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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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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对民事诉讼模式的特征、成因及发展的研究,可以发现,当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事诉讼都采用了当事人主义,而我国一直采用的职权主义诉讼模式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国的逐步确立,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弊端不断显露,因此我国民事诉讼改革的方向应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  相似文献   

2.
在现代民事诉讼制度中,一直存在职权主义诉讼与当事人主义诉讼两种模式之争,而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可以说基本上属于职权主义模式。在四川井盐生产历史过程中,保留了丰富的盐业契约档案,这些契约规范着各类的盐业生产经营活动,调解着复杂的盐业诉讼纠纷盐业契约以其突出的自由性、合意性以及遵从习惯等特点,在过去有效地调节着复杂的经济关系,我们探析其中有价值的成分,对于思考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应更多地引入当事人主义模式一定会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3.
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由超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转换过程中,更加强调当事人的主体作用,法官职权得以弱化,这一变革对促进诉讼的民主化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若过于强调当事人的主体性而忽视了法官对民事诉讼进程的指挥作用,可能会导致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从而引起诉讼迟延。因此需就法官对诉讼进程的指挥作用予以规范,设立法院行使诉讼指挥权的原则,即依法恰当行使原则、中立性原则及不违反辩论主义和处分主义原则,在此基础上将法院的诉讼指挥权分为程序性的指挥权和实体性的指挥权,以提高诉讼效率,实现实质上的公正价值,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程序权。  相似文献   

4.
民事诉讼模式,是对特定民诉讼体制基本特征的综合论述,是关于诉讼主体在诉讼中的地位,作用及相互关系的基本概括,国家如何处理当事人诉讼权与法院审判权的关系,其核心在于把诉讼的主导权交给当事人还是交给法院,以此为标准,民事诉讼模式的划分可概括为两方面内容,即谁在诉讼程序运行中起主导作用,主要是由谁来确定审理对象,前者对民事诉讼模式的分类具有量的规定性,后者对民事诉讼模式的分类具有质的规定性,以当事人与法院何者在审理在对象的确定方面中主导地位为标准,将民事诉公模式分为两种基本型-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  相似文献   

5.
法官释明权是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中的重要概念,是辩论原则和处分原则的限制和补充,是诉讼中法官和当事人作用调整的必然。随着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民事诉讼模式由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转换,当事人地位强化,法院职权弱化,但我国当事人法律水平和诉讼能力参差不齐,具体诉讼中仍需由法官引导,才能保证程序的公正、实质的正义,故我国民事诉讼中引入法官释明权制度成为必要。  相似文献   

6.
合理分配法院与当事人在证据收集中的角色对完善我国证据制度及整个民事诉讼体制有重要的意义.和谐主义诉讼模式是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新选择.该诉讼模式下构建的协同型证据收集制度强调当事人与法院之间以及当事人相互之间在证据收集上的协作,符合我国国情及各国证据法的发展趋势,也应是我国的选择.  相似文献   

7.
法官释明权制度源于大陆法系,在实行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国家,释明权制度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以辩论主义为基础,但是纯粹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过分强调法官的消极性,对保障当事人权利,促进诉讼公正,有效率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具有阻碍作用。法官释明权制度设立的初衷即为弥补辩论主义和当事人处分权主义的不足,保障实质正义和当事人的程序利益。在我国民事诉讼模式转型的背景下,释明权制度具有特殊意义。文章通过对释明权制度功能、价值的分析,论述了我国构建法官释明权制度的必要性,并提出明确规定释明权的内容,完善释明权行使的方式,确立释明权救济机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论民事诉讼中的程序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程序保障是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实现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诉权底线。西方法治国家从意思自治的私法理念出发,经历了民事诉讼的职权主义模式到当事人主义模式的嬗变,捍卫了宪法的人权精神,推动了民主和法治的进程。他山之石,可以攻玉。2003年12月,民事诉讼法的修订已正式纳入了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改革序幕正式拉开。是否能够用程序正义的理念来指导改革的方向,用维护当事人的程序保障权来统领民事诉讼制度,是决定这次立法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9.
证据是民事诉讼当事人的重要砝码,是法院审判的依据。当前证据收集制度除传统的辩论主义模式与职权主义模式外,协同主义模式逐渐被西方国家所提倡和认可。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第64条确定了当事人取证的主体地位。文章立足国情,认为当前我国取证仍采用以法院为主的模式。  相似文献   

10.
关于民事诉讼模式变化的趋势,学者们有不同的见解.有的认为应当转向英美法系的诉讼模式,有的则认为应转向大陆法系的诉讼模式.但无论怎样的转型,都应当在"制度断裂"的转型体制下考虑诉讼模式的发展.介于此种原因,我国的民事诉讼模式应当向"当事人主义为主,职权主义为辅"的糅合诉讼模式发展.  相似文献   

