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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广平 《现代语文》2008,(5):110-110
《陈情表》作为动情名篇,已收录于各类古文选本之中,同时也编入中学语文课本。其中有句“内无应门五尺之僮”中关于“应门”的解释,却是莫衷一是,令人难以信服。如徐中玉先生主编的《古文鉴赏大辞典》(浙江教育出版社1996第二版,第445页)列这句话只解释了“僮”这个众人了然的常用字。而对“应门”一词却是有意无意地忽略,对此词的意义避而不谈,如此作为的,还有如陈振鹏、章培恒主编的《古文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7年版,515页),也只注释了其中的“五尺”的古今换算额度,对“应门”只字未提。  相似文献   

2.
谢云秋  刘汉华 《语文知识》2000,(10):51-53,43
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写出版的《职业高级中学课本·语文》第一册选有《促织》一文,课本编写者为课文词句所作注释文字,有些似不尽妥当。笔者兹作辨析如下,与编者商榷。一、有古陵蔚起“(成)乃强起扶杖,执图诣寺后,有古陵蔚起。”句间“有古陵蔚起”一语,课本注释是这样注的:“有古坟高起。蔚,草木茂盛的样子,引申为高大的意思。”(435页注⑤)注释中为“蔚”单注的文字说,“蔚”本指“草木茂盛的样子”,句中是用的引申义,为“高大  相似文献   

3.
释“展”     
高中语文课本第三册《促织》一文中,有“展玩不可晓”一句,课本未注释。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学参考书》将此句译为“她展开看了一阵,不懂什么意思。”黄汉丞同志所著  相似文献   

4.
高中语文课本第五册《毛遂自荐》一课中,有“毛遂按剑历阶而上”一句,课本对这一句注释为:毛遂握着剑柄,顺着台阶一级一级走上去。这个注释基本符合要求,但笔者以为,书本注释还应更深一层,  相似文献   

5.
高中语文课本第六册所选《报任安书》(节选)的注释有些地方值得商榷,如对篇名的注释,对“而世又不与能死节者比”句中的“与”的注释,对“刑不上大夫”的处理。本文对课本注释不当之处进行分析说明,并提出参考性的处理意见。  相似文献   

6.
的注译欠妥新编语文教材高中第二册《问说》一文第七段(283页)有“……贵可以问贱,贤可以问不肖,而老可以问幼,唯道之所成而已矣”一句.课本对“道之所成”注释为“学行方面的成就”,《教学参考书》也将“唯道之所成而已矣”一句译为“只要求学行方面能有成就便可以了”。课本的注释和《教学参考书》的翻译,笔者以为欠妥,现就句子结构与前后文意的联系两方面试述拙见。课本的注释显然把“成”解释为名词“成就”,并成为“道之所成”这个偏正词组的中心词,“所”字该作何解,却未谈及。《教参》的翻译也沿袭课本注释,把“成”译为名词“成就”,对“所”字同样避而不谈。这样的注释与翻译只能让人莫名其妙,实在难以令人信服.众所周知,“所”字是一个特指代词,通常用在动词前面,和  相似文献   

7.
“长烟一空”是《岳阳楼记》中的一句。对这句话的注释,历来颇有分歧。中学语文课本的注释是“大片烟雾完全消散”。一,全。”沈啸寰对此说持有导议,他认为是“万缕炊烟,长长地布满了天空。”(见华东师大中文系《语文教学》1957年2月号:《对中学语文课本注释的一些意见》)。于在春在《文言散文的普通话翻译》中,则认为应是“那一派烟雾完全消散了。”以上三种说法,熟是熟非?  相似文献   

8.
先说《六年制中学高中课本语文第五册》(以下简称《课本》)把《过小孤山大孤山》(以下简称《课文》)中“抛江过其下”一句中的“抛江”注释为“抛锚停泊于江中”,我认为是不对的。《六年制中学高中语文课本第五册文言文译释》(以下简称《译释》)译“抛江”为“弃船”,并附注“离开”,我以为也有美中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9.
“挺剑”与“剑挺”岂能混为一谈江苏沭阳县贤官中学朱其华初中《语文》第六册《《唐睢不辱使命》中有“挺剑而起”句,课本对“挺剑”未作注释,《教学参考书》将其释为“拔出宝剑”。初中《阅读》第六册《陈涉世家》中有“尉剑挺”句,课本把“剑挺”注为:“剑拔出销。...  相似文献   

