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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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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余雅风 《教师教育研究》2006,18(3):52-56,51
教师职业的公共性源于教育的公共性和学校的公共性,教师权利及其界限的确立应以教师职业的公共性为基本价值。应当在确定不同类型教师法律身份的基础上,依据教师的公务性、专业性特征,具体规定教师不同性质的权利及其限度。  相似文献   

2.
李明富 《考试周刊》2012,(36):159-160
当前,从总体上来说,我国教师的社会地位并不算高,不利于吸引高素质的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更不利于教育事业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教师的法律地位与教师的社会地位紧密相关,它是以法律形式规定的教师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的位置,主要涉及教师的职业性质、权利与义务、教师与国家的关系、教师与学校的关系、权益保障等方面。但是,我国教师的法律地位非常不明确,在法律调节上处于空白地带,影响了教师权利、义务和责任的落实,也使得我国教师缺乏法律救济途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作者建议以立法形式对于不同阶段、不同性质的教师法律地位进行明确。  相似文献   

3.
教师的法律地位由教师职业的公务性,以及教师在特定法律关系中所处的位置决定.教师法律关系涉及到教师与教育行政部门的关系,教师与学校的关系,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根据教师的任用主体和任用方式不同,把教师法律地位界定为公务员、公务雇员或者雇员,并不能体现教师在几种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问题.笼统的界定教师法律地位具有以偏概全之嫌,教师的法律地位因其所处的法律关系而异.因此,应从教师职业的公务性,以及教师在不同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来分析教师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4.
<教育法>等公法与<民法通则>等私法对学校法律地位的界定存在冲突.考虑到学校履行教育职能的本质与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需要,我国宜确立学校的公法主体尤其是公法法人地位,既强调国家的不干预又强调国家的保障,以解决政府与学校关系这一制约学校法律地位的关键问题.考虑到不同阶段学校、教师和学生对教育的要求不相同,学校的法律地位也应当有所区别.同时,我国目前作为组织手段的公法人制度研究薄弱,尚需加强.  相似文献   

5.
教师职业的专业性和教师的专业权力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我国的教育体制改革已经使传统的教师与政府、学校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教师职业的性质正逐步由过去的国家干部转变为专业人员。但教师职业实现专业化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其中,法律制度的设计和实施对实现教师职业的专业化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已经比较完善,但《教师法》对教师法律地位的规定过于笼统,在法律的适用上还存在一些有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回顾与展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师专业化发展经历了起步、确立和探索发展三个阶段。经历了这三个阶段以后,教师的社会地位已逐步提升,教师职业的法律地位已初步确立,教师职业的专业属性已日益明显,教师职业的教育模式也已逐步走向现代化。根据目前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现状,我们的教师专业化的建设既要从外在因素考虑,加强教师培训的计划性和规范性,建立健全教师专业化的制度保障体系,也要从教师的内在因素考虑,教师应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提高自己的专业化程度。  相似文献   

7.
对教师教育权的法律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教师教育权,特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及其他相关活动中所享有的自主性权利,是教师职业特定的权利。教师法律地位的确立是确保教师行使教育权的重要前提。教师作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主要享有教育教学权、指导学生权、评价学生权、惩戒权等教育自主权。在当前施行教师聘任制的背景下,为切实保障教师的教育自主权,应尽快出台教师任用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依法规范教师任用合同,完善教师申诉制度,拓宽教师权利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8.
教育部于2021年底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从教师法律地位的变化来看《教师法》的修订,主要是考察教师在法律上的人格及其相应权利义务责任的调整,有助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更好地了解自身的权责义务。《教师法》此次修订强化了各级各类教师的专业人员地位,明确公办中小学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在此定位基础上赋予教师更大的专业自主权,提升对教师工资收入的保障;明确公办中小学教师的双重义务,强化师德失范法律责任,突出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  相似文献   

9.
我国公立中小学校教师地位的法理学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余芳 《教育探索》2004,(10):114-116
教师与政府间的行政法律关系是固有的,这源于国家在行使教育公共权力中对教育人力资源控制的需要。公立中小学校教师职业的自然属性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在社会属性上是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特殊公职系列人员。因此,公立中小学校的教师处于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属于公职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10.
教师专业教育在美国的兴起,肇始于学校教育与社会发展对教师职业提供的服务质量的要求,具体表现为遵循大学专业教育的发展逻辑——以相应的组织形式发展专业所需的专门知识并与专业实践建立关联——逐步确立其在大学系统中的专业教育地位。在这一发展历程中,教师教育机构及其专业知识系统的变革居于核心位置,教师专业组织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不过,当1980年代政府开始主导改革后,美国教师专业教育不得不面临一系列的发展困境。  相似文献   

