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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我国第一起有影响的“新闻官司”“《二十年疯女之谜》诽谤案”至今已逾十年。其后,包括1988年和1993年两次所谓“‘新闻官司’高潮”在内,全国“新闻官司”案件已逾千件。十年前,“新闻官司”给新闻界带来的强烈震荡至今记忆犹新,今天人们则反映平静,心态基本适应。这样我们就可以对“新闻官司”对新闻活动究竟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作些简单的回顾。“新闻官司”:向阶级斗争工具告别曾经有人认为,“新闻官司”对新闻活动、特别是舆论监督起了阻碍作用。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事实表明,“新闻官司”影响的主导面是积极的、正面的。越来越…  相似文献   

2.
当记者在行使新闻舆论监督过程中,常常受到被称之为“告记者热”现象的困扰。自1985年1月上海出现中国解放后第一起“新闻官司”《20年疯女之谜》案至今,因新闻报道涉及公民、法人名誉而引起的诉讼案件与日俱增。据统计,目前全国的“新闻官司”已有700余起(不含那些投诉法院尚未立案审理的以及投诉纪检部门在内部解决的新闻纠纷在内)。记者们由此大声疾呼:新闻舆论监督难啊!为了便于总结新闻工作的经验教训,推进新闻改革,现将“新闻官司”中涉及的主要问题综述如下: 原告与被告从已发生的“新闻官司”来看,原告既有国家机关的干部、企事业的经理(厂长)、影视界的明星歌星,也  相似文献   

3.
“新闻官司”,指的是因新闻媒介发表各类新闻作品而发生的侵害公民或者法人的合法权利的纠纷和诉讼。据报道,自《民法通则》生效以来,全国各级法院受理的“新闻官司”已达300起。结果如何,尚无确切统计。在上海,据悉已结案的“新闻官司”中,原告胜诉的约占65%,被告(新闻单位和作者)胜诉的约占35%,看来,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败多胜少。“新闻官司”的出现和骤增,是我国新闻界遇到的一个新问题。如何对待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4.
越来越多的名人官司新闻上版面,这使我想起了“官司新闻”这个名词。请看几年来达式常为别人诽谤的官司;杨在葆为自己肖像权的官司;歌唱演员沈小岑为离婚的官司;滑稽演员杨华生的住宅调换的官司;徐良、游本昌、陈佩斯的“名誉权”的官司;以至最近劳模杨怀远与作家张士敏的一场官司等等,都十分引人注目。是也乎?非也乎?请看法庭最后裁决!这就是近几年来在学习法制、维护法制、运用法制的热潮中,在报纸上新崛起的一个新闻品种。它的外延比法制新闻小,以对簿公堂、打官司为其特征,故暂名为“官司新闻”,我想是不足为怪的。上法庭、打官司每天都会发生很多宗,不是每宗都能构成新闻。这里的官司新闻,是以名人打官司或重要人物的官司为本。从西方新闻价值说  相似文献   

5.
近几年,我国由新闻报道引起的侵权诉讼(即通常所说的“新闻官司”)呈增多的趋势。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计,1991年元月至1995年12月,武汉市区两级法院共受理新闻侵权案件33件,已审结的案件中,原告胜诉的占73.7%,新闻单位胜诉的只占26.3%。显然,新闻单位在新闻官司中的胜率是比较低的。因此,研究新闻官司的成因,采取对策减少和规避新闻官司,成为报纸工作中的一个现实问题。 一、新闻官司增多的社会背景:法制建设有了较大发展而又仍不够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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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的名人官司新闻上版面,这使我想起了“官司新闻”这个名词.请看:电影演员达式常为告别人“诽谤罪”的官司,杨在葆为自己肖像权的官司,歌唱演员沈小岑为离婚案的官司,滑稽演员杨华生的住宅调换的官司,徐良、游本昌、陈佩斯为“名誉权”的官司,以及最近劳模杨怀远与作家张士敏的一场官司,都十分引人注目。是也乎?非也乎?看法庭最后裁决。这就是近几年来在大讲学习法制、维护法制、运用法制的热潮中,在报纸上新出现的一种新闻品种,暂名之为“官司新闻”。上法庭、打官司每天都会发生很多宗,但不是每宗都能构成新闻。这里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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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的名人官司新闻上版面,这使我想起了“官司新闻”这个名词.请看:电影演员达式常为告别人“诽谤罪”的官司,杨在葆为自己肖像权的官司,歌唱演员沈小岑为离婚案的官司,滑稽演员杨华生的住宅调换的官司,徐良、游本昌、陈佩斯为“名誉权”的官司,以及最近劳模杨怀远与作家张士敏的一场官司,都十分引人注目。是也乎!非也乎?看法庭最后裁决。这就是近几  相似文献   

