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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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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汉穆拉比法典》是古巴比伦王国汉穆拉比国王制定并颁布的,是古代东方奴隶制国家的法典。也是世界古代名的法典。《十二铜表法》是古罗马共和时代前期的法典,也是世界“古代法”中最名的法典之一。《汉穆拉比法典》与《十二铜表法》不仅作为奴隶社会的法律制度而存在。而且在法律化上都处于起源、初创阶段,基本上都是从习惯法过渡到成法阶段。因此,二部法典具有若干本质性的共性特点,诸如具有宗教性质;保留氏族制残余;阶级属性鲜明等。古巴比伦奴隶制与古罗马奴隶制有所不同,两的经济基础不太一样,建筑在不同经济基础上的法律化。各有特色。古巴比伦的法律化带有农业化色彩,古罗马的法律化却有较多的工商化色泽。二部法典具有不同的法律化特点。其一,法律的规范程度不同。其二,重视民主权程度不同。其三。法律的价值取向不同。  相似文献   

2.
《萨利克法典》(Lex Salica,以下简称《法典》)是法兰克人征服罗马高卢以后,建立法兰克王国初期用拉丁文写成的第一部成文法,大约形成于克洛维在位(481—511年)时期,后来又陆续有所增补。由于这部《法典》是在法兰克人建国前的古老习惯基础上产生的,因而也被称为“习惯法”。研究这部法典可以了解法兰克人是怎样由原始公社制社会过渡到封建制社会的。一《法典》产生的历史背景法兰克人的国家是在征服罗马领土的基础上形  相似文献   

3.
《拿破仑法典》又名《法国民法典》,拿破仑十分重视法典的制定工作.法律是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统治者在制定法律时总是首先考虑该法律的效用与价值取向问题.《拿破仑法典》就是在新的资产阶级法制原则指导下,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法典.《拿破仑法典》全面地体现出经济价值取向.第一,法典的整体凸显发展工商业思想.第二,创立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法理原则.第三,“人本主义”中含有经济因子.第四,法律条款直接促进经济发展.《拿破仑法典》不仅对经济发展起重大作用,而且对资产阶级的法理原则、法制建设也起开创作用.确立了资产阶级的民事法律制度.《拿破仑法典》被奉为时代的“骄子”而著名于世.  相似文献   

4.
15世纪中期建立的哈萨克汗国社会处于宗法封建制阶段,哈萨克汗国的统治者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用批判的眼光借鉴并吸收乌孙及突厥等各种古代民族习惯法、蒙古法制经验和伊斯兰法中的一些内容,在自古相传的哈萨克习惯法基础上进行整理研究.制定了哈萨克汗国的三个法典,即《哈斯木汗法》、《额什木汗习惯法》及头克汗制定的《七项法典》,创造性地融汇成哈萨克汗国法律制度。哈萨克法典中的习惯法与宗法封建法具有互通性,两者在互动中彼此渗透,通过分工与合作.形成了更大社会范围内的一种相对完整的秩序,在当代中国的哈萨克族地区仍然具有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法典编纂史对现代国家的法典编纂工作具有重要镜鉴,包括中国即将制定的教育法典。中国制定教育法典,应立足教育法典的传统与历史,基于本国既有的教育立法,发挥《民法典》的示范效应。通过制定法典,回应现实中的教育问题,实现教育立法系统化,加快教育法治发展,推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选择适合中国的法典化路径,在形式上整合现有教育立法形成一部完整统一的立法文件,在法典结构上采取总分式,协调教育法典中的公私法律关系和公私法律规范,预留一定的立法空间以保证教育立法的发展,并借鉴域外教育法典的经验,继承中国教育立法的传统,制定一部符合教育法精神、中国教育国情和法治发展的教育法典。  相似文献   

6.
作为我国法典化的开端与范例,《民法典》为教育法典的编纂提供了可供参酌的宝贵经验。因此,通过认真审视“《民法典》如何而来”,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思考“教育法典向何处去”。研究认为,在宏观理念层面,教育法典应当追求体系理性,采取体系化的编纂模式;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教育领域的实践需求;奉行权利本位,把确认和保障受教育权作为法典的核心任务。在编纂路径层面,教育法典应与单行法形成“分步渐进+动态同步”的统筹发展关系,总则应以法律关系作为逻辑主线,分则宜将教育类型作为编排基准。  相似文献   

7.
我国教育法典应属于体系型法典,并采用“不完全法典化进路”,即仅实现重要法律关系的法典化,同时允许调整相对次要法律关系的单行法并行存在。国际上,美国采用汇编式模式,俄罗斯采用完全法典化模式,日本采用“总则+单行法”模式,唯有法国的不完全法典化模式在我国具备切实的现实依据。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来看,“不完全法典化进路”在我国都更具可操作性,更符合我国的立法传统。我国教育法典宜采用《教育基本法典》作为名称;依据现实性、体系性、全面性标准对既有立法进行系统归纳,展开立法填补;在总分结构的基础上,其规制范围包括从学前教育到终身教育的不同教育阶段,以及学位、教师、考试、学校等教育主体或现象。  相似文献   