10.
现行义务教育教材人教版初中语文课本第六册课文《上枢密韩太尉书》中有“百氏之书,虽无所不读”之句.课本第200页将“百氏”一词注释为“指诸子百家”.笔者认为这个注释是不妥当的。  相似文献   

11.
《记念刘和珍君》引用了陶渊明《挽歌诗》中的末尾四句。关于“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二句,有的同志认为“比较容易理解,没有什么歧义”,我则以为不然。“死去何所道”二句,江苏编的中学语文课本注释是:“人死了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尸体埋在土里,永远和山陵在一起。”部编中学语文课本注释是:“人死了有什么可说的,不过  相似文献   

12.
初中语文第二册《弈喻》:“弈之优劣,有定也,一着之失,人皆见之,虽护前者不能讳也。”(着重号为笔者所加,下同)该句“护前”一词,课本注云:“回护以前的失误。《三国志·朱桓传》:“桓性护前,耻为人下。”(见课本第286页注释(?))课本注释虽有《辞海》等辞书作依据,然我以为此注失当。释训词义,关键在于能通文意。按课本对“护前”的释义看,验之于文意难通。纵  相似文献   

13.
人民教育出版社高中《语文》第二册《过秦论》一文中有“秦孝公据崤函之固,拥雍州之地”一句,课本对“崤函”的注释为:  相似文献   

14.
《赤壁之战》有“军中诸将,各有彼此”句。课本注为“有的(向着)那边,有的(向着)这边。”显然,“有”字未作交代。“有”字在这里,是什么意思?按《辞海》“有”通“友”。友,亲善也,是动词。此句可译为“有的亲善那边,有的亲善这边。”文言“有”字是个使用较频繁而又易为人们忽视的字。高中第二册文言课文中,“有”字出现105次。课本只注释了三个而且都是“通又”的重复注释。笔者以为,“有”为动词,作谓语,在不同的语言环境里有“发生”、“产生”、“得  相似文献   

15.
“两狼之并驱如故”(初语二册《狼》)一句,课本注释为:“两只狼像原来一样追赶。”此注对不对?略作辨析如下。从课本注释看,句中的“之”字似被看作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的结构助词。“之”取消句子独立性,使其成为句子的成分或复句的分  相似文献   

16.
自居易《琵琶行》里有一句诗为“初为《霓裳》后《六幺》。”课本注释说:《霓裳》,就是《霓裳羽衣曲》,唐代乐曲名,  相似文献   

17.
人教版《语文》九年级下册《公输》中,有一些词语编者没有注释,或许编者以为它们跟现在的意思差不多,其实不然。因此,有必要补充注释。例如“短褐”一词。原文说“:邻有短褐而欲窃之”“,此犹锦绣之与短褐也”。课本只注释了前一句中的“褐”为“粗布衣服”,而没有注释“短”。  相似文献   

18.
李佳秀 《学语文》2002,(5):4-44
高中语文第五册《殽之战》中“妇人暂而免诸国”一句,课本注释为“妇人几句谎话就在都城把他们放走。暂,一下子。”这个注释实在令人费  相似文献   

19.
《论积貯疏》(高中课本第三册)一文中有“乃骇而图之,岂将有及乎?”一句。课本对“骇而图之”的注释是:于是(皇上)惊慌起来,图谋(对付)他们。之,指上文“远方之能疑者”。  相似文献   

20.
“惩”     
《国殇》有“首身离兮心不惩”句,课本把“惩”注释为“惩创”、伤损”,把这句解释为“首身分离,斗志依然不屈”。我认为,这一解释不够恰当,《说文》云:“惩,(乂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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