8.
近几年来,社会上发生的新闻侵权纠纷明显增多,诉诸于法律的“新闻官司”也不断出现。作为党和政府喉舌的党报,成为被告的也不鲜见。而不少“新闻官司”的审理结果,大都以新闻单位和记者败诉而告终。 “新闻官司”的出现和增多,在社会上激起多层面的反应。它不仅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和思考,也给法律工作者提出了很多法律问题,在新闻界引起很大震动。虽然大多数新闻工作者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能以正常的心态对待这一社会现象,但确有不少新闻工作者,不愿接受这个现实,对此感到困惑、茫然和苦恼,心理压力很大,有的认为批评报道难以把握,弄不好就会“吃官司”,有畏难情绪;有的认为新闻素材是被采访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出了问题不该找新闻单位麻烦;还有的由于受传统观念和习惯势力的影响,认为当被告丢人,上法庭没“面子”,因而即使有理也愿意私了或非诉和解,不愿与人对簿公堂,还有的由于对有关法律不熟悉,对正常的诉讼程序不了  相似文献   

9.
不知从何时起,报社的总编辑、电台电视台的台长们,不时被法庭传去,因为“新闻官司”而坐到被告席上。有的输了官司还得赔上银子;有的经过调解协商解决;有的虽然没输,但为此付出了许多的人力、物力、财力,甚至是媒体的声誉……“新闻官司”因何多了呢?经过仔细的分析与观察后不难看出,“新闻官司”的背后有着深刻的社会印记。  相似文献   

10.
上海的《新闻记者》杂志也辟有“新闻与法律”专栏,报道了不少“新闻官司”。可是不久前,它却因为报道“新闻官司”而遇上了“新闻官司”,当了一回被告。这是一起“案中案”和“连环案”。《新闻记者》报道了一起顾某诉解放日报等侵害名誉权的“新闻官司”。这起官司是,解放日报报道了一起“一女二夫”的违法婚外婚事件,由三起诉讼案组成,当事人之一  相似文献   

11.
1991年来,洛阳市首起新闻官司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决。至此,围绕《青运会引起的思索》(以下简称《思索》)一文长达两年半时间的诉讼,终于以《洛阳日报》两记者和洛阳日报社胜诉而划上了句号。告记者、打新闻官司是近年“时髦”的社会现象。透过这一现象,一个非常现实而又棘手的问题在人们心头萦绕:什么是侵害名誉权?公民和法人怎样才能真正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新闻单位(记者)怎样才能走出“笔墨官司”的困扰?洛阳市首起新闻官司前后,或许能给人以启迪。  相似文献   

12.
一字之差到公堂——谈谈“关键词”问题关于“新闻官司”问题已经讨论了那么多,有些朋友和读者建议探讨一下怎样加强新闻工作的自我保护问题。这个问题从“新闻官司”的角度讲,也就是如何防止打官司,万一出了差错怎样避免打官司,而真的打起了官司又怎样争取不输或者少输官司这样的问题。在我们这组系列文章中,实际上已经贯穿了这个内容。在“面面谈”的最后一篇文章中,只着重补充一个问题,就是在新闻中对于结论性的“关键词”  相似文献   

