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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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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儿童就近入学权利与择校现象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就近入学成为每一个儿童平等享有的法律权利,而保障每一个儿童方便、平等、切实地享有就近入学权利也成为政府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但是,从现行的入学制度安排、政策以及实践来看,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的盛行,严重侵犯  相似文献   

2.
张黎娜 《文教资料》2006,(27):27-28
就近入学是我国义务教育阶段采取的一项小学升初中的入学政策,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学生就学权利,而并非学生必须履行的义务。相应地,学生应该有权利进行择校。所以,择校现象和就近入学问题并非完全矛盾,进行有特色性的择校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鼓励和扶持薄弱学校是有利于推行社会公正性和顺利推进就近入学政策的关键。  相似文献   

3.
为保障我国义务教育的正常实施,早在1986年,国家在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适当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这些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政策在法律上的明确规定。这些规定,明确了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权利,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保障其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权利的义务和责任。就近入学的政策目标就是为每一个儿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确保教育的公平原则。但是,  相似文献   

4.
一、就近入学政策——对教育公平的保障 为保障我国义务教育的正常实施,早在1986年,国家在《义务教育法》第九条就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适当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这一规定,明确了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权利,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保障其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权利的义务和责任。就近入学的政策目标就是为每一个儿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确保教育的公平原则。但是,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  相似文献   

5.
我国政府在实施义务教育过程中,规定划片就近入学、免试入学等,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选择行为进行限制,其目的是方便就学,减轻家长负担,公平服务全体儿童发展。然而,当前义务教育阶段优质资源配置不均,学校之间差距过大,民办中小学没有发挥其应有的“选择”的作用。随着家长和学生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日益旺盛,使得教育选择问题通过“以钱择校”“以权择校”“以分择校”等方式出现,而前两种方式有不断升级之势,成为阻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桎梏。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基础教育阶段择校现象普遍。择校是相对于“就近入学”来说的。“就近入学”是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基本教育政策。在“就近入学”政策框架下,如果学生就近分配的学校教学质量不好,家长为了子女能接受更好、更方便的教育,就会为其选择其他非“分配”的优质学校,择校现象产生。  相似文献   

7.
为了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我国颁布并实施了“就近入学”政策,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导致我国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择校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学者对就近入学政策也有不同的看法,争议颇多。本文利用最优化方法论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来分析就近入学政策,认为就近入学政策是全局最优的,同时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当前就近入学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具体的对策。  相似文献   

8.
择校与教育公平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择校是受教育选择教育场所的一种行为,这本属于个人选择性的行为,却一直受到国家政策的抵制和舆论界的批评,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呢?这是因为择校与教育机会、教育公平有着密切联系。1986年国家颁布的《义务教育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此项规定是国家为了让每个适龄儿童能够接受义务教育,  相似文献   

9.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法享有国家、社会教育资源和国家、社会提供的受教育机会的权利.作为学生的公民,在义务教育阶段"择校"具有其合法性.维护义务教育阶段公民择校权是政府的责任,主要从确保受教育权的宪法救济;规范学校行为,合理限制学校权利等方面,以保障公民在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的自由选择权.  相似文献   

10.
择校问题是关乎民生的重大问题,择校现象在现阶段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然性。择校权是学生和家长的基本人权;择校是学生及其家长追求教育公平的正当需求;择校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择校是保障儿童多样化、个性化发展的需要。规范和治理择校现象应因势利导:确立学生及其家长择校的合法性地位;规范无序、失控的择校行为;逐步放开择校市场;保障公平择校的基本条件;拓展义务教育择校空间;保障义务教育择校主体权利。  相似文献   

11.
一、对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现行择校政策的反思 仔细分析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现行的择校政策,存在这样一个逻辑假设:即择校违背了教育公平,择校导致了教育乱收费和教育腐败,因此,为了保障教育公平必须“就近入学”,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只要教育资源配置均衡了择校现象就自然可以消除。表面看来似乎很有道理,但事实并非如此简单。  相似文献   