8.
美国《统一信托法典》(UTC)制订的原因是信托在社会经济中特别是商事交易中的广泛运用所产生的制度需求。《统一信托法典》是美国信托法发展中的重要里程碑。一方面,它初步完成了美国信托法律的系统化,为法律实务界提供了统一和详细的基本法文本;另一方面,还结合信托领域的最新发展与各州的传统,在默认规则、受托人义务和受益人权益保护等具体规则上进行了审慎的创新。  相似文献   

9.
从我国教育法基本理念的内涵和历史演进来看,受教育权的保障与实现构成了教育法典分则的基本理念,这可以从正当性和可行性两个方面来证成。基本理念对教育法典分则编纂的统摄效力不仅体现在基本理念的价值和功能,也体现在保障受教育权是教育法典总则的核心宗旨。在方法论方面,分则编纂宜采取“横向教育法律关系+纵向教育法律体系”的“入典”标准,充分利用好“援引”这一立法技术,选择“总分结构”的体例设计,吸收“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技术,并确立“先主体后客体”的价值位阶。在此基础上,教育法典分则部分由教育主体编、学校教育编、教育与家庭和社会编、特殊事项编等子部门法构成。其中,教育主体编包括学校法律制度、教师法律制度和学生法律制度;学校教育编包括学前教育制度、义务教育制度、高中教育制度、高等教育制度、职业教育制度、特殊教育制度、学位制度、考试制度;教育与家庭、社会编主要包括家庭教育制度、终身教育制度;特殊事项编主要规定少数民族教育制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度、中外合作办学制度等。  相似文献   

10.
根据宪法调控是教育法典编纂的首要要求,教育法典的规范基础应当在宪法中进行深刻阐释。坚持以宪法为依据,为法典编纂活动奠定了合宪性基础,是保证教育法典编纂“规范繁衍”的根本要求,为未来教育法典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宪法中的教育规范主要包括确认性规范、纲领性规范、权利义务性规范和组织性规范,共同构成教育法律制定的根本法依据。为贯彻宪法中的教育规范,应将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和国家教育发展权作为教育法典的价值依归,统筹考虑宪法中教育条款的规范表述和体系关联,以教育类型为主、教育阶段为辅的逻辑主线来架构教育法典的分则各编。在宪法的价值和规范统摄下系统整理既有教育法律体系,考量教育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紧密关系,以实现对公民受教育权的全面保障。  相似文献   

11.
《伊尼法典》时期构成了英国社会由野蛮到文明、由无阶级社会到阶级社会过渡的重要一环,法典较真实地反映了公元6世纪末至英吉利王国统一期间的社会概括。通过对《伊尼法典》的研究,既可以明晰这一时期盎格鲁—撒克逊人农村公社的发展水平以及向阶级社会过渡的情况,同时又可以使我们进一步了解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农村公社问题论断的科学性。  相似文献   

12.
《法律选编》是拜占庭帝国皇帝利奥三世与君士坦丁五世于740(741)年联合颁布的一部小型实用法典。该法典首次明确提出的提升"仁爱"原则和相关法律条文所体现出的"仁爱"精神,使其成为继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后罗马-拜占庭帝国史上又一部重要官方法典。在帝国皇权不断强化态势下,《法律选编》"仁爱"原则的提出,并非皇帝的仁慈使然,而与当时的社会环境有很大关系,主要表现在天灾人祸引起的人口锐减,教会"博爱"思想激起的人文关怀,客观上迫使皇帝在追逐皇权至上原则的同时,不得不屈就以"仁爱"原则来维护帝国的稳定,促进帝国的繁荣。  相似文献   

13.
自然资源既是环境、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来源。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是生态文明建设、全面依法治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其逻辑起点是厘清自然资源资产的基本法律属性。自然资源资产即资产性自然资源,虽然不是自然资源的全部但却是自然资源的本原存在。基于人类生存和发展对于自然资源的依存关系,自然资源资产的基本法律属性体现为三个递进式层次:其一为财产,其二为物,其三为不动产。凡属自然资源资产均为天然生成,对人类而言具有价值性、可支配性和稀缺性;之于文明社会而言,从维持人类生存的基本材料向创造社会财富的生产原料的转化,基于其自身的土地附生性乃成为不动产的基本形态。包括《民法典》在内的现行法律仍缺乏对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法律属性的明确规定,未来可考虑编纂“环境法典”时,以自然资源作为环境、生态及资产的基本法律属性为依据,对自然资源资产的基本法律属性予以规定,以期有利于形成科学的自然资源资产法规范体系。  相似文献   

