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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校园人身损害案件时有发生 ,而赔偿之争是困扰着学校管理、司法机关判案的一道难题。本文通过作者办案实例的分析 ,提出学校人身损害赔偿应当考虑和区分监护责任、管理责任、混合责任。并对学校赔偿中的特别保护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
人身伤害赔偿属于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范围,学校学生人身伤害是侵权行为造成的,侵权伤害赔偿承担的是侵权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既非监护关系,也非委托代理关系,属于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依民法规定校园学生人身伤害的归责原则应为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3.
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是一种教育、管理、保护关系,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何承担民事责任,承担怎样的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作了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这是我们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基本规则.  相似文献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侵权领域内规定“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为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问题提供了司法解释的规范依据。但是,理论界和审判实践对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问题存在争论。应正确认识与运用补充赔偿责任,将补充赔偿责任的研究定位于侵权法领域中。本文结合司法案例,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指出补充赔偿责任适用的法理依据。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中小学人身伤害事故时有发生,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也逐年增多,受害者家长提出的索赔要求少则几万元,多则高达上百万元,学校苦不堪言。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伤害事故发生后应当如何界定学校的赔偿责任?本文拟就此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6.
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是一种教育、管理、保护关系,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何承担民事责任,承担怎样的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作了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  相似文献   

7.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人身伤害赔偿责任的承担面临着“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以及“怎样承担责任”的一系列问题。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坚持“一种关系”“两项原则”,明确赔偿责任;举办者出资承担,保障赔偿来源;创新赔偿责任分担机制,实现权益保障,是推动学校走出未成年学生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困境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8.
近几年来,中专生校园人身伤害事故时有发生。事故发生后,尽管家长和学校都想把善后工作做好,但往往在事故的责任承担及其赔偿额度方面存在较大纠纷,甚至闹得师生难以上课,校长无法办公。由于目前国家尚未制定校园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的专门法规,中专学校校长又大多不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时因为被受害者家长闹得无法安宁,想急于平息事端;有时因为顾及个人权威而作出种种不利于学校的承诺,最终导致学校承担若干不该承担的责任,赔偿若干不应赔偿的费用。种种迹象表明,校园人身伤害事故已成为学校管理者最棘手的问题之一。本文拟就校…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中小学校的人身伤害事故时有发生,要求学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案件逐年增多,受害者家长提出的索赔数额少则几万元,多则高达近百万元。中小学学生在学校发生了人身伤害事故,学校应不应该赔偿?应承担多少赔偿?本文对此作了探讨,深值一读。  相似文献   

10.
旅客运输过程中,人身伤亡事故时有发生。承运人对旅客人身伤亡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但有时可能出现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承运人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原则,其承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1.受赔偿的主体必须是旅客;2.须发生旅客人身伤亡损害后果;3.旅客人身伤亡发生在运输过程中;4.不具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  相似文献   

11.
所谓"校园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近年来因为校园学生伤害事故而发生的校园伤害索赔案,一般都将学校列为被告,且赔偿数额一般也远远超出其他类型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围绕学校赔偿责任这一焦点问题,引发了很多的争论.这些争论和分歧实际上涉及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的性质如何;二是学校和学生家长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三是学校和家长谁承担举证责任;四是法院对法律事实如何认定;五是学校如何承担赔偿责任等.  相似文献   

12.
我国产品责任损害赔偿制度存在四个方面的局限:损害赔偿体系不协调;人身伤害赔偿数额偏低;损害赔偿功能过于单一;产品合同责任损害赔偿责任限定标准不公正。为了适应发展市场经济和加入WTO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产品责任损害赔偿制度。如产品合同责任损害赔偿应包括人身伤害赔偿;人身伤害赔偿应具动态性;适当扩大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赔偿责任的限制标准应公平、公正等。  相似文献   

13.
我国产品责任损害赔偿制度存在四个方面的局限:损害赔偿体系不协调;人身伤害赔偿数额偏低;损害赔偿功能过于单一;产品 合同责任损害赔偿责任限定标准不公正。为了适应发展市场经济和加入WTO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产品责任损害赔偿制度。如产品合同责任损害赔偿应包括人身伤害赔偿;人身伤害赔偿应具动态性;适当扩大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赔偿责任的限制标准应公平、公正等。  相似文献   

14.
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首次在侵权领域内规定"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该条规定的制定与实施,为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问题提供了司法解释的规范依据,但是,理论界和审判实践对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适用存在争论,本文特对如何正确认定学校在此类案件中的过错进行深入系统的探讨。  相似文献   

15.
据《桂林晚报》报道,今年桂林市中小学将全面推行校方责任险,凡在校内或学校组织的校园外活动中,因校方责任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由学校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相似文献   

16.
吴郁芬 《贵州教育》2005,(22):16-18
一、学生人身伤害已成为社会问题 学生人身伤害是指在校就读的学生在校内活动期间、寄宿制学生住宿期间和学校组织安排的校外活动期间,或者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由于过错或意外发生的死亡、肢体残疾、组织器官功能障碍及其它影响人身健康的损伤。近年来,随着人身伤害数量增加并日益受到社会关注,学生人身伤害已逐渐超出教育问题的范围,演变为一个社会问题。 首先,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面临巨大的压力,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产生了负面影响。发生学生人身伤害后,法院往往判决学校承担部分责任,医药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赔偿费用对学校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大多数学校根本无力支付。学校作为国家  相似文献   

17.
文章认为,对于寄宿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承担监护职责。学生伤害事故中的学校责任的归责原则为过错原则,在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学生遭受人身损害的情形之下,学校承担的则是补充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精神损害。  相似文献   

18.
关于学校事故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学校事故是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实施教育、教育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学生人身伤亡事故。可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类型划分。学校与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之间构成什么法律关系,赔偿的范围、数额标准及由谁赔偿和法定监护人的责任认定等是处理学校事故的基本法律理论问题。  相似文献   

19.
一、学校责任保险的法律属性 学校责任保险是指以学校对在校学生将来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责任保险.依据我国保险法第50条第2款:"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相似文献   

20.
所谓“校园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近年来因为校园学生伤害事故而发生的校园伤害索赔案,一般都将学校列为被告,且赔偿数额一般也远远超出其他类型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围绕学校赔偿责任这一焦点问题,引发了很多的争论。这些争论和分歧实际上涉及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的性质如何;二是学校和学生家长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三是学校和家长谁承担举证责任;四是法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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