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沙洋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8,(4):48-55
根据我国海洋生态补偿制度在国家和地方两层面的立法实践,分析立法中的现状和不足,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的介绍与分析,指出海洋生态补偿制度在主体、标准、方式等方面需要改进的问题。总结我国现有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的不足,以此为基础借鉴域外补偿制度的成功经验,在明确补偿主体、落实补偿标准、健全补偿方式等方面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对策。 相似文献
2.
我国海洋自然保护区制度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海洋自然保护区制度对于海洋环境资源的生态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在回顾我国海洋自然保护区产生发展历史的基础上,本文分析了目前我国海洋自然保护区现实中和法律中存在的问题,认为完善我国海洋自然保护区制度的途径既包括立法上的修正又包括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并提出具体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4.
黄丽红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3,(11)
本文从海洋生态环境法律现状和现实情况出发,以可持续性发展、环境公平和环境正义以及生态补偿理论为基础;对海洋生态补偿分别从补偿的主体、资金来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和保障机制等方面来分析论证,旨在推进建立我国海洋生态补偿机制,促进海洋环境与沿海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5.
广西北部湾海产资源丰富,生态环境多样化.而北部湾的过度开发,给广西沿海的海洋生态环境带来了不良影响,近岸海域水质的污染影响与破坏海洋生物资源生存环境,海洋过度捕捞、海水养殖扩大,影响与破坏海洋生态环境,海洋资源综合利用与管理的欠缺,阻碍了海洋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对广西北部湾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对策:一是地方政府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和规划;出台了一系列治污与减排措施;增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改变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理念;二是钦州学院为北部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基础和交流平台. 相似文献
6.
牟莹 《胜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8,(1):35-36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是确立生态环境资源价值属性的要求,是权利和义务对等性原则的体现。也是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利益的必然选择。针对我国目前生态补偿制度存在的立法缺陷以及理论技术上和管理体制上的问题,应从生态补偿的政策、生态补偿的原则和构建合理的生态补偿法律体系等方面完善我国生态补偿制度,为生态补偿实践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7.
牟莹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2008,22(1):35-36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是确立生态环境资源价值属性的要求,是权利和义务对等性原则的体现,也是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利益的必然选择.针对我国目前生态补偿制度存在的立法缺陷以及理论技术上和管理体制上的问题,应从生态补偿的政策、生态补偿的原则和构建合理的生态补偿法律体系等方面完善我国生态补偿制度,为生态补偿实践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8.
论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付健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37(4):50-54
随着我国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 ,大力加强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法学研究、立法和司法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当前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加强了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的立法 ,我国通过确定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具体内容以及实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旅游合同制度、旅游保险制度等法律制度加强对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9.
牛文杰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5,16(2):60-65
南海油气资源开发对海洋生态环境影响使得海洋生态补偿成为必要,这不仅是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需要,也是维护南海油气资源开发秩序的需要。南海油气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构建需要具备理论学说、国内法律政策、国际合作基础。具体而言,南海油气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应包括基本原则、海洋环境监测制度、生态补偿市场化机制、生态补偿基金制度这几方面内容。 相似文献
10.
李庆玉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13(3):39-41
构建一个系统、科学的生态补偿机制对于缓和淮河流域恶劣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保护和建设,实现环境公平和社会正义,意义重大;从法学的角度界定生态补偿的涵义,是生态补偿制度和政策研究和构建的起点;我国生态补偿立法稳步推进,淮河流域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急需在国家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指导下制定自己的细则,并从生态环境管理去行政集权化、公私企业加入以及社会参与这三个途径来推进生态环境改善的效率和效力。 相似文献
11.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不仅在文化、科技、旅游、教育等方面有一定的经济效益,而且在涵养水源、调节湿地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土壤的形成和保护等方面有重要的生态效益。在对湿地生态补偿中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博弈原因和法理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补充立法确立人类环境权以加强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完善湿地生态补偿中合理确定生态补偿标准和实行多渠道补偿模式等相关机制、科学评估湿地生态系统生态价值及生态补偿范围、补充和完善湿地生态补偿税费制度等对策和建议,以期达到生态补偿中生态效益补偿的合理化。 相似文献
12.
