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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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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过程中存在非营利性治理特性待彰显、税收优惠政策待优化、筹资创收路径待拓展、风险防范与控制机制待健全等问题,国际上的基金会办学模式对解决这些问题有一定参考价值。基金会大学的共性特征包括明晰属性的治理结构、激励捐赠的税收制度、拓宽增收的筹融资渠道、防范风险的预警系统。探索基金会举办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办学模式,宜优化制度环境,规范和支持并举;完善税法制度,激励全社会教育捐赠;构建宽领域筹融资框架,提高多元筹资和增值能力;健全风险预警机制,提升风险管控水平。  相似文献   

2.
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是我国高等教育的特殊组成部分,对丰富我国高等教育资源,探索我国高等教育发展道路具有不同于公办院校更不同于营利性民办高校的独特意义。政府要给予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更多财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鼓励政策,教育主管部门应当赋予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更多改革实验的空间。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及时抓住机遇,着力完善顶层设计,优化教师评聘机制,突出特色办学,打造品牌等,探索办学发展新路径,为社会发展提供教育和科研服务,为实现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良性竞争生态环境,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独特的力量。  相似文献   

3.
陈静  李璐 《教育探索》2022,(8):45-48
自民办教育分类管理以来,非营利性民办高校风险管理的概念与范围被重新界定和厘清。当前,我国民办高校正处于由投资办学向捐资办学的转型期,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财务风险。应完善政府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扶持政策,增强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健全内外部财务监管体系,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建立民办教育的风险管理机制,保障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4.
立足国情 正视问题 积极稳妥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区分营利性法人与非营利性法人,是现代法律体系(尤其是大陆法系)区分不同性质法人的基本方法之一。根据理论界的通行定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教育机构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目的、利润分配、财产归属三个方面。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目前在我国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办学不求利润回报,办学结余不得用于分配,举办者不拥有学校最终所有权;营利性民办学校(主要是经营性培  相似文献   

5.
缪建红  张善飞 《文教资料》2009,(33):190-191
高校基金会对于弥补办学经费不足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介绍了我国高校基金会募捐项目运作现状,制定募捐项目依靠的理论.总结归纳了比较有代表性的募捐项目,如校友年度捐赠、校园建设、奖助学金等,每个项目都进行了详细介绍,分析其优缺点。最后建议高校基金会重视募捐项目的运作,促进高校基金会发展。  相似文献   

6.
当前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面临困境,举步维艰.美国私立学校办学经验对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有如下启示:第一,政府时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民办教育要加以区分并实行分类管理,加强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资助;第二,鼓励教育家和社会名流办学,以先进的理念引导民办学校的办学方向;第三,民办学校要树立服务意识,发挥办学机制灵活的优势,办出特色.  相似文献   

7.
非营利性民办高职院校是一种以公益性为目的的高等教育机构,具有公共组织属性,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其发展具有重要现实价值和意义。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职院校坚持公益性,助力我国高等教育的持续发展,缓解高等教育的供需矛盾;坚守公共服务职责,发展高等教育事业,提供更多的高等教育机会,力推高等教育公平的实现;勇于担当,努力提升非营利性民办高职院校办学层次,倾力培育现代化实用型技能人才;奉献家国桑梓,积极投入非营利性民办高等教育事业,铸造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相似文献   

8.
邓娅 《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10,8(1):141-150,192
在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大学的经费紧张问题将会长期存在。为此,成立大学基金会,多渠道筹集社会办学资金,成为解决高等教育办学经费不足的历史必然选择之一。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实践和经验表明,设立政府配比基金,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促进大学筹款,有利于引导社会资源更多地向教育领域优化配置,从而有力地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9.
大学教育基金会在我国已有近20年的发展历史,然而学术研究也仅是近2年才发展起来的。大学教育基金会是非公募基金会的典型代表,是由高校设立的,以服务高校为目的的非营利性的筹款与捐赠管理机构。通过对影响我国大学教育基金会发展的因素的分析,可以看出大学教育基金会的所在地域、成立时间和全职员工数量在一定程度上都影响着大学教育基金会的发展,同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政策都对大学教育基金会的注册和发展产生很大的影响,特别是政策因素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此外,投资收入与捐赠收入的分析可以为大学教育基金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良好的模式借鉴。  相似文献   

10.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青岛市教育局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出资人奖励办法(试行)》,明确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的奖励项目和标准、工作程序、监督处罚等原则。一是建立公共财政对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的出资奖励制度。出资人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出资人,也可用于本学校发展。二是建立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办学结余奖励制度。对以前年度开办的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未从办学结余提取奖励的,可以在初次认定出资额时参照上述规定提取奖励。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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