14.
法典是法律技术高度发达的标志与产物,也是法律概念规范建构与精准运用的最佳典范。确立教育法典核心概念作为“提取公因式”的工具是教育法典编纂的必要前提。教育法典核心概念的选择及内涵的界定从根本上影响着法典化的路径选择与结构安排,因而应对我国教育法治实践进行系统思考与体系建构之后谨慎确定。根据对民法与行政法的核心概念“法律行为”“行政行为”的概念嬗变、价值定位与体系功能的分析,教育法典的核心概念应当实现形式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具有促进外在与内在体系整合的基础性品格,并彰显教育法学独特的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15.
芒莱王颁布的《芒莱法典》是泰国现存已知最古老的成文法典,现存15本原始贝叶经版本,比较权威的转写版本共6本。法典内容涉及到当时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它的颁布不仅对兰那也对其周边地区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6.
古巴比伦社会存在债务奴隶制吗?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古巴比伦社会是否存在债务奴隶制 ?我国西亚古史学家多持肯定意见。他们的依据是国内通行汉译本《汉穆拉比法典》 ,特别是第 1 1 7条的规定。随着两河流域文明研究 ,特别是《汉穆拉比法典》楔形文字原文释读的进步 ,西方学者有了一些新发现。根据他们研究的成果 ,汉译本第 1 1 7条中的“债务”、“出卖”和“债奴”这几个关键语词应作“义务”、“抵押”和“人质”或“抵押物”解。法典承认自由民因负法律责任而抵押妻子做人质的行为是合法的 ,但明文规定这些人质在债主家里不得受到虐待 ,服役期限是三年 ,第四年则必须结束服役 ,因而他们不是奴隶 ,更不是因偿还债务而遭受奴役的债务奴隶。《汉穆拉比法典》没有支持和保护债务奴隶制的规定 ,相反却有许多保护债务人免受债权人奴役 ,从而避免债务奴隶制的规定。与古希腊罗马早期奴隶制社会相比 ,古巴比伦社会之所以没有产生债务奴隶制 ,得益于《汉穆拉比法典》的合理规定  相似文献   

17.
法典编纂需要体系化支撑,体系化以法典内在逻辑为基础。《法国民法典》以“自由的人及其财产”为逻辑,《德国民法典》以规范化的权利体系为叙事。我国的教育法典可以结合这两种逻辑,以受教育人及其教育权利的实现为中心展开编纂。《德国民法典》以其抽象、严谨的概念体系与一般原则,《瑞士民法典》以其开放性法源为杠杆,维系了法典安定性与开放性的平衡。此外,《德国民法典》与《日本民法典》利用本民族的历史资源,将民族性纳入法典的规范体系中。如上四部近代著名《民法典》能够为我国教育法典的编纂提供宝贵启示。拥有内在逻辑,彰显民族价值,兼及稳定与开放的教育法典将实现我国教育法的自我超越,从而推动中华民族的文明与进步。  相似文献   

18.
《物权法》虽然是保护和实现物权人物权的私法法典,但因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涵了较多的行政法规范。《物权法》中的行政法规范主要包括关于政府行政机关对物权的保护职责的规范、政府行政机关物权监管制度的规范、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规范以及关于物权行政相关法律责任的规范等。  相似文献   

19.
原始宗教思想深刻地影响着原始人的生活。原始宗教思想对“习惯法”起了造模定型的作用。无论是古代印度、古希伯来,或且封建社会的伊斯兰国家宗教经典《摩奴法典》、《摩西律法》和《古兰经》都成为治国安邦的法律典籍,宗教经典成了法律的依据和基础。纵观历史,古代受宗教思想影响而产生的法律,在法理思想上不完全健全,甚至有些扭曲与变形。表现在:集立法与执法于一身,人治大于法治;缺乏平等原则,法律不公。宗教法规反映法律的初级性特点。随着生产力与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大幅提升,宗教对法制的影响也必然弱化。从历史角度看,政教分离是进步现象,也有利于法律文化的健康发展。加强法制建设应当崇尚科学精神。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法、民法典的制定能够为教育法典的生成路径提供有益借鉴。教育法典制定应遵循宪法和党的教育方针、照应其他部门法、构建协调的体系、条文具有可操作性等指导理念,吸收、借鉴教育法律的规定,转化教育法规、规章的内容,关注校规校纪的共性问题,借鉴国外立法的经验等,创设填补空白的条文的。教育法典编纂的客观需求意味着汇编式的教育法典制定方式“此路不通”。教育法典草案应经过充分竞争,吸收各种版本的长处,融合专业思维和大众智慧,努力提升教育法典的立法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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