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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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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司法改革的宏观背景下,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成为一个热点议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势在必行。民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具有非讼性、合意性、简便快捷性、严谨性等特点。它有增强诉讼外调解协议的效力,为强制执行提供依据;促进民事调解制度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稳定和谐的社会局面;衔接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促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与健全等功能。充分了解司法确认机制在实践中的运行状况以及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对于更好地发挥该程序的功能、体现其价值有着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2.
社会纠纷纷繁复杂,单靠任何一种纠纷解决机制是无法解决所有纠纷的,从诸多法学理论中提炼出来的法律多元理论就展现出更加强劲的生命力。将法律多元的理念引入到纠纷解决机制中,恰当地适用国家法律与非国家法律,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置于与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平等的地位。在坚持司法主导地位的基础上,科学地分配司法资源,构建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使各种纠纷解决机制合理地组合并高效运行,最终使得社会纠纷的解决达到最佳效果。  相似文献   

3.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CICC)诉讼与仲裁、调解衔接机制体现了诉讼程序"柔化"和"当事人主义"思想,有助于国际商事纠纷的高效解决。但现有衔接机制中存在主体范围狭窄、机制衔接模式不完整、法庭对仲裁或调解的监督不充分等问题,其根源在于我国司法观念偏于保守、司法服务性功能不够强以及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发展相对滞后。因此,须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以调解、仲裁为纠纷解决的优先选择方式,以诉讼为纠纷解决的宏观保障。在衔接机制中纳入更多元主体并优化其职能,增加庭审阶段、域外执行阶段的衔接模式设计,完善法庭对仲裁裁决、和解协议的审查方式,实现CICC"三位一体"机制的有效衔接。  相似文献   

4.
纠纷解决意义上的行政调解是指在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纠纷解决权的行政主体,主持双方进行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行政调解法律规范不统一、效力确定性低、调解程序的非正式性甚至随意性、行政主体对不同类型纠纷调解策略的价值差异以及行政调解与行政管理衔接机制不顺畅均影响着行政调解的纠纷解决实效,应当从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准确定位大调解格局下的行政调解效力、构建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程序等角度完善行政调解制度,以促进行政调解纠纷解决功能的发挥。  相似文献   

5.
基层社会中,集体主义取向的纠纷解决机制在乡村社会失效,纠纷的解决更依赖于具有权威性的基层司法机构。受现代法制化建设以及司法资源稀缺等因素的影响,基层司法机构规避了调解这种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选择法律程序主义的审判形式,似乎实现了规则之治。然而审判并不能有效地解决农民的纠纷,法律在乡村社会无法有效运行。基层司法机构的法律程序主义与策略主义一样都是国家能力不足的一种体现。  相似文献   

6.
为了满足多元纠纷主体的多样化需求,纠纷解决方式的多元化现已成为法治国家的首选方式。我国已初步建立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的效果并不特别理想。针对我国现有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提出:树立司法权威,不断增强诉讼制度有效解决纠纷的能力;积极发挥各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纠纷分流作用;努力实现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7.
民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是近年来在世界司法程序中可迅速有效解决纠纷,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当事人之间的对抗,节约司法资源缓解诉讼延迟的一种新方法.我国在相应的立法上没有完善的多元化解决纠纷的制度,本文基于我国的现状,对多元化解决民事纠纷机制作出分析以及自己的看法,以期对我国民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更好的完善作出奉献.  相似文献   

8.
"解决案件工作坊"被誉为自兰德尔以来的哈佛大学第二次法学教学革命,事实上,"解决案件工作坊"在司法实践中也有着巨大的运用潜力。"解决案件工作坊"拓展了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丰富了法学实践教学方法,提升了解决纠纷程序的可接受性。需要通过在"解决案件工作坊"中渗入心理疏导机制、建立大学生参与"解决案件工作坊"的长效机制、在司法实践中确立"解决案件工作坊"的效力机制等措施对"解决案件工作坊"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随着高校与教师之间的纠纷日渐增多,传统的司法诉讼和校内层级申诉方式的弊端日益凸显。20世纪90年代以来,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逐渐成为美国高等学校解决内部纠纷的优先选项,主要有调解、监察和仲裁三种类型。不同类型的纠纷适用不同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且遵循相应的程序要求,处理结果具有合同效力。机构中立、人员专业、程序规范、优势互补是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特点。要在传统法律救济方式的基础上寻求突破和创新,我国可借鉴美国高等教育领域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有益经验,充分发挥调解和仲裁等非诉讼方式的优势,引导纠纷双方从对抗走向对话,形塑和谐公正的教育环境。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我国调控社会的模式历经了社会管控———社会管理———社会治理的转变,过去单纯依托(信赖)法律(或少数民族地区习惯法)定纷止争的一元思维,即诉讼全能主义虽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变,一些国内研究纠纷解决机制的学者也将学术视野从诉讼全能主义转移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上,但一元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之争从未停歇,诸如"诉讼胜于一切"司法绝对权威"多元化解某某模式"等观点及路径层出不穷.笔者在结合村寨调查基础上,深入对比两种机制的优劣,认为多元更适应时代之变革现状,并提出了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一些构想.  相似文献   

