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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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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前 ,不可抗辩条款在我国不具有法律效力 ,不能作为保险理赔的依据 .但该条款对保障投保人的利益、发展我国的保险事业具有积极的意义 ,因此 ,建议将该条款列入新修订的《保险法》中 .  相似文献   

2.
在保险实务中,当发生保险事故时,投保人往往因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而很难得到理赔。同样,保险人未尽到对保险条款明确说明义务,往往在争议案中陷入被动境地。如何判断保险人善尽了明确说明义务,是实务中的难点。说明方式上,保险人可以针对考虑保险条款的性质与投保人的实际交易能力,对不同条款与不同的投保人采取不同的说明方式。关于说明范围,对不负赔付责任条款、限制责任条款、涉及特定效力的条款,保险人必须清楚说明。保险人的说明程度也须达到具有一般知识与智力水平的普通保险人理解的程度。  相似文献   

3.
本文论述了保险合同较之于一般民事法律行为,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体现最大诚信.对于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来说,其最大诚信应体现在向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如实告知保险标的及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对于保险人来说,其最大诚信应主要体现在提醒投保人注意限制或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相似文献   

4.
我国新《保险法》规定,保险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就人身保险利益主体而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到底谁应该具有保险利益,本文对此提出了质疑,并建议将受益人纳入保险利益主体范围.  相似文献   

5.
当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合同不为投保人的利益而存在,仅仅为被保险人的利益而存在。因此,此时再强调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就没有现实性,也不合理,特别是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时,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保险利益的丧失情况十分复杂,被保险人因为保险合同享有的利益不能冈为投保人丧失保险利益而受影响。  相似文献   

6.
通过保险利益学说的历史演进说明保险利益的本质内涵,结合我国现行保险法对保险标的规定和海事保险类别的分析,指出:保险利益是投保人与以权利为表彰的财产之间的关系。即投保人与权利之间所形成的保险法上的利益关系。而且,这种抽象的利益关系,即保险利益是真正的保险标的。  相似文献   

7.
保险合同因其在频繁使用的格式条款中渗透了很多未与投保人商量的且明显带有限制对方权益的条款,被形象的称之为霸王条款。寿险中的霸王条款与车险中的霸王条款比比皆是。经济领域内的垄断、格式条款的运用、保险人对诉讼中保险消费者主张免责条款无效举证困难的巧妙利用以及保险法确立的有利解释原则在实践中被扭曲等原因导致了霸王条款的产生。从长远来看,保险合同中存在的霸王现象,最终会危害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所以应运用立法、司法、行政多种手段对霸王条款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8.
鄢明定 《考试周刊》2007,(17):127-128
重大疾病保险格式合同,条款中藏匿诸多“猫腻”,主要有:赔偿标准大走样;手术规定不合实际;保险责任形同虚设;种类繁多落实难;内容条款自行改;看似便宜价更高。要真正改变这一状况,需要多方努力,诸如:适时调整现行保险法;强化保险公司诚信意识;增强投保人自我保护意识等。经过努力,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乃至所有格式合同,才有可能逐步规范完善起来。  相似文献   

9.
论保险代理人行为对保险人之拘束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之间可能系劳动关系,亦可能系代理关系。保险代理人所知应视为保险人所知。保险代理人代投保人填写投保单的后果应由投保人承担。保险人可以书面限制保险代理人的代理权。保险人可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投保人对保险人的告知均需以书面进行。  相似文献   

10.
论保险受益权的设定与变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理论上保险受益人是由指定和法定两种方式产生的.对于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后是否有权变更,我国采取直接主义,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本文在论述保险受益权设立与变更的一般规则的基础上,具体分析了保险实务中在保险受益人的设立与变更方面存在的五个特殊问题,并提...  相似文献   

11.
对保险欺诈国际上一般也称保险犯罪。严格意义上说,保险欺诈较保险犯罪含义更广。保险当事人双方都可能构成保险欺诈。本文论叙的保险的保险欺诈主要指投保人欺诈。  相似文献   

12.
新《保险法》中免责条款不可抗辩条款的出台、理赔时效的限定、明确告知的规定等,给寿险公司带来了冲击和挑战。新《保险法》旨在实施推动寿险公司经营管理转型,提高承保质量,防范展业风险;修订格式合同文本,保证相关条款合法有效;强化日常内部管理,确保公司依法开展经营。  相似文献   

13.
年龄误告条款是针对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问题而作出规范的条款.新《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保险人有权调整保险费,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本文对这一条款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14.
保险营销是指通过挖掘人们对保险商品的需求,设计和开发满足投保人需求的保险商品并且通过各种沟通手段使投保人接受这种商品,并从中得到最大的满足,它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目前以推销观念为指导的个人推梢模式面临着营稍观念落后、营销模式单一且销售人员素质低、保险营销人员流失等严重问题,本文为解决上述问题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15.
超额保险破坏了保险的根本原则———“损害补偿原则”,故为法所不许。在分析超额保险时,必须遵循“损害补偿”这一保险的基本理念,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出发,区分构成超额保险的不同原因,并对之进行不同规制,从而达到保护善意投保人,惩戒恶意投保人的目的。  相似文献   

16.
保险的出险,是指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事故(或事件)的发生。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投保人将风险转移给保险人,保险人承保了投保人的风险,一旦保险承保的风险事故发生即称为出险。出险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必然根据保险合同,要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  相似文献   

17.
复保险派生于保险法上的损失填补原则,是损失填补保险中的重要制度。从复保险的立法意旨出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重复保险的概念应采用广义说,必须明确体现保险合同的生效期间重合这个要件。在适用范围上没有必要将重复保险适用范围扩及至人身保险领域。对重复保险的法律效力方面应针对投保人的主观意图进行具体区分。  相似文献   

18.
保险合同中的除外条款既是合同自由的表现,又是保险之本质要求。但基于保险合同的附和性、保险专业性以及保险信息不对称的因素,有必要对保险合同中的除外条款予以控制,以达合同正义与保险业健康发展之功效。通过对除外条款予以司法、立法、行政上的控制,以实现对弱势的保险消费者予以特别保护。各国保险的先进理念及立法之实例,对我国目前保险立法的借鉴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19.
当前,判断责任保险人是否应承担抗辩义务成为保险诉讼案件中的焦点问题。本文基于立法理论和具体实践,提出了通过据诉讼内容而定、据事实情况而定与合理化推测三项原则,对责任保险人是否承担抗辩义务进行判断。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保险实践中,由于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做法,影响到了保险合同的效力,直接损害了保险公司自身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本文通过对保险实践中常见问题的分析,对保单签发、保费缴纳、代理人代投保人签字与保险合同效力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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