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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夫妻关系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既然是法定共同共有制,夫妻作为共有人对共同共有的财产都享有处分权,这在<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均有专门规定.但是,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为维护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利益,在共有人处理共同共有财产时又常常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加之不动产登记制度和<婚姻法>中对共同财产处分权规定的不完善,对共同共有人的财产利益保护往往顾此失彼.文章拟从"联名登记权"这一命题出发,对隐名共有人的合法权利之保护予以法理分析并在立法上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离婚时对夫妻一方持股情况下夫妻共有股权的分割成为司法实务的难点。分析现行法律规定的疏漏与不协调,以及夫妻利益平衡与有限公司人合性保护等价值的冲突及衡量,有利于构建出该问题的解决规则。  相似文献   

3.
夫妻共有股权不同于传统的夫妻共有财产,传统的夫妻共有财产以单一财产属性的物品或权利为标的,在离婚案件中容易进行分割,在审判实践中也少有争议.夫妻共有股权具有权能的综合性、股权分割的涉他性和股权价值的巨大波动性,其分割涉及婚姻法和公司法的规定而变得复杂,也是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遇到的新难题.结合夫妻共有股权的多重属性分析了一人公司、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夫妻共有股权的具体分割.  相似文献   

4.
优先购买权作为一项特殊的民商事制度,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共有人优先购买权是一种财产权,既得权,形成权,但核心的性质应该是形成权。对于多个共有人存在的情况下,在共有人内部之间转让标的物就不存在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对于在外部转让的情况下,会存在对外合同的效力瑕疵情形,同时还包括多个共有人之间在同时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时的效力。为了维护民事公平的原则,对第三人的利益也要做出相应的平衡性保护,这就有必要通过登记制度来确定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效力。  相似文献   

5.
我国应借鉴丹宁勋爵的婚姻家庭法学思想,在居住权方面给予被遗弃的妻子特别的保护.付出多年家务劳动的妇女应当获得一份家庭财产.夫妻购买一方单位出售的公房获得的所有权由夫妻二人共有,法律应当允许并提倡在合同或房产证上写夫妻二人名字,离婚时应优先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对夫妻个人和单位同时享有部分产权的公房在夫妻离婚时可以在三方同意下以面积为准折换为二.  相似文献   

6.
股权作为一个重要的财产标的,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何认定仅在一方名下的股权归属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法律问题。首先是夫妻离婚时必然涉及夫妻财产分割,那么该部分股权,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通过股权的性质来分析。其次当夫妻中的一方擅自转让股权后,股权转让协议效力与第三人能否善意取得股权等法律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因为《公司法》和《婚姻法》的立法目的不同,在法律利益保护的侧重也不太一致,从而出现法官在具体适用《公司法》或是《婚姻法》时作出不一样的判决。为了调和部门法之间法律适用冲突,通过提出完善夫妻共有财产登记制度和健全股东处分程序的建议来明确股权归属问题。  相似文献   

7.
离婚,就是夫妻双方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离婚,不仅使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得到解除,同时也终止了夫妻之间各种财产关系。财产的分割是随着夫妻双方人身关系的解除而产生的,其中房屋又是财产核心部分。因此认定和处理好离婚财产,特别是离婚时夫妻共有房屋的分割更加受到离婚双方的关注。  相似文献   

8.
离婚,就是夫妻双方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离婚,不仅使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得到解除,同时也终止了夫妻之间各种财产关系。财产的分割是随着夫妻双方人身关系的解除而产生的,其中房屋又是财产核心部分。因此认定和处理好离婚财产,特别是离婚时夫妻共有房屋的分割更加受到离婚双方的关注。  相似文献   

9.
尤杰 《华章》2011,(26)
本文从一个案例出发,深入探讨夫妻财产共有与《物权法》中不动产登记制度之间的冲突以及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处分的效力问题,进一步明晰夫妻共有不动产归属应严格遵守公示公信原则,保证交易的安全与效率,同时离婚财产协议与其他合同相比具有特殊性,不能因保护债权人利益而混同与一般合同,从而在这一特殊情境下平衡债权人利益与婚姻财产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0.
尊重夫妻共同意愿 ,保护夫妻间约定 ,规范“共有财产”与“个人财产” ,界定“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 ,增强夫妻一方单独所负债务偿还能力 ,确保债权人利益得到实现  相似文献   

