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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交通肇事罪有关逃逸行为的认定一直存在诸多争议,本文从逃逸行为在交通肇事罪中犯罪构成的不确定性和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认定的不确定性两个方面对现有刑法中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认定的不确定性进行论述,分析了立法上存在的矛盾,提出了交通肇事逃逸罪刑独立化的建议。同时对交通肇事罪基本法定刑与加罪法定刑的设立也予以了阐述。最后予以总结,认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犯罪独立化,有利于解决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中的诸多争议,也对司法实践有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2.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也呈逐年递增趋势。然而,我国现行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规定还较为笼统,交通肇事逃逸及“因逃逸致人死亡”只是作为一个量刑情节发生作用,依据我国刑法理论并结合司法实践对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特征和罪过形式进行剖析,进而对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疑难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3.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与交通肇事行为在性质上存在明显不同,立法中将逃逸附属于交通肇事罪有违罪刑法定原则。根据相关解释,逃逸可以成为定罪要件,有违刑事立法关于逃逸认定为量刑情节的规定,亦难逃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之嫌,且违背法的效力位阶基本原理。司法实践中也存在着极易混淆此罪与彼罪以及难以认定逃逸的空间要素等情形。另外,由于将逃逸附属于交通肇事,其定罪标准较高,量刑偏轻。应将逃逸这种故意行为从交通肇事这种过失行为中剥离出去,单独定罪,并完善相关要件的界定,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  相似文献   

4.
交通肇事是一种常见犯罪,刑法将交通肇事罪划分为三个量刑档次,这种立法上的粗糙导致了刑法理论界的长期争论和困惑。“逃逸”和“逃逸致人死亡”应当以肇事者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是交通肇事罪的后果加重情节。研究交通肇事罪有其重大现实意义,而完善立法则是减少交通肇事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5.
交通肇事是一种常见犯罪,刑法将交通肇事罪划分为三个量刑档次,这种立法上的粗糙导致了刑法理论界的长期争论和困惑."逃逸"和"选逸致人死亡"应当以肇事者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是交通肇事罪的后果加重情节.研究交通肇事罪有其重大现实意义,而完善立法则是减少交通肇事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6.
刑法理论界对刑法第163条交通肇事罪的质疑,自1997年修改后的刑法颁布时就已发生。2001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后,对交通肇事罪的讨论和非议更日渐高涨。文中对交通肇事罪的两种加重处罚情节、逃逸行为和因逃逸致使被害人死亡等问题的认定,提出了新的观点,并进行了理论上的分析和论证。  相似文献   

7.
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交通肇事是一种常见犯罪,正确理解和适用刑法第133条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规定.应把握以下三个方面:(一)“因逃逸致人死亡”以交通肇事构成犯罪为前提,是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情节;(二)“因逃逸致人死亡”中的“人”既包括第一次交通肇事中的受害人,也包括肇事后逃逸过程中再次发生交通肇事致死的人;(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形式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  相似文献   

8.
交通肇事是一种常见犯罪,正确理解和适用刑法第133条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规定,应把握以下三个方面(一)"因逃逸致人死亡"以交通肇事构成犯罪为前提,是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情节;(二)"因逃逸致人死亡"中的"人"既包括第一次交通肇事中的受害人,也包括肇事后逃逸过程中再次发生交通肇事致死的人;(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形式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  相似文献   

9.
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事故发生率很高,我国对交通肇事的规定以《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主,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很多争议。本文主要从交通肇事是否存在自首、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逃逸致人死亡行为的方面,研究交通肇事罪的若干问题。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及交通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私人汽车已从以往的奢侈品成为一种普通生活用品进入大众家庭。然而,在人们享受私家车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交通肇事及其逃逸案件的增多也使得社会及交通主管部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虽然学者们对于交通肇事及其逃逸行为存在的立法缺陷和司法困惑进行了颇多探讨,但从各界呼声和实践需求来看,进一步细化交通肇事罪,完善我国相应刑事立法已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11.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实践中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以及司法解释对其作了具体、详细的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存在不少问题,引起了不少争议和歧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并适应打击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需要,设立“交通肇事逃逸罪”是一个较好的解决思路。  相似文献   

12.
交通肇事罪成立场所之范围认识上目前仍然存在严重的意见分歧,不利于司法的统一、平衡适用。准确界定交通肇事罪成立场所的范围,实际上限定了对交通工具肇事事故以交通肇事犯罪定罪处罚的范围,这个范围既与保障公共交通安全有关,也与维护肇事行为人的个人权利相联,具有重要的意义。从交通肇事罪的本质——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着眼,交通肇事罪成立场所是指具备社会性交通工具通行条件,社会公众可以通行的交通场所;在此场所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成立交通肇事罪。  相似文献   

13.
就目前刑法理论界在交通肇事罪犯罪构成中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存在的分岐进行了分析,从立法目的、法律条、司法实践三方面综合论证,提出了对交通肇事罪犯罪构成中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更为易于理解和合理的解释。  相似文献   

14.
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新刑法增设的对交通肇事罪加重处罚的情节。实践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况复杂多样 ,刑法条文的精神只限于因逃逸过失致人死亡  相似文献   

15.
医疗事故罪以医疗事故为前提条件,但是并非所有医疗事故都会构成医疗事故罪。在理论与实践中,通常以《刑法》以及有关医疗卫生法规作为依据,对医疗事故罪的范围进行界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导致了医疗事故范围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依据《刑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医疗事故罪进行明确的界定。  相似文献   

16.
现行刑法在交通安全的规制上形成了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三罪共舞”的局面.在实现从危险到实害、从过失到故意全方位规制的同时,也必然产生三罪在处罚范围上的重叠.当危险驾驶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时,在危险驾驶罪和危险犯形态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间形成竞合;当危险驾驶行为造成危害结果时,在实害犯形态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交通肇事罪之间形成竞合.针对前者的竞合,应当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选择适用危险驾驶罪;针对后者的竞合,应当选择适用实害犯形态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相似文献   

17.
如何界定交通肇事中的罪与非罪,要从交通肇事的主体和交通肇事所侵害的客体这两个方面采进行分析,认识交通肇事罪的客观和主观特征.对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与处罚,要依据危害结果的大小,犯罪的态度等情况进行确认,分清刑罚与经济处罚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8.
交通肇事逃逸历来是刑法打击的重点,但在事故责任认定上现行较为通行的推定全责原则,存在只保护被害人利益而忽视逃逸方权益、不符合证据三性、降低司法效率等问题。形成上述弊端的原因在于责任认定功能的多样化、监督机制的缺乏及司法"重打击轻保护"的错误观念。应强化责任认定监督、强化司法对责任认定的审查及完善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19.
交通事故认定与交通肇事罪的关系一直是我国学术界争议的焦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以后,明确规定将分清交通事故责任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定罪量刑基础,引起了广泛的争论。为了进一步厘清两者的关系,应当从交通事故认定的性质出发,通过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和刑事责任两个层面分析交通事故认定在认定交通肇事罪中的地位,以使实务中的交通肇事案件得到更加合理的解决。  相似文献   

20.
《刑法》第25 条规定, 共同犯罪只能是2 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2 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 不以共同犯罪论处。交通肇事罪为过失犯罪, 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解释》中却有两处规定了交通肇事罪的共同犯罪, 其直接与《刑法》第25 条的规定相冲突, 属于越权解释, 并背离了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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