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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专利间接侵权的概念是在保护专利权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有些行为人为了避免直接侵权,其行为并未完全覆盖专利权利要求中所限定的全部技术特征,但却对直接侵权的发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虽然我国专利法没有明确规定专利间接侵权制度,但在专利司法实践中已审理了多起专利间接侵权纠纷案件。本文即从我国农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看农药产品间接侵权的认定。  相似文献   

2.
我国目前尚无专门的专利间接侵权制度,但在实务中相关案例已不断涌现,在相应立法缺位的情况下,司法实践中的做法缺乏统一性,对专利间接侵权案件的处理未形成成熟的制度。专利法第三次修改最终未涉及专利间接侵权,这一方面说明立法者保持高度慎重态度,另一方面也说明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有必要进一步深入。专利间接侵权规则构建的重点在于立法理论深度的突破,在共同侵权制度作为民事侵权责任体系的重要理论能否对专利权予以界定和保护这一问题上,借鉴国外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如法国、德国和日本等的相关立法技术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3.
专利间接侵权行为相对于专利直接侵权行为而言。专利间接侵权概念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保护专利权的实际需要。在实践中,有时行为人为了逃避专利侵权责任,并不完全实现权利要求中所限定的每一项技术特征,而只实现权利要求中的一部分技术特征,或者由多个行为人共同实现权利要求中的全部技术特征。根据专利侵权判断的全面覆盖原则,如果被控侵权物没有覆盖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或等同特征,例  相似文献   

4.
张勇  顾明华 《情报科学》2005,23(6):950-954
专利权是法律赋予权利人的一项有限制的合法的垄断权利,但这种排他性权利的取得是以发明人公布其技术方案为前提的。专利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利人的实质控制能力较弱,导致专利权时刻面临着潜在侵权人侵害的危险。因此,对于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与救济制度是否完善不仅关系到专利权人的利益,而且直接关系到一国通过保障发明人的权利,达到促进科学技术发展的社会目标的实现。美国作为一个极其重视专利保护的国家,在专利侵权的认定与救济方面,通过一系列判例确定了一套较完善的规则。本文通过对美国专利侵权中的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理论、相同侵权与等同侵权的认定规则以及对权利人的救济制度的解读,希望能为我国专利司法实践提供一点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5.
专利侵权的全面覆盖原则为行为人侵害专利权而不担责留下规制缺口,专利间接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打破全面覆盖原则对行为人责任追究的困局。近年来,基于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我国在司法解释层面确认了专利间接侵权规则。本文围绕专利间接侵权规则在体系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的问题展开,认为亟须对其加以制度重构和规则优化:一方面专利间接侵权的架构背景应当脱离共同侵权理论框架,使专利间接侵权成为独立的侵权类型,既有归责体系的二元化制度设计路径对于全面规制间接侵权行为更为有利,应当坚持采用引诱-帮助侵权两分的模式;另一方面应当优化专利帮助侵权和教唆侵权的规则内容,形成完备的专利间接侵权规制体系,以达到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法律和政策目标。  相似文献   

6.
关于专利间接侵权的理论在我国已经争论了很多年。由于相关法律中没有对专利间接侵权作出规定,多年前就有人呼吁在《专利法》中加入有关专利间接侵权的规定。时逢第三次修改《专利法》,这个问题再次被提出。笔者认为,中国目前不存在应用专利间接侵权理论的环境和条件。下面简要介绍我国专利间接侵权理论与实践,并对目前中国的专利间接侵权学说作出法理分析。  相似文献   

7.
专利间接侵权问题是基于传统侵权判定规则不能解决所有侵害专利权人行为的问题而产生的。尽管现行专利法尚未明确间接侵权责任,实践中已经有不少案例。随着专利法第四次修订草案以及审理专利侵权纠纷司法解释(二)中公开了关于专利间接侵权的条款,这一问题再次进入人们视野。本文从责任承担的方式着眼,深入分析专利间接侵权和直接侵权的关系以及规定间接侵权单独责任所面临的问题,从而评价相关制度设计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8.
新冠病毒的流行和随之而来的药品专利问题,在2020年初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专利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创新成果从而推动社会进步,在公众健康和医疗卫生领域中,专利制度保留了充分的人文关怀。而另一方面,为更好的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专利制度也扩展了间接侵权的概念。但在药物制剂领域中,专利制度的人文关怀和间接侵权将会发生冲突,此时,对药物制剂专利的保护,会变得进退维谷。  相似文献   

9.
叶枝林 《科教文汇》2009,(24):243-243,281
在专利实践中各国逐渐发现,仅仅禁止直接侵权行为、追究直接侵权者的侵权责任有时不足以给专利权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法律保护。因为有些行为人可能自己没有直接侵犯专利权,却引诱、协助他人直接侵犯专利权,客观上损害了专利权人的利益。这种情况下,仅仅追究直接侵权者的侵权责任是不够的。为此,一些国家如美国、英国、德国、欧共体、日本等逐渐发展出专利间接侵权理论,并陆续建立起间接侵权制度。  相似文献   

