
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时,如果任意一份请求书遗漏同日声明或者任意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出现缺陷,将导致申请人的专利权范围受到影响甚至无法获得授权。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申请人的权利损失,除了需要申请人和代理人提交之前认真仔细审对,发现缺陷及时准确补救之外,更需要从源头来杜绝这种情况,即对同日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提交流程进行优化。本文首先概述了在现有提交流程中容易出现的缺陷及其克服方法,其次针对同日提交发明和实用新型的纸件申请流程提出优化方案,再次针对同日提交发明和实用新型的电子申请流程提出优化方案,最后对优化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和推行前景展望,供广大同仁批评指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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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这是我国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临时保护的直接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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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实用新型和发明两种专利申请,在发明专利申请具备授权前景时,放弃已取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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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世界性的发明,提出PCT国际专利申请,即能取得在所指定合约国的申请日保护,最长达30个月之久。在这段时间当中,申请人可充分利用这30个月的时间,做好市场调查,了解其发明对市场的被接受程度,从而决定以后到底需要那些合约国的专利保护。透过PCT的制度,可让申请人依市场规模和价值,来决定专利申请的策略,能攻能守。专利合作条约PCT的基本精神确实为发明人及企业在国际专利的申请和取得上带来了很大的帮助和效益。然而,往往由于申请人对国际专利制度的不够了解,及在专利技术上的脱节,为其发明创造带来不能弥补的伤害,申请人及代理机构必须严密注意和认真办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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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美国涉及软件发明的专利审查规定与诉讼特点大相径庭,中国申请人如何克服障碍,在美国顺利申请软件专利,是本文关注的焦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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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刚 《科学.经济.社会》1985,(3)
发明属于技术范畴,按照我国发明奖励条例规定,给发明人以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但是任何一项发明,需要化费很多的人力和物力,只给予一次性的物质奖励,很难维持科研“再生产”。如果一项发明依照专利法规定,经申请人申请并被批准为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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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有法律状况下,在不违反"一发明一专利?原则的情况下如何进行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双申请.让申请人知道双申请方法的优点和缺点.提出下次专利法在这方面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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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审审查中,申请文件存在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的缺陷时,申请人常采用补交附图对申请日重新确定的修改方式。与普通申请不同,对于同一日提出同样发明创造的"同日申请",单独对其中一件申请进行上述修改会对另一件申请产生严重的实质性影响,例如新颖性的破坏、抵触申请的产生等,从而制约授权的前景。本文通过分析"同日申请"的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克服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的缺陷时出现的不同情况进行分析,为代理人或申请人在选择申请策略或修改策略时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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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专利申请人申请专利,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绝大多数国家专利法部建立了优先权制度.我国专利法也不例外.本文拟对此略作介绍。外国优先权制度外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在外国首次提出有效的专利申请后,在一定期限就同一主题向我国提出专利申请,可以要求享有其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即以其第一次在外国提出申请的日期作为申请日。外国优先权又称国际优先权。外国优先权导致了申请日的提前,是对申请人的一种优惠待遇。我国专利法第29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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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专利申请公开到最终授权的这段期间被称为在申请发明的临时保护期,在此期间,在申请发明的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而这种支付请求通常应当在其获得专利授权之后才可真正实现。在国外的专利法律制度中,临时保护制度并不鲜见,但是其性质和法理依据却不甚明了。本文就专利法中临时保护制度的性质以及背后的法理原则、民法原理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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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后,其法律信息主要反映在专利文件、专利公报之中.在当初申请专利时,所提交的请求书中所反映的信息(如申请人、申请类别、申请日等),与日后获得的专利权的主体、客体类别,以及与专利有关的专利性、期限的确立等密切相关.同时,所提交的有关文件(如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提交的图片或照片等),则反映了专利权保护内容.因此,专利申请时对即将产生的法律信息的正确认识对于将来专利权的有效保护非常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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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和执行专利法第33条有关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的规定,已成一个热点。已有文章从申请人有实质性修改申请文件的权利和先申请制(或先发明制原理)的角度,论证了要求修改不超范围和要求修改后的内容得到说明书的支持二者本质上是相同的;或者从先申请制的角度论证应当允许修改时进行与概括或者提炼权利要求相同的概括或者提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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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2007年美国的PCT专利申请数据作为切入点,整合了美国历年的PCT申请数据和引证数据等,对美国的PCT申请趋势,涉及的技术领域,主要申请人进行了分析。虽然美国的PCT申请占全球总量的比例逐年下降,但其依然是PCT申请第一大国,其PCT申请主要涉及计算机、通信、生物医药和半导体技术等高端技术领域,主要申请人也大都是全球闻名的公司或大学。文中还对中国和美国的PCT申请进行了对比,指出了中美之间的差距,并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