11.
程序参与原则是程序正义的最低限度标准之一。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实质性程序参与是民事诉讼中辩论主义与处分权主义的综合或上位概括。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实质性程序参与是程序主体性理念的必然要求。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要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实质性程序参与就必须尽快确立辩论主义和修正处分原则。  相似文献   

12.
恶意诉讼具有相当大的社会危害性,与我国当前推行的当事人主义民事诉讼模式、诚信体系尚未完善、立法工作相对滞后有关。有效地遏制恶意诉讼,要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完善诚信体系,加快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民事诉讼程序,加大我国法律对恶意诉讼者的惩戒力度,增加恶意诉讼的法律成本与风险。  相似文献   

13.
如何厘清当事人举证与法院查证的关系日趋成为举证责任制度改革的关键问题之一。鉴于此,我们可从民事诉讼模式角度出发,通过对国外民事诉讼模式下的当事人举证与法院查证关系进行比较研究,分析我国民事诉讼模式当前的现状及弊端,以此重构合理的当事人举证与法院查证的关系,并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14.
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事实体法的指导原则,对民事诉讼法产生了显著影响。它要求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在审理民事案件和进行民事诉讼行为时,必须诚实、公正和善意,对诉讼参加人滥用诉权、作虚假陈述等不正当诉讼行为予以限制,同时禁止法官滥用裁量权、实施突袭性裁判,以维持当事人和社会利益的平衡,最终实现诉讼程序公正。因我国的民事诉讼未实行当事人主义模式,民事诉讼法确立诚实信用原则时应特别关注对当事人正当诉讼权利的保护,注重防止法官滥用职权,维护制定法的稳定及尊严。  相似文献   

15.
辩论主义是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本质的理论概括,它落实到具体的证据制度上,一方面要求明确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并严格限制法院调查证据的范围,另一方面就是要确立自认制度。作为民事审判改革的重大成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在上述两个方面均体现了辩论主义的要求,无疑具有重大意义,但其中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未来的民事证据立法中,为体现辩论主义的要求,对其进行完善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6.
作为一种程序装置,释明权与诉讼模式有着天然的联系。但是,并非任何诉讼模式均为释明权植根的土壤,释明权对诉讼模式具有选择性。采用当事人主导诉讼体制结构的大陆法系的国家和地区,在其民事诉讼中大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释明权制度,这说明释明权制度与当事人主导的诉讼体制必然相关。而在具体的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能力存在着天然的差异,机械地使用辩论主义,其结果可能带来裁判结果公正性的缺失、诉讼效率的低下。法官释明权的行使,则可以有效地修正辩论主义这一缺陷。  相似文献   

17.
全球两大审判模式——职权主义和当事人主义已不再截然分野,走向互相融合已成为大势所趋。在这种模式融合的大背景下,我国现行的强职权主义行政审判模式日益显示出其与生俱来的弊病,必须加以抛弃。由于种种原因,我国未来的行政审判模式既不是当事人主义,也不是职权主义,而应选择职权——当事人主义,并按照此种模式对我国相应制度进行重新设计。  相似文献   

18.
刘伟 《华章》2007,(7):39
释明权制度是大陆法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其产生主要是为了弥补绝对当事人主义带来的诉讼迟延、费用增加等弊端.诞生于德国的释明权制度不仅在大陆法系得到广泛的推广,而且逐渐被英美法系所接受,进而成为被全世界所公认的重要民事诉讼制度.我国在推进民事诉讼向当事人模式转变的同时,也开始尝试了引进这一制度,但是迄今为止,我国目前无论在立法上还是实践中,在这一方面都存在相当多的缺陷.  相似文献   

19.
在民事审判活动中 ,关于法院审判行为与当事人诉讼行为之间的关系 ,亦即法院与当事人间诉讼权限的分配 ,不同时代和不同的国家 ,采取了不同的态度 ,因而形成不同的审判模式 ,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界通常认为存在注重法院职权的职权主义和注重当事人行为的当事人主义两种基本的审判模式 ,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作为两种相互对立的审判模式而各具特征 ,当事人主义强调民事审判以当事人双方积极的诉讼活动为核心展开 ,依据当事人双方的主张举证而进行 ,当事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处分权利 ,并以此影响甚至主导诉讼 ,法官不是积极地参与 ,而是对当事人…  相似文献   

20.
中美两国由于社会制度和历史上存在的原因,在民事诉讼方面使用不同的基本原则、概念和术语。随着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不断发展,两者有越来越接近的趋势。研究英美普通法系中颇具特色的美国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借鉴其合理有益的民事诉讼理论,可以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提供参考。我们应取其所长,避其之短,依据本国的法律文化传统和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构建起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兼顾的民事诉讼结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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