12.
国家推行就近入学政策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基本的教育,而学生选择理想的学校是为了接受更高质量的教育。择校既是学生受教育权的重要内容,也体现了受教育权的平等性。只要作出合理的制度安排,进行严格的规范,择校就应该得到肯定。  相似文献   

13.
现行公立义务教育学校在免试入学基础上按片区就近入学政策对处于薄弱校区内的儿童极不公平,导致择校问题日益严重。从义务教育法的文本表述和立法宗旨来看,就近入学与自由择校均为适龄儿童的当然权利,两者不可偏废。由于优质教育机会相对稀缺,唯有运用有条件的随机选择来分配优质教育机会,才能在实现分配正义的同时协调就近入学和自由择校这两项权利。据此,需要改革现行的学区划分方式,使得每一学区均存在相对优质的学校和普通学校,学区内所有学生对优质学校均有平等选择权利。同时,公立义务教育学校的择校问题是一个重大的公共话题,在学区划分、非优质学校学生补偿方案的制定等关键问题上应当由人民代表机关采用民主程序予以决定。  相似文献   

14.
《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这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重重困难。至今择校现象依然存在,而且仍然颇具影响。为此,必须反思就近入学政策的合理性、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并且可以考虑将择校合理合法化,使就近入学与择校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15.
平陆县为了保障全县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详细制定实施方案,坚持“七公开”,全力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一是招生政策公开。公办学校优先保证服务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就近入学,乡镇初中招生实行单校划片。  相似文献   

16.
建立在分数、金钱和权力基础上的机会博弈择校,背离了义务教育对公民而言公平和公正的制度理念,动摇了义务教育对儿童生命自主、自由发展的权利根基。公民拥有平等享受优质义务教育资源的权利和儿童享有生命自主、自由权利是义务教育择校合理性和正当性的基础。因此,基于公民权利和儿童权利保障的义务教育择校政策,要求在教育性质上坚持从应试教育走向公民教育,在学校特征定位上从同质性教育导向标准化办学和特色化教育,在"择校"的具体保障上实现从历史、市场博弈转向正义补偿。  相似文献   

17.
义务教育阶段出现择校与"就近入学"的冲突是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择校从政府教育资源配置、儿童受教育权、法理和学校发展几个方面构成了对"就近入学"的诸多挑战。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择校与就近入学的理论分歧及其实质,目的在于协助政府有效地实施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及政策。  相似文献   

18.
师生关系是一种教育关系,即一种具有道德纯洁性的特殊社会关系。新型的师生关系强调民主、平等和促进个性发展,强调师生真情投入与回报、张扬个性魅力。透视新型师生关系,民主平等是其核心要求,双向尊重是其心理基础。流动人口子女是指跟随父母离开原居住地进入城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者的人群。流动人口子女就读于流入地公办中小学是国家维护儿童平等受教育权利的举措。教育部、公安部于1998年专门制定的《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第7条规定:“流动儿童少年就学,以在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借读为主。”这样,在流入地以借读生身份就…  相似文献   

19.
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合理性的思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我国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就近入学的政策。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义务教育阶段资源配置失衡。随着人们对优质教育的渴求,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择校现象。从教育政策和儿童的发展、社会的发展、学校的发展等几个角度来审视义务教育阶段存在的择校现象,则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和不可避免性。  相似文献   

20.
育人是学校的神圣职责,学校的管理应充分保障学生权利。保障学生权利,是学校管理者依法育人的基础,是学校管理以学生为本的体现,是构建和谐学校的根本。一、保障平等教育权《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因此,学校必须要把符合条件的学生接收进学校接受教育,不可以设置任何附加条件拒绝学生入校就学。学校在育人过程中应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不可歧视学生。对学校出现的学生逃学、退学以及家长不让子女读书等现象,班主任与科任老师应及时通知学校。学校应查清事由,联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依法维护学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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