康秀华 《锦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8(1):67-69
实施海洋开发的首要问题就是加强海洋法制建设,完善海洋法律制度。我国已具有一定的实施海洋开发的法律基础,应依法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和平台,依法审批海洋开发与保护海洋国土,依法实施海洋开发活动。 相似文献
13.
李建勋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1,40(2):53-56
区域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是国际环境法中最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它具有不同于全球性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与国内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独特性:在法的形成及适用范围上,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在合作机制上,以区域国家间的合作为基础;在法的效力上,呈现出"硬法"化趋势;在法的实现上,以理性集体行动的方式实现立法目的。对区域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特点的研究为诸如海洋环境污染等全球性环境问题及其他全球性问题的解决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相似文献
14.
论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以渤海湾油田溢油事件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宋旭明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6)
渤海湾溢油事件暴露出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法律责任制度存在若干缺陷。行政责任方面,存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不严、对相对人的行政处罚过轻等问题,应当细化海洋环境信息公开责任,严格对污染海洋者的行政处罚。海洋生态损害是《海洋环境保护法》对污染损害责任的创造,但条文规定过于模糊和原则,应当在明确海洋生态损害的构成,指明海洋生态损害评估方法,详细规定海洋生态损害赔偿项目,确定海洋生态损害的诉讼制度。刑事责任方面,《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使原海洋环境保护刑事责任制度已经落后。应当出台对污染环境罪的司法解释,并修改相关法律中的条文。 相似文献
15.
赵宁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5,(4):15-20
目前我国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土地管理主要采用国家行政强制或法律管制来限制土地利用的传统方式。而域外发达国家生态补偿则采用激励性机制,主要表现为生态补偿标准市场化、明晰自然资源产权、公众实质性参与、补偿资金来源政府与市场双重驱动。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对我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法律制度设计具有重要启示。应建立生态补偿专门机构、实行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标准、完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加强社区实质性参与、健全财政金融法律,构建我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激励性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16.
《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9,(12)
以法律法规为主体的生态补偿机制有利于减缓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厘清生态补偿的法理基础对于深入研究生态补偿理论与推进生态补偿实践具有重要意义。生态补偿法律关系是研究法理基础及推进立法实践的基础,分析和界定完整的生态补偿法律关系框架是重要的理论准备。结合已有立法实践和实际情况,我国应以地方立法为主、重视地方立法实践经验,建立统一的生态补偿综合性法规与不同类型、领域单行法规或规章并行的多层次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7.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20-25
农村违法建筑征收补偿问题是近年来征收实务中的热点和难题。征收城市违法建筑"一律不补"的规定不能适用于农村违法建筑。从现实角度看,农村违法建筑类型多样、成因复杂,对其征收补偿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从立法和司法角度看,海内外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支持对征收农村违法建筑进行适当补偿。立法应区分不同类型的农村违法建筑,按照"衡平补偿原则"具体设计农村违法建筑征收补偿制度,实现"对物补偿"到"对人补偿"理念的转变。 相似文献
18.
生态破坏是酿成1998年特大洪灾的重要因素。完善生态保护立法是抑制生态破坏的治本之举。我国生态保护立法已初具规模,但立法目的、指导思想、基本制度、法律责任等还存在着不少缺陷。因此应修改现行立法,拓展生态保护的立法范围,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建立并完善有关生态保护的基本制度 相似文献
19.
于慎澄 《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13,15(2):40-43
加快海洋文化产业的发展已成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手段,陆海统筹能够为海洋文化产业发展提供重要影响因素。我国海洋文化产业在陆海统筹方面存在重陆地轻海洋、重效益轻生态、产业结构趋同、陆海文化产业风险不对等、统筹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对此,要切实加强陆海统筹发展规划,深入挖掘整合海洋文化资源,更加注重海洋生态保护,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海陆统筹的力度,全面调整优化海洋文化产业布局,着力优化海洋文化产业陆海统筹发展的软环境。 相似文献
20.
目前,被害人的权利救助在国际上日益受到重视,我国对"特困被害人"的救助也比较关注,2004年国家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但应如何救助,救助的标准、尺度,仍在探讨过程中.本文从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现状入手,阐释了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的价值,最后以提高刑事司法效益为目的,建议应建立和完善"特困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以国家专门立法的形式,对国家补偿的对象、原则、补偿的机构及资金来源、补偿程序等内容予以规范,以加强人权保障,促进我国刑事法治的完善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