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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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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村民自治中部分司法救济的缺失,导致农村中村委会与村民之间的众多纠纷得不到妥善解决,已经严重影响到“村民自治”的有效实施,本文在分析了村民自治权司法救济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之后,提出了完善司法救济制度和构建司法救济体系的设想。  相似文献   

2.
从福建晋江一次村委选举纠纷入手,从不同角度分析了蕴含其中的法律问题,揭示了目前妨碍我国实行村民自治的一个相当重要的因素——乡镇政府的非法介入。然后在此基础上,剖析我国对村委会选举和村民自治予以司法救济的制度层面缺失,论述了构建村民自治司法救济制度的必要性,初步提出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司法救济制度的若干设想。  相似文献   

3.
无救济无权利,是指当事人的权利受到损害时,国家必须有一套相应的救济制度以恢复其权利,否则,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必将沦落为空中楼阁,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这既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权保障的应有之义。同样,法律规定了在农村实行村民自治,村民享有自治权。但是,救济机制的不完善,就有可能导致自治权被虚置,村民自治无法得到切实的实行。因此,有必要从权力救济、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来保障村民自治权的实现,而这其中,司法救济是最为重要的途径。  相似文献   

4.
村民自治权利的司法救济及相关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村民自治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纠纷,针对村民自治的权利救济,大致有内部救济、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等三种救济途径,相比之下,司法救济具有更大的的现实可行性,但是,在涉及操作层面时,还有许多的相关问题需要探讨。  相似文献   

5.
谢明 《嘉应学院学报》2007,25(1):106-110
村民选举权是村民自治权的一种,也是目前在村民自治的实践中落实较好的一项民主权利。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在村民自治的过程中,村民的民主选举权仍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现行法律法规却缺乏对村民选举权的救济规定。因此,有必要通过立法救济、人大的监督救济、村民自治体的自身救济、行政救济、司法救济等手段,来加强对村民选举权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6.
制度过密化:解释村民自治发展瓶颈的一种理论假设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在经历了20年发展之后,目前面临着种种困难和问题。大量经验事实表明,村民自治已经进入了发展的瓶颈阶段。对此,不同的学者从不同角度提出了理论解释。本文提出了“制度过密化”的理论假设,认为村民自治的发展瓶颈是村民自治在追求制度化过程中大量嵌入性制度供给超过实际的制度需求、出现制度过剩和内在冲突,导致制度边际效用递减的结果。要保证村民自治健康、可持续的发展,必须进行制度清理和制度调适,解决过度的制度嵌入问题,防止村民自治滑入更为严重的"制度过密化"陷阱。  相似文献   

7.
高校教师权益救济是依法治教的重要表现,是维护教师队伍稳定和壮大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我国教育治理能力的重要维度。当前教师权益救济制度包括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两种,二者由于处理范畴、执行基础不同,处于明显的割裂状态,使高校教师权益救济制度本身产生了桎梏。由于教师地位和权利结构不明确,高校教师与学校权益关系复杂,且以申诉制度为代表的行政救济制度在程序上、受理范围、时限等方面存在问题,导致申诉制度效力不强。由于教师权利结构不明确,再加上高校属于学术自治的范畴,在没有具体程序法法理依据时候,司法救济难以对高校与教师之间的权益纠纷产生效力。可通过完善法律体系、创新权益救济机制、建立一体化的权益救济制度体系推进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的制度融合,切实保障高校教师的权益。  相似文献   

8.
村民自治制度在中国农村10多年的实践表明,民主是村民自治制度的基本属性,这一属性从根本上影响着村民自治制度在农村发展形态,村民自治制度的民主属性具体表现为:以基层民主化为制度目标,以“四个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制度内容,为代议制民主形式为制度原则,以村治法理化为制度结果,村民自治制度以民主为取向的发展,既包括了形式化的民主,也包括了实质性的民主;既包括了程序性的民主,也包括了结果性的民主,因此,民主作为一种制度属性,是评判和考量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前期阶段社会绩效的基本尺度。  相似文献   

9.
我国的村民自治制度既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又是宪政制度的创新与民主政治的进步。村民自治是法治之下的由村民组成的“村共同体”之治,强调村民自治主体的宏观性、概括性与相对性。,村民自治的主体是集体行使自治权的全体村民,村民自治的性质是具有特定内涵的“基层自治”。基层自治的特殊性是自治主体在法律不禁止的情况下充分实现自己的权利,是在国家权力之外法律之下的权利自治。村民自治既不同于国家主权之下的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也不同于同一社会制度下国家权力有限让渡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相似文献   