11.
基于保障意志自由、完善民法体系、更大范围解释物权变动现象等理由,应该承认我国立法上采取了独立的物权行为。在这一背景下,登记不仅仅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而且是包含物权合意的物权行为的生效要件,是一事实行为。  相似文献   

12.
描述了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价值所在,以及在《物权法》中的现行规定。归纳总结了不动产登记制度在现实中的法律应用。结合我国国情,针对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现状,对如何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提出了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13.
本文认为通常情形下所说的预告登记的性质实际上是指的预告登记所保全请求权的法律性质。本文比较分析德国法上的相关规定和我国学者的诸多学说,认为应当将预告登记的法律性质定性为债权内容和物权效力的结合体,本质上仍为债权,仅仅是由于进行了登记而从立法技术上赋予了其某些物权性的效力。  相似文献   

14.
《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采用"登记生效主义"的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忽略了占有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中的法律地位,既不符合现实不动产交易的需求,也与其他法律法规存在矛盾与冲突,给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带来困扰。物权公示与物权变动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其属性完全不同;交付占有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方式符合安全、效率、公平的价值;从相关立法规范考察,我国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及外国不动产物权变动立法都赋予了交付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物权法应明确交付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中的法律效果,交付要件主义加登记对抗主义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应是我国立法和司法的理想选择。  相似文献   

15.
为加快土地登记制度创新,建立以土地为登记基础,土地及其之上的不动产权利登记逐步规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本文采取典型调研法和文献研究法,以土地和草地的登记情况为例,分析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草地登记的典型特点和存在问题。结果表明,自治区的土地、草地分散登记在法律效力、公开查询、权属管理等方面都存在缺陷和矛盾。因此,建议在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建设的过程中,强化法律规范、技术标准及完善不动产登记类型等方面的研究,逐步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  相似文献   

16.
文章通过对上海市实验学校高中部学生个性记录卡的统计分析后得出“同伴交往”、“师生交往”、“集体活动”是教师最关心的三类行为。学习状态记录显示男生表现不如女生,表现出教师对两者的不同期望。个性记录卡显示在及早发现学生良好品质和不良行为方面有作用。学校应该对教师记录个性卡做出明确要求;教师应及时准确记录个性卡;对个性卡现实的学生不良行为应及时矫正;应利用个性卡在学生品质形成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关于不动产登记错误损害赔偿问题只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对登记错误如何认定,受害人如何获得司法救济,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没有明确界定。应从不动产登记行为的性质着手,探讨对不动产登记错误归责原则、登记机关承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受害人获得司法救济及完善登记错误损害赔偿途径等。  相似文献   

18.
根据物权法理论和国际通行做法,不动产登记应当以土地权利的登记为中心,由统一的机关进行。而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却被分散在各个不动产行政管理部门。刚出台的《物权法(草案)》也未对这种罕见的“分头登记”采取任何实质性的对策。《物权法(草案)》为什么要回避如此重要的问题呢?笔者认为,其根源在于不动产登记领域内的部门利益已经根深蒂固,并且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国家的立法权。更为严重的是,这种不动产的“分头登记”已经阻碍了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经济的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19.
在推动我国政治民主化、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必须充分重视人民对权力的监督作用。根据《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关于人民监督权力的思想,重点阐述人民监督权力的客观性、内在性和现实性,即从基础上说明为什么权力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并由此提出必须完善人民监督权力的权利。  相似文献   

20.
要统一不动产登记机构,首先应考察不动产登记的功能、性质和效力。统一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坚持服务优先、兼顾管理,低成本、高效率,以及有限统一、渐进改革等原则。在关于不动产登记统一到何机构的几种代表性主张中,统一到专门设立的行政机关的主张较优,但应分步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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