10.
毛牧然 《科学学研究》2012,30(6):841-847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可以将专利侵权分为轻过错专利侵权和重过错专利侵权。如果将专利侵权过错分类制度移植入我国的《专利法》,就可以依据专利侵权的过错类型改进我国的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政策,再依据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政策改进我国的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通过专利制度价值分析后发现,新政策与制度较之当前的政策与制度能够更好地实现专利制度的正义价值、效率价值和创新价值。  相似文献   

11.
本案作为人民法院首例审判涉及专利间接侵权纠纷的案例,在构成"帮助型"间接侵权的主观要件、客观要件以及直接行为与间接行为的关系等问题上给出了重要的启示。  相似文献   

12.
专利制度是鼓励发明人通过公开技术的方式来换取法律所赋予的独占性保护的制度,其核心是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本文仅涉及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作为原告必须确定所主张的专  相似文献   

13.
王迁教授和孔祥俊教授的观点都表示不能直接移植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首创的"通知-移除"规则。除却直接移植问题,对规则的转用可行性进行分析,根据我国侵权责任制度,应当被理解为归责条款。专利领域侵权责任认定有特殊性,因此在解决转用问题之前应该先明确专利间接侵权制度。而在专利间接侵权制度之下,"通知-移除"规则没有适用空间。  相似文献   

14.
商业方法专利侵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如何判定商业方法专利授权后随之而来侵权问题,是我国接纳商业方法专利后面临的新课题。本文结合商业方法专利的特性,从侵权主体、侵权判定方法、间接侵权等方面分析商业方法专利侵权中的特性问题,并为我国商业方法专利的侵权判定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5.
专利制度鼓励发明创造目的的实现依赖于专利保护,专利保护的核心为权利要求解释,如何尽可能澄清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既给予权利人与其对技术贡献相适应的保护,又能使其不因撰写瑕疵而无法寻求救济,是个案实践中实现利益平衡的难点。此外,结合现实状况进行何种规则重构,借鉴发达国家制度又结合我国国情,最大化地实现专利法保护和鼓励创新的目的,应该是制度设计者应考虑的实质正义。  相似文献   

16.
著作权间接侵权,是指行为人本身的做法可能并不会构成对他人著作权的侵犯,但是由于行为人的做法,可能为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或者使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可以继续或者持续发生。著作权间接侵权现象之所以会不断发生,究其原因是我国对于著作权间接侵权问题没有制定具体的制度来加以规范,在司法实践中也没有形成一套具体的体系。  相似文献   

17.
专利侵权诉讼的举证可分为三个环节:专利权属的举证、是否侵权的举证以及损害赔偿的举证。其中,涉及新产品的方法专利侵权以及侵权损害赔偿额的证明是实践中的难点。为破解"赔偿低"的难题,除改进赔偿制度外,应重点完善举证规则及其适用。当前,应充分利用举证妨碍制度并适当借鉴证据开示的做法。二者不属于举证责任的特殊安排,实践应用时要求法官正确把握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8.
目前,专利维权方式中通过司法诉讼,专利权人获得的保护手段和保护力度相对而言最强,但实践中专利维权存在"时间长、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等状况,为了从实证角度分析专利维权尤其是侵权诉讼的周期,从而为有关机关决策提供参考,本文选取了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包括三家法院成立前对应法院)以及深圳、长沙、武汉、杭州、南京、济南、成都、沈阳、郑州、西安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样本法院,以样本以及多家中级法院在2011—2015年度(取样周期)内审结的专利侵权案件为统计对象,以案件所反映出的专利侵权诉讼周期为重点,分析样本法院专利侵权诉讼周期的实际状况。  相似文献   

19.
等同原则作为专利侵权判定原则,一经问世就备受争议。即使是在专利大国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於如何适用等同原则进行专利侵权判定,看法也经常摇摆不定。其中原因之一,在於法官认定等同侵权时,较多地行使自由裁量权,增加了判案的不确定因素。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法院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运用等同原则审理专利案件。在等同原则的适用中,需要在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和保护公众利益之间寻求耳衡。本文试从一起被列为2004年浙江省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元大金属实业(深圳)有限公司诉天旗运动用品(宁波)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入手,探讨等同原则的适用范围与合理的限制,以期更加准确地理解专利保护制度,真正做到在保护专利权人权益的同时。又不侵害公众利益。  相似文献   

20.
专利发明创造领域的人工智能技术是一种仿生算法程序,其通过自身的认知计算系统来模仿人类智能,使系统具有像人类一样的创新思考能力来进行发明创造活动。人工智能在发明创造过程中,为了满足技术功能的需要,有可能涉及实施他人的专利,同时也有可能生成与他人专利并无实质性差别的发明,导致存在侵犯他人专利权的潜在风险。尽管人工智能发明创造过程中的专利侵权呈现出多主体、多步骤的分离式侵权特点,看似适用直接侵权或者间接侵权规则来认定侵权均存在法律障碍,但其实质是直接侵害了专利权人的利益。建议引入控制与指挥规则作为全面覆盖原则的补充,成为人工智能专利侵权认定的重要依据,通过分析各方主体之间是否存在独立的侵权人控制或指挥其他主体,来确定一个实际侵权人承担专利直接侵权责任。在弱人工智能时代,人工智能未完全脱离于人类主体的控制,从保障技术发展的安全性角度看,人工智能所有者承担专利侵权责任不失为一种权宜之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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