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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对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第一顺位且最为彻底的救济制度,但是,司法实践反映出该制度在运行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如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不能的情形五花八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应得利益定性混乱且支付标准不统一,以及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裁决和判决强制执行困难。为确保该制度的救济实效,亟需通过立法调整和司法解释限制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不能的情形,统一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应得利益的性质和支付标准,肯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裁决和判决的强制执行力。  相似文献   

2.
用人单位不得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重点法条]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似文献   

3.
为了维持劳动关系的稳定,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劳动合同法》中专门列出了“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一章来规定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二者本身在概念、内容和作用、违法责任等方面有所区别,在区分两者内涵和外延的基础上,构建平衡的解除条件和程序,不仅有助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也能促进劳动力的良性流动。  相似文献   

4.
<正>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哪些情形下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呢?《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7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46条或者本规定第15条、第16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5.
正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正确认识,许多单位和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作"铁饭碗"和"终身制"的代名词,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用人单位将无固定期限劳  相似文献   

6.
由于业务的需要,外资并购中被收购企业需相关员工工作至并购日,而外资并购审批的不确定性与劳动关系处理的确定性易产生冲突。以朱某等五人起诉其原企业系列劳动争议案件为例,在外资并购的过程中,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一类争议性条款应理解为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契约,但劳资双方另行合意劳动者继续留下工作直至收购完成。劳动合同解除后,留下继续工作的员工与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员工之后的离职行为系向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同时,我国应以行政法规的方式在外资并购涉及劳动者安置的情况时放宽对于约定终止的限制,允许企业在一定时间内与相关员工签订有最长时间限制的,以收购完成或者劳动者订立其他新的劳动合同为约定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以填补法律漏洞。  相似文献   

7.
《劳动合同法》确立了用工建立劳动关系制度.劳动关系因“用工”这一事实行为而发生的规定缺乏法理考量,用工所建立的劳动关系是空洞的法律关系,用工不能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架空了《劳动合同法》所设计的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体系.从真实生活镜像和理性思维逻辑出发,很难否认劳动关系正是通过劳动合同建立的.  相似文献   

8.
北京某高校2005届毕业生小林7月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9月,该公司书面通知小林:由于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26日,该公司给小林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称小林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终止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9.
隋燕 《华章》2011,(22)
劳动合同解除是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直接涉及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得失和权利保护,容易引起纷争.合理的劳动合同解除制度对人才流动和经济发展都有益处,但是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在实践中暴露出一些问题,我们应该规范劳动合同的解除制度.  相似文献   

10.
基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劳动合同制度可 :1 区别对待事实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 ;2 为了实现实质公平 ,立法设立单方可变更、可撤销劳动合同制度 ;3 把劳动合同解除作为终止的一种形式 ;4 违约金不宜作为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方式 ;5 培训费是否全赔进行具体分析 ,工资不应作为赔偿之列  相似文献   

11.
传统民法学界认为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就意味着合同消灭,回到未订立合同之前的法律状态,恢复原状,但是这种恢复原状的做法过于僵硬。对于合同解除的溯及力问题提出了质疑,确立了清偿关系说,在解约后通过解约损害赔偿对于合同解除权人进行救济。但是这种解约赔偿是根据不同的解约事由拥有不同的归责原则与赔偿范围,不能完全适用损害赔偿的规则。  相似文献   

12.
法定解除教师聘用合同程序的规范是确保减少聘用合同纠纷的有力屏障,是制约权力的一种重要机制,它能减少立法者滥用权力,以提高法的公正性。不管是预告解除、即时解除、任意解除还是其他解除,学校法定解除教师聘用合同与教师法定解除聘用合同的程序都有所不同。这些解除程序适用于签订了固定期限教师聘用合同的各级各类学校中具有各种身份的教师。  相似文献   

13.
合同解除制度作为一项违约的救济措施,它的正确适用对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极大。保险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民商事合同,与一般合同的解除有所差异,现行《保险法》对此的规定很不完善,因此,充分了解保险合同解除的类型,把握解除权的行使和时效,澄清保险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不无裨益。  相似文献   

14.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2004》两个翻译版本就“Termination”制度均将其翻译为“合同终止”。然而,无论是从“合同解除”合同终止”制度内涵来看,还是从Termination的词义内涵、法律语言实践以及比较法的角度而言,该词在《国际商事合同通则20049中均应翻译为“合同解除”。  相似文献   

15.
随着我国行政管理方式多元化发展以及行政法治建设不断深入,行政合同作为我国新型的行政管理方式其作用日益凸显。契约理论引入行政法领域彰显了行政民主的中国特色,同时也表征了法治政府架构的理论进路。因而,行政合同解除作为行政法契约理论中的重要一环在行政法领域内占有重要地位。关注行政合同解除的内涵、理论基础、条件、法律后果、救济制度对于建设法治视域内政府的法治化构建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16.
情事变更原则是现代各国处理合同问题的一项重要原则。很多国家都把情事变更作为合同解除的条件。情事变更原则的本质是维护合同自由。我国合同解除制度以维护合同自由为其指导思想。情事变更与解除合同的关系在于通过情事变更原则 ,严格限制一方当事人在情事发生变更后 ,滥用解除合同的权利。  相似文献   

17.
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有所改变,劳动合同法过于倾向保护劳动者利益的立法宗旨,与现实操作层面上的矛盾日益显现。其中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立法的现时设计存在缺陷,导致用人单位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公平保障。应借鉴国外相关立法规定,对我国劳动立法进行深入研究与修改。  相似文献   

18.
高波 《大连大学学报》2010,31(1):110-113
我国的劳动关系逐步实现了市场化,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成了社会生活中频繁发生的现象。劳动合同解除案件中最常见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支付损害赔偿金的问题。根据现行法律规范,我国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赔偿金既有补偿性赔偿金也有惩罚性赔偿金。劳动合同中的主体在承担赔偿责任时,基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宗旨,在补偿性赔偿金和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主体、范围与条件上都有许多不同,从而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9.
当前,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普遍存在,而且愈演愈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劳动合同短期化的现状,如果得不到合理的限制,不仅会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影响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的长远发展,也会造成劳动关系和社会秩序的不稳定。针对这一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法律对策:(1)限制短期劳动合同的签订次数;(2)加大终止劳动合同的成本;(3)突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地位;(4)明确工会在劳动合同制度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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