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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展农村基础教育,推动教育体制改革的发展,最近,市人民政府批转了市农委、教卫委和市教育局拟定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乡村教育的暂行规定》。《规定》指出:在郊县政府的领导下,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本乡(镇)范围内的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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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第四十四条,教育、体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完善体育、卫生保健设施,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第五十九条,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根据自愿、量力的原则,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集资办学,用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危房改造和修缮、新建校舍,不得挪作他用。第六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必须把学校的基本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学校的基本建设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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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乡镇人民政府不设专门的教育管理机构)和山西省人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乡镇中心校管理人员的编制一般为2人),结合我市撤乡并镇后镇的规模扩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管理亟待加强的实际情况,我市实施了区域性九年一贯制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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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召开农村中心园达标验收阶段总结会,会议公布并表彰了第三批达标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副市长胡昭广及陶春辉等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 会上,顺义县人民政府、大兴县人民政府、昌平县南邵乡人民政府的有关领导以及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兴华幼儿园分别按专题介绍了经验。 市普教部门负责人刘枫耘以《以乡(镇)中心园达标检查验收为契机,推动我市农村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为题作了总结发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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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在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土地之上,建造和保存住宅及附属设施,并对其行使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消灭的主要原因是宅基地长期闲置、自然原因。消灭的法律后果,体现在宅基地上的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转让权、购买权与重新再分配的权利。农村宅基地的重新再分配,应以公法保障与限制原则、平等保护原则、合理规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原则为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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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200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出了<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决定>和<通知>精神,一年多来,全国农村普遍进行了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目前乡(镇)教育管理机构基本撤销,乡(镇)中心学校正在逐步建立,但在这一改革中也还存在许多模糊认识和疑难问题,诸如为什么要设立乡(镇)中心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应该是怎样的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应当如何设置,乡(镇)中心学校又应当如何实施管理,这些都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摆在县级人民政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中心学校面前的迫切需要解决的认识问题和实践问题,也是摆在广大教育理论工作者面前的理论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正确解决好,将会影响乡(镇)中心学校的合理科学设置,将会影响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逐步完善.对此,笔者拟从学校管理学、教育行政学的角度作以下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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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星辉 《福建职业与成人教育》2004,(7):43-43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以及人们生活质量,化程度的普遍提高,农村科技知识的普及,对乡(镇)技校的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乡(镇)技校在农村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是农村成人教育面临的新课题。成人教育工作要不断更新观念,实实在在地为农民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工作,为农民多办实事,多做好事。笔结合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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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成人学校对农村经济的振兴小康的实现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就必须有一批具备一定文化和技术素质的专职教师队伍,而目前我国乡(镇)成人学校的教师基本上来于普教,他们虽然有一定的文化但绝大多数对技术一窍不通。如何使他们尽快适应乡(镇)成人学校的工作已成为当务之急。笔者想就乡(镇)成人学校教师的培训工作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各县(市)应制定乡(镇)成人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有关规定。 各县(市)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培训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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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多元行使主体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丁关良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9(3):320-326
“农民集体”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否能直接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或集体土地所有权到底由谁来代表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行使,在当前理论界和实践中是个模糊不清的问题,很有必要进行理论探讨和法律界定。目前,农民集体还不是民法上的民事主体,且农民集体内无业务执行机关。笔者认为,应明确界定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多元行使主体:(1)农民集体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主体为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代行使主体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3)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委托代理行使主体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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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建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以下简称“农校”),办好农村成人教育,是推广和普及农村实用技术、振兴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措施。这已被越来越多的乡(镇)领导所认识和重视。因此,当前,许多地方的乡(镇)领导把兴建乡(镇)农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迅速建起了单门独院式的农校,具有相当规模的校舍,配备了精良的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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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科教”统筹结合,县是关键,乡(镇)是重点。因为乡(镇)是农村工作的基点,一切工作都必须落实在这个基础上。下面我们向读者推荐安徽省滁州市施集乡和江苏省赣榆县金山乡实行农科教统筹结合的做法和经验。这两个乡不是把“结合”挂在口上,而是落在实处,不仅是忙于设机构、搭班子,而重在抓好一系列具体工作。因此,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上都取得了明显的效益。现在,有些地方在惊呼:农村职教滑坡!他们的经验,也为我们展示了一条农村职教深化改革的道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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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师范学院学报》2017,(5):110-118
中央一号文件中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思想,主要涉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村民自治建设、农村社区建设等几个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央一号文件和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我国农村基层政权在组织结构上经历了"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乡(镇)——村——组""乡(镇)——村——组"与"乡(镇)——村(社区)"并行的三个阶段。从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内容和组织结构演变看,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创新涵盖组织结构、治理模式、保障机制、职能定位和建设方法等诸多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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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提高全体农村小学生素质,按质按量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1987年8月起,宁波市教科所开展农村小学整体优化教育实验,该实验以一个乡(镇)为单位,探索大幅度大面积提高全体农村小学生全面素质的新途径。首批参加实验的有鄞县石碶镇、奉化市西坞镇、北仑区邬隘乡、余姚市开元乡等四个乡(镇)的所有小学(共28所)。第一轮实验为期3年,87年在四乡(镇)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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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总纲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上述的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中,出现了公民、人民、选民三个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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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是一个农村村民小组的组长,我村有一村民,10多年前由于工作需要被县委调往他乡工作,为了工作方便全家搬迁。如今该村民退休,1996年迁回4人户口到我村,手续齐全。我组前任组长以村上干部入户时没有给组上打招呼,没有和我村村民商量,以及群众不同意为理由,至今没有给该村民划地、批准宅基地,致使该村民长期租房搞零售批发业维持生活。如今我当选为村民组组长,我组人均不到半亩地,未经群众同意批宅基地,会受到群众的反对,但不批地又觉得对不起老同志,请问,我该怎么办?山西王玉林王玉林读者:据来信所述,你村村民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