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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我国古代社会各朝统治者均把惩治贪污贿赂犯罪作为其律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唐律作为我国古代法律的集大成者,尤其把贪污贿赂犯罪作为吏治立法的重点进行了严密而科学的规定。本文从一类犯罪入手,对唐樟中有关官吏贪贿犯罪进行了详尽的解析和阐释。  相似文献   

2.
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贪污贿赂呈现出与之相应的特点和变化,分析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贪污贿赂犯罪现象的特点及原因,探索惩治贪污贿赂犯罪问题的对策与途径,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3.
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贪污贿赂呈现出与之相应的特点和变化,分析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贪污贿赂犯罪现象的特点及原因,探索惩治贪污贿赂犯罪问题的对策与途径,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4.
唐代律法是古代中国吏治立法的大发展,使整个吏治法律制度进入相互协调配合发展的新阶段。章对唐律中贪污贿赂性质的犯罪作了分析,并将其与现行刑法相关规定作了比较研究。  相似文献   

5.
我国贪污贿赂犯罪趋势日益严重,主要原因有二:立法上法网粗疏,非法所得罪的设置与贪污、受贿罪之规定冲突,贪污贿赂所得的洗钱未被纳入洗钱罪打击范围,形成犯罪体系不可忽视的漏洞;刑种配置长期在主刑上做文章,具有针对性的财产刑、资格刑则没有受到重视,从而大大降低了刑罚的作用。执法过程中司法机关没有表现出应有的主动性,对罪犯的处罚与刑法之严厉规定也不相称。完善立法,推进司法改革是有效地打击、预防贪污贿赂犯罪的主要手段  相似文献   

6.
默顿的结构紧张理论认为,越轨行为产生于社会普遍文化目标与社会结构提供的实现这一目标的合法途径之间的断裂。以此分析贪污贿赂犯罪,在社会转型时期,普遍文化目标已发生变迁,而社会提供给公务人员实现这一目标合法途径的有限和非法途径的便捷,造成了贪污贿赂犯罪的滋生。"高薪养廉"不失为控制贪污贿赂犯罪的良策。  相似文献   

7.
当前企业经济犯罪主要有内里的贪污贿赂犯罪和企业单位对外的集体经济犯罪。企业内里的贪污贿赂犯罪的主体是当权者多于实权者,贪污多于贿赂,主观恶性带有普遍性,严重阻碍和制约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甚至引起企业生产倒退或最终倒闭。企业单位对外的犯罪的特点表现为整体性、对外性、隐蔽性、协同性。  相似文献   

8.
从委托代理理论角度分析了贪污贿赂罪产生的主客观原因。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律预防应扩大该罪的对象范围,取消贪污受贿罪的立案标准,加大对贪污贿赂犯罪的财产处罚力度,建立和健全有效的法律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9.
司法解释如何在罪刑法定原则的指导下对立法者原意进行解读,一直以来就存在很大争议,新出台的贪污贿赂司法解释也不例外。《解释》对于贪腐类犯罪情节加数额的规定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对于合理性和合法性的要求,明确了刑法修改之后的一些争议问题。但从体系解释的角度上来说,贪污贿赂一章的犯罪内部以及贪污贿赂与其他财产犯罪之间都存在对接上的障碍。另外,模糊性用语的出现,也给司法解释的适用带来了很大的难题。  相似文献   

10.
自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学术界和实务界对贪污贿赂犯罪侦查中强制措施进行不同程度的检讨和修补尝试,所存在的问题具体体现在基本原则空缺,决定权与法律监督权重叠,立法上的疏漏等。因此,立法者、实务者必须正确认识强制措施的作用,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以良好的人类道德来规范约束自身,促进社会的进步。  相似文献   

11.
正处于转型期的中国,贪污贿赂犯罪数量逐年飙升已成为社会健康发展的一大毒瘤,其严重危及社会的稳定与业已建立的各项协调运行机制,毒害了那些廉洁为公的公职人员之心.本文运用默顿的紧张理论来分析贪污贿赂犯罪的心理成因--国家公职人员因不能通过合法途径(合法工资收入)达到社会大众文化所界定的成功目标(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而产生紧张情绪,而贪污贿赂犯罪正是这种无以化解的紧张的产物.  相似文献   

12.
造成检察机关自侦案件“询问难99存在多方面的原因。解决“询问难”对于检察机关具有重要意义。从立法上赋予检察机关自侦部门机动侦查权、建立污点证人制度、提高询问能力和水平、建立拒绝提供证据罚则,都有利于检察机关“询问难”问题的解决。  相似文献   

13.
贿赂犯罪是腐败的重要表现。国外法治建设较为成功的国家关于贿赂的立法较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要宽泛得多,我国古代关于贿赂对象的立法也很宽泛。宽泛的贿赂对象立法有利于一个国家的廉政建设。在罪刑法定的原则下,为突出刑法对贿赂犯罪的打击功能,应该将财产性利益理解为贿赂的一种。  相似文献   

14.
赃罪是一种古老的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宋代在严惩赃吏思想的指导下,针对官员受财枉法、不枉法、受所监临财物、监守自盗、行贿、坐赃等犯罪制定了翔实而严密的法规政令,大量惩治官员赃罪法律规范的出台一方面显示了宋朝法律的完善和立法技术的卓越,另一方面对于遏制官员犯赃、整顿吏治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宋朝作为一个封建王朝,其自身不可逾越的阶级局限性使得惩贪肃腐的法律功能在执行过程中大打折扣。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刑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在刑罚设置方面存在着一些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的内容相脱节的情况,这势必影响到国际社会以及我国国内预防和打击腐败的实际效果。因此,有必要以我国同意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契机,以此为新的视角审视我国刑法规定,达到完善我国有关贪污贿赂犯罪刑罚体系之目的。  相似文献   

16.
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腐败已经成为各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的最大障碍之一,而贿赂犯罪则首当其冲。在人们物质生活水平日渐提高的今天,性贿赂以其独有的特征和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成为各国贿赂犯罪的应有内容之一。但我国受形式主义及司法实践中的“计赃论罪”观念的误导,至今未将其纳入刑法的规制范围。本文通过分析当前性贿赂犯罪的现状,纵观中国古代的立法例,横向比较西方国家的立法,阐明了我国当前切实可行的做法应当是通过立法解释将贿赂罪的犯罪对象扩大解释为物质性利益与非物质性利益,把性贿赂纳入贿赂罪之中。  相似文献   

17.
不少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搞权色交易,使得性贿赂大量滋生,其社会危害性在某些方面比起金钱贿赂有过之而无不及。性贿赂与其他贿赂罪一样,侵害的法益都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因此,转变传统观念,将性贿赂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对性贿赂定罪量刑,已成为惩治腐败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8.
社会转型期的贪污贿赂频频发生是我国屡禁不止的问题。受贿犯罪因涉及面广、顽固性强,严重损害了我国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影响了社会经济生活的健康发展。刑事立法的缺漏是导致受贿蔓延的重要原因之一。对我国受贿罪立法进行理性分析、补缺堵漏已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9.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于贿赂的范围规定为包括"性贿赂"在内的所有不正当好处,各国立法中也将"性贿赂"等非物质利益纳入贿赂类犯罪的调整范围。而中国现有刑法规定的贿赂的范围只包括财产性贿赂,不符合国际潮流。结合当前立法趋势与社会现实,"性贿赂"入罪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同时,"性贿赂"入罪在《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后,在可操作性层面也得到了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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