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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孙英伟 《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1,3(2):5-7
不动产优先权制度是我国立法史上一项崭新的制度,不动产优先权人 现代民法的不公平观念和保护弱利益的原则,其特征决定了它在知上的严格性,就合同法对不动产优先权的规定而言,尚存缺陷和不中产,不待于司法解释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2.
陈新开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5(4):14-18
我国物权法立法工作进入了紧要的关键阶段,而优先权制度的取舍在立法者之间存在较大的争议.文章从优先权的立法价值、优先权制度在我国的生存发展空间及优先权立法的理论难点进行反思.作者认为,顺应历史潮流和时代的呼唤,在物权法中应奠基优先权制度的基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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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优先权制度是我国立法史上一项崭新的制度.不动产优先权体现了现代民法的公平观念和保护弱者利益的原则,其特征决定了它在适用上的严格性.就合同法对不动产优先权的规定而言,尚存缺陷和不足,有待于司法解释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税收优先权作为保障国家征收税款的一个有力手段在各国的税法中都有所体现。我固新税法中也首次规定了该制度,但由于立法技术的粗糙及利益的考量,在保护公法权利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侵犯了私法上的权利,这时税收优先权的规定就显得很不合理。立法机关应限定税收优先权的行使,确保私权不受侵犯. 相似文献
5.
我国先取特权制度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谢志红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2,16(4):4-5
先取特权是民事优先权的一种,是民商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我国民事优先权制度的研究没有得到重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权利意识日益加强。如何保护主体的合法权益,本试图从我国先取特权制度的历史发展及立法现状入手,就完善我国先取特权制度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6.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若干问题初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肖楠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4,17(1):46-48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是优先权制度中的一个方面,优先权作为民事立法所确立的制度由来已久,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我国住房制度的改革、货币化分房的进一步推进,房产交易市场异常活跃,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应用日渐广泛。其中就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行使问题出现了大量的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关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的规定相对偏少,而且过于原则。本文拟就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概念、特征及其法律依据、行使条件和立法完善作一些初步探索,以期对审判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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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张剑芸 《福建工程学院学报》2010,8(5)
同一海产上有数个担保物权时,各类型权利间关系如何,各国立法规定不一,我国海商法对此亦有明文规定,但条款的简单化处理,使其合理性与当事人利益保护的立法主旨不符.针对现行<海商法>不承认船舶优先权物上代位性这一特性,文章以船舶赔偿金为视角,运用立法论的基本观点,剖析<海商法>关于船舶优先权规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这一制度的基本构想. 相似文献
9.
论优先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蒋人文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2)
优先权是优先权人依法律规定就债务人财产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清偿的权利。优先权具有担保物权性质与法定性、物上代位性、从属性、不可分性、不以占有与登记为要件、变价受偿性等特点。优先权立法基础来源于它赖以存在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我国创设优先权制度宜规于物权法中,并可与担保物权中的抵押权、留置权、质权相并存。 相似文献
10.
林建伟 《四川师范学院学报》2005,(1):101-104
当同一财产上存在着数个民事优先权,或者民事优先权与其他担保物权发生竞合时,就会产生效力冲突。未来的民法立法应当充分考虑民事优先权的冲突情况,以“以人为本”、兼顾公平与效率等原则为指导,合理地协调不同权利人的利益,以期实现个人利益之间的平衡以及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11.
《海商法》在我国开创了将国际公约通过翻译直接变为国内立法的先例,并成为我国大陆第一部系统引进英美法制度的立法。其中海上货物留置权制度渊源于英国财产担保制度优先权的分支“占有留置权”,与渊源于大陆法系的民事留置权制度有诸多重要差异。而我国《海商法》关于货物留置权的规定范围不清,因而在实践中不免出现理解上的分歧,试就对海上货物留置权产生的几点思考作出分析。 相似文献
12.