10.
论村民自治的权利救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初步考察了村民自治权行使状况,指出村民更多的是关注他们的经济权益,而较少关注或维护自身的自治权,除非自治权涉及到经济利益的分配权。在剖析这种现象的原因基础上,认为村民自治权在寻求救济过程中,应坚持有权利必有救济原则、自力救济优先、党政救济次之、司法救济最终等项原则。文章根据这些原则简要提出了村民自治权救济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1.
村民选举权是法律赋予村民的一项基本民主权利。而村民委员会选举多数决制度在参与成员范围、决定程序和权利救济这三个方面侵犯了少数人选举权的实现,因此,需要构建一个机制来衡平选举多数决制度,如弱化户籍制度和宗族势力对村民选举权的影响,完善村民委员会选举监督机制和救济措施,这一方面能够制约多数人权利的行使,另一方面又能够保障少数人积极参与到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去,从而实现村民民主自治。  相似文献   

12.
村民自治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理论依据是人民当家作主思想。发展村民自治制度有助于完善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村民自治的制度变迁对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无论在起点上,还是过程中都起着关键作用。村民自治的制度安排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方面表现出较高的制度效率。在村民自治的制度框架下,村民真正行使了民主权力,有效地缓解了人民内部矛盾。  相似文献   

13.
村民自治制度规范已初步形成一个纵横连接的制度网络,这集中体现在制度纵向链条相接、村民自治内容的包含覆盖、村民自治制度群整体逻辑结构不断完善。同时,现有村民自治制度文本结构还存在制度链条过长、制度文本之间衔接互动不够、制度文本在不同层面畸轻畸重等问题。  相似文献   

14.
本篇论文通过对印度和台湾地区村民自治制度的考察,从村民自治组织产生发展过程、执政者推行村民自治制度的指导思想以及执政党基层组织及政务与村民自治组织及村务的关系等方面,对比分析了我国大陆地区在村民自治制度方面与它们的相同和不同之处,以期对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做一个理论上的探索,为使我国农村村民自治权得到进一步保障和顺利行使做好理论上的支持。  相似文献   

15.
中国村民自治 ,是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一个伟大创造。自 2 0世纪 80年代初起 ,村民自治以村民委员会选举为基本形式 ,在中国农村逐步得到令人振奋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村民自治以完整的法定内涵。全面推进村民自治 ,制度建设是根本。重点是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制度 ,以村民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制度 ,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16.
公立高等学校具有行政主体与自治主体的双重角色,相应地其侵权救济制度也分为两部分:其一为行政行为侵权的救济制度,其二为自治行为侵权的救济制度。行政法治是行政行为侵权救济制度构建的价值基础与制度基础,行政行为侵权救济制度包括:符合正义标准的程序制度、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制度以及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17.
程勇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1,26(10):114-117,120
村民自治的实践已经进行了二十年。村民自治制度的绩效究竟如何,能不能满足农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它最需要改进制度“短板”在哪里,文章带着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村民自治绩效明显,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但同时,村民自治在制度建设上主要存在五个方面不足,严重制约村民自治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18.
论信息公开制度中的司法救济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推行信息公开制度是现代民主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信息公开制度已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也存在种种缺陷。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缺乏司法的救济成为制约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完善司法救济成为推进我国信息公开制度的紧迫任务。本文从阐述将司法救济纳入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性入手,通过探讨当前我国信息公开制度实行司法救济存在的问题,提出从引入司法救济程序、确立司法机关独立地位、明确司法救济方式三方面去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以进一步推动我国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从而更好的应对全球化给中国政府带来的挑战。  相似文献   

19.
《大学.研究与评价》2013,(7):80-85,74
该课题运用比较研究方法、规范研究方法和案例分析法从行政法律关系视角对大学教师的权利救济进行了研究。研究认为,大学教师具有"人""公民""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这三种身份,其权利体系主要包括消极地位的自由权、积极地位的请求权和主动地位的参与权三大方面。申诉作为救济教师权利的制度,性质上属于行政救济,包括校内申诉与校外申诉两个方面。目前我国大学校内申诉制度还存在实体内容不明确、程序规范不健全以及申诉后的救济渠道未拓展等三方面的不足。对此,应明确申诉主体,界定申诉人和被申诉人;明确申诉受理部门;厘清申诉范围,规定具体而有重点的申诉范围。校外申诉制度方面,要建立无偏私的教师申诉机构和科学、合理的听证制度。司法救济制度方面,尽管大学自治并不能排除司法救济教师的学术自由权,但行使时要在充分保障教师学术自由权的同时,又不至于侵害了大学自治权,对此,一要拓宽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二要将校内申诉作为司法审查的前置程序,三要合理界定司法审查的限度。  相似文献   

20.
对公司僵局进行司法救济的前提是公司僵局之不可回避、不可自救,由此获得司法干预的法理基础:亟需填补的法律漏洞、公司自力救济不能、其他救济途径用尽,是司法救济的必要性所在;维护股东权利、实现实质正义、满足期待利益,这是司法救济的正当性所在;司法介入应遵循几项基本原则,这是司法救济的适当性所在。同时,思考公司自治与司法介入的关系,希望在对国家强制保持警惕的同时信任司法救济,最终达到平衡各方利益的善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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