13.
徐疾 《新闻实践》2001,(2):54-57
2000年11月24日,又一起新闻官司在福建省泉州市落下推幕。作为被告的《海峡都市报》再次告败。自1983年1月,我国第一起新闻官司《二十年“疯女”之谜》到1994年总共180起新闻官司中,绝大部分是以新闻界败诉而告终。此例只不过是近年来诸多败诉案件中的一例。究竟是什么原因使新闻界在新闻官司中败多胜少?本文拟从该新闻官司作个案分析起,并试图从新闻学、大众传播学与法学的交汇点对这一现象的因源作粗浅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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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起新闻官司,恐怕许多新闻同仁大摇其头,认 为打新闻官司费时、费力、风险大而心有余悸。其 实,对待新闻官司怕是大可不必的。只要稿件内容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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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大连日报先后收到两件“新闻官司”的判决书,均判决作为被告的大连日报社等和记者、作者胜诉,从总编辑康健到报社上下终于松了一口气。这两起“新闻官司”,一起是香港格莲有限公司诉侵害名誉权案,如果不算1989年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诉《亚洲周刊》诽谤案(此案由新加坡高等法院裁决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胜诉),那么该是我国首起涉外“新闻官司”。另一起是某基层干部诉侵害名誉权案,大连日报社等在一审中败诉,不服上诉,经二审法院重新审理,判决撤销原判,驳回这位基层干部的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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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新型新闻官司的出现和处理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自1985年以来,我国已经发生上千起新闻官司。在这些官司中,绝大多数都是围绕着名誉权的纠纷而展开的,基本的案情是这样的:某家媒体刊发了一篇文章以后,文章中涉及的人物(包括公民个人和法人)认为文章不实或者是有诽谤性的描述,进而起诉媒体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或者是隐私权)。这类官司的一大特点是,原告一方与被告一方发生联系的中介是有争议的新闻报道,原告是新闻报道所涉及的公民或法人,而被告是报道者,也就是记者和各类新闻单位。但是最近一两年,新闻官司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另外一类以前不曾有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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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闻单位被诉侵犯名誉权官司日益增多。《工人日报》曾以大幅版而感叹“诉讼干扰让新闻界穷于应付”,“法律该给舆论监督撑腰”。新闻界在呼吁《新闻法》出台的同时,其自身也要认识到舆论监督与社会权利意识的冲突机率加大是当前新闻官司增多的根本原因。只有冷静地从法律角度研究好这个问题,才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纷争,即便出现了纠纷,也能在诉讼中沉着麻战,让滥用诉讼者得不到任何好处,打消动辄起诉的念头。基于新闻侵权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 ,“新闻官司”纷起 ,以被侵害了名誉权或以被侵害了名誉权相胁而与新闻媒体发生纠纷的相对人中 ,有自然人也有法人 ;所涉新闻报道中 ,除消息、通讯和图片 ,还有言论、小品文、杂文等 ,几乎包括了所有的新闻体裁。舆论监督稿固然首当其冲 ,正面报道中的例举选择及表述有时亦会引发非议。新闻媒体在不解之际 ,也对今后如何作为产生困惑。正视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基础。通过客观分析和正确认识“新闻官司”这一社会现象 ,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新闻媒体达到既切实履行舆论监督这一基本职责 ,又避免“新闻官司”的目标是完全可能的。一从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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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官司,是由新闻引起的是否构成侵权的法律诉讼。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实施以来,当代中国的新闻官司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索赔标的从小到大,公民或法人同新闻媒体打官司的法律纠纷频频发生。因此,我们不能不正视它、重视它、研究它,目的是:避免新闻官司;化解或打赢那些找上门来的新闻官司。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新闻侵权官司居高不下,且又败诉居多,新闻媒体或记动辄被告上法庭,不得不以被告身份被动地为自己辩护,譬如,自1985年上海出现建国以来第一起新闻官司后,全国新闻官司已逾千起,其中大多数新闻官司涉及最普遍的便是所谓侵害法人及公民名誉权,而司法机关对这类案件的审理更侧重于对名誉权等人身权的保护,以至新闻媒体常常败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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