赵许明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15(4):49-56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但对于它和抵押权竞合时准更应优先未作规定。本从其给我国经济建设和司法实践造成的问题出发,借鉴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例并采取对比分析之方法,分析了建设工程款优先权更应优先的法理,对我国建设工程款优先权和抵押权竞合时的顺位以及建设工程款优先权的性质、保存方法等方面提出了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3.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是我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法定优先权,立法目的在于保护民工的利益,保护弱势群体在施工行业中的稳定性,保护建筑业市场的有序发展。但由于我国目前的建筑业市场属于发包方市场,承包方预先放弃此优先受偿权的现象大量存在,致使该制度未能取到明显收效。本文从立法本意等角度进行分析认为,当事人放弃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为应属无效。 相似文献
14.
郑君芳 《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9(1):59-63,71
税收优先权是建立在税收债权、债务关系说的确立和公法债权私法保护的认可的法理基础之上的,其性质是法律为保证税收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一项法定担保物权,效力范围限于优先受偿和对抗非特定的权利人。实践中,税收优先权经常与其他优先权、担保物权发生冲突,当冲突出现时,应当遵循税收优先权原则上优先于其他公法债权优先权,原则上劣后于其他私法债权优先权,附条件优先于担保物权的解决方法。但是我国现有立法对税收优先权之规定却并不符合上述原则,存在一系列问题,有必要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5.
吴斌 《自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2(5):10-14
优先权制度滥觞于罗马法,经过历史的传承与洗礼,在法律文化的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并在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法律中得到了明确的规定。盐业契约中的优先权制度具有优先权的共性,也有着自身的特殊性。本文从优先权的渊源与发展视角分析出发,厘定了优先权的含义与特征,进而探讨了贯穿于各种盐业契约之中的优先权的三种形态,即伙内优先权、亲族优先权和乡邻优先权,探析了盐业契约优先权制度设置之成因及其历史作用,提出了我国现行法律中设立优先权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6.
周新生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9(4):13-14,27
由于理论界对优先权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故此对优先权的立法定位引发很多思考,就中国立法现状而言,需要人们在前人的基础上继续探索.笔者认为优先权不可以被宽泛地划归于债权或者物权,而更赞同其是一种权利的保护方法,并试图联系国情民情讨论优先权与部分典型担保物权的顺位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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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罗马法上,优先权最初定性为具有优先效力的债权,当债权保护方法不足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时,法律又赋予优先权为担保物权。德国等国民法在继受罗马法时,因优先权缺乏公示性,认为是特种债权的特殊效力。但债权说违背了债的相对性、平等性原则,使得工资等特种债权屈从于享有约定担保物权的债权而不能有效受偿。法国等国民法在继受罗马法时,将优先权纳入担保物权。物权说能弥补债权说的不足,但优先权的公示方法是法律的直接规定,具有抽象性、概括性,优先权又具有后来居上的极强效力,法国等国优先权的立法例可能会危害交易安全。所以我国民法典只规定一般优先权用来担保基于非交易关系产生的难以采用其他担保方式来担保的特种债权,即那些关系重大法理价值实现的共益费用优先权、劳动报酬优先权、劳动保险费用优先权和税收优先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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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优先权即先取特权的性质特征出发,综合担保物权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学说,力图澄清优先权的性质,并对我国法律中对于优先权制度的建立谈些粗浅看法。 相似文献
20.
杨楠 《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3):56-60
一般认为税收公法之债的本质属性是税收优先权制度的法理基础.但用公法之债优先于私法之债来解释税收优先权制度的合理性存在问题。无论是税债公益说。税债法定说.还是税债无对价说都不足以说明税收优先权的正当性.也不能回答同是公权性的税收与行政罚款在是否优先于私权性的损害赔偿上何以存在不同.要正确回答上述这些问题不能不重构税收优先权的法理基础。文章提出应将税收理解为公法上普遍平等负担之非对价非责任性的金钱给付义务方为允当。在税收实现上应坚持分配正义.如否定其优先权则有违税收平等原则。行政罚款等则系公法上个别负担之责任性金钱给付义务。应着眼于行为之否定,而非罚款之收入。应以实现矫正正义的民事赔偿为优先方为允当。因此税收优先权之法理与食品安全法规定民亭赔偿优先并不矛盾.税收优先于私法上的权利也只能从这样的角度才能正确理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