11.
《劳动合同法》视域下教师聘任制的劳动关系审视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教师聘任制的实施由于编制短缺、法律细则滞后以及法律意识匮乏等原因导致学校与教师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失衡。《劳动合同法》的正式施行,为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教师聘任制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依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教师聘任制要以合法、公平、自愿、诚信为原则,在保障学校与教师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以用工为事实,以合同为标志构建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并需直面教师聘任制将触及的新问题。  相似文献   

12.
我国教师法律地位研究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教师法律地位是指以法律形式规定的教师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的位置。这主要涉及到教师与政府、教师与学校等的关系,以及教师的权利与义务等。在教育的作用备受关注的今天,关于教师法律地位的研究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明确教师的法律地位,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地位、理清现实中的各种关系,以及进一步维护和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3.
蔡永红  毕妍 《教育研究》2012,(4):145-148
美国教师聘任管理权力架构清楚、权责分明,立法管理教师聘任环节程序规范、决策审慎,"集权式"和"市场式"相结合的教师资格标准保障新进教师的质量,聘任的双重合同有效保障了教师的合法权益,教师职级制度体现了专业能力与岗位、薪酬的对应,这些举措有利于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借鉴美国经验,我国教师管理改革应明确各级政府、学校和教师在聘任管理中的权利、责任与义务,改革并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建立按照学校和学科分类、非终身、开放式的职业资格认定制度,建立基于标准的晋升考试与考核评价制度,建立教师退出机制。  相似文献   

14.
中小学教师的人事安排和人员流动必须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之下。公立中小学与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可实行分类管理,并且适用不同的管理制度。公立中小学教师主要依据行政法法律制度,实行定期交流制度;民办学校教师、自由流动教师、代课教师可规定为政府雇员,主要依据民法规范学校与教师的劳动关系。两类教师应该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在工资、福利待遇、工作环境等方面基本相同。  相似文献   

15.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教师已经从原来的"国家干部"队伍中剥离出来而成为了一种专门职业,但教师的法律地位至今仍不明确。教师法律地位的缺失,将涉及教师属性的法律定位,以及教师与政府、教师与学校和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本文以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的教师为例,对其法律地位进行了分析,同时就如何保障教师的法律权益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6.
公立中小学校教师聘任合同建立的基础是教育行政法律关系,首要目的是推行国家教育政策、维护教育公益、实现教育目的。为保证该目标的实现,必然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或)学校享有包括监督和指挥合同履行权、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权、对违反合同规定的教师的制裁权在内的行政优先权。而行政优先权的存在又必然使教育行政部门和(或)学校处于与教师地位不平等的状态。如若不通过立法对教师聘任合同行政优先权进行合理控制,必然导致权力腐败、专横以及合同的失控。必须从教师聘任合同行政优先权的内容、程序以及法律救济三个方面进行有效的控制,在充分保障社会公益的基础上,确保教师合法权益的实现。  相似文献   

17.
学生的法律地位是教育法学研究的基本理论问题,也是我国教育法治进程中的重大实践问题。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是学生法律地位的体现。基于现行教育法律关于学生权利义务的规定,可将学生的法律地位归纳概括为民法上的特殊民事主体和行政法上的特殊行政相对人。但当前学生受教育权的可诉性、程序性、公正性不足,有必要将受教育权的救济纳入行政司法审查的范围,对学生权利进行全面救济,并兼顾实体权利与程序权利,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育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18.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随着我国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高等院校逐步推行教师聘任制。鉴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和性质。高校与教师之间的法律关系没有清晰的界定,理论界对教师聘任合同的性质存在不同认识,难以有效解决高校与教师之间的纠纷,不利于高校的健康发展。文章对高校教师的法律地位进行思考,以此明确教师与高校之间的法律关系,规范教师聘任行为,顺利推进高校人事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19.
教育现代化2035的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进程。而改革亟待法律支持。《教师法》颁布26年来,各方面情况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修改《教师法》势在必行。《教师法》修改应体现时代性、前瞻性和解决问题的导向,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以及党和国家关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部署要求固定为法律,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经验上升为法律,将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体现到法律,找准教师队伍建设的突破口和着力点、针对体制机制性障碍制定法律。建议从理顺教师管理体制、确立教师的法律地位、完善强化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确立教师工资保障机制、改革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投入保障机制、改革进人用人机制、支持振兴师范教育、保障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严格执行法定班额和教师编制标准、违法追责等方面进行重点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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