11.
新《民事诉讼法》专节规定了司法确认制度,使这项诉调衔接的创新机制得到了诉讼基本法的支撑.调解协议经过司法确认,具有更高的确定性和执行性,但是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问题.立法不足、社会认知度低下、司法部门消极推行、调解质量不高等都阻碍了司法确认制度发挥其应有的功效,应该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措施,以应对该制度的落实所面对的种种困难,保障司法确认制度良好运行,展现其解决纠纷的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12.
由于社会主流意识将诉讼手段推崇至解决纠纷的第一乃至唯一手段,加之立法滞后、自身效力薄弱,人民调解制度在我国纠纷解决体系中日渐萎缩。但“诉讼爆炸”、诉讼迟延、诉讼成本高昂现象的出现,又使社会意识重新转向重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在很大程度上能弥补诉讼自身的弊端,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良性互动、彼此支持的有效机制。我国上海等地的司法实践,为探索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有效衔接机制提供了实证考察的标本。  相似文献   

13.
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是营造一流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重要制度保障。近年来,我国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呈现逐年增多的趋势,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目前,由于知识产权自身的特殊性,使已有的诉讼救济机制、非诉救济机制和社会救济机制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效果不佳。文章以确保相关机制协同共进,减轻司法压力,促进知识产权纠纷得以快速高效解决为出发点,在阐述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运行困境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落实知识产权多元力量实质性参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制定与仲裁规则完善、构建调解激励制度和纠纷统筹机制等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4.
人事诉讼程序建立之商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事诉讼纠纷涉及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大陆法系国家普遍确立了人事诉讼程序来解决人事纠纷,以示国家之重视,而我国尚未确立一项专门解决人事纠纷的诉讼机制和程序。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我国应适应这一趋势,构建我国人事诉讼程序。而笔者不以为然,认为我国在原有的制度基础上加以完善即可达到与建立新的人事诉讼程序同样的效果。  相似文献   

15.
只有法律制度内在的实施机制能够有效运行,法律制度的目标才能实现。司法审判制度内在的实施机制,是纠纷裁决机制,只有纠纷裁决机制能够有效运行,司法审判制度的目标才能实现。采用程序正义原理解释司法审判程序具有重要价值,但是缺少规范性;借鉴机制设计原理分析司法审判制度中的纠纷裁决机制运行状况,更具规范性和说服力。  相似文献   

16.
维权型群体性纠纷在外在表现形态上以及对社会的影响方面,与单一主体的纠纷不同,但在纠纷性质上,仍无法脱离私益性的本质,并有其自身存在的正当性和积极性价值功能。我国已建立以诉讼为核心的综合性的维权型群体纠纷解决机制,但还不完备,相关程序设计也不尽合理。因此,在肯定司法功能优势的同时,在制度层面构建一种"类型化"纠纷解决机制成为当前的重大课题和解决维权型群体性纠纷的最终努力方向。  相似文献   

17.
在提倡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和促进社会和谐的背景下,刑事和解的显著优势和强大生命力已经在司法实践中展现出来.2013年新《刑事诉讼法》赋予侦查机关对轻微刑事案件的刑事和解权,将刑事和解正式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这就要求侦查机关科学领会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认真把握刑事和解的模式、范围、务件、程序以及监督与救济等几个方面,并在实践中细化落实.  相似文献   

18.
中国纠纷解决格局的设计,需要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之间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诉讼之间的资源进行整合。司法协同技术可以通过顺序技术、处分技术、关系技术和信息技术,形成各种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协调合力,从而全面地解决纠纷。  相似文献   

19.
本文以青海东部一个民族乡的纠纷解决为素材进行实证研究,着重描述民族地区多元文化背景下纠纷解决状况,总结出当下纠纷解决机制中政府力量在解纷机制中作用的弱化、基层组织在纠纷调解中的作用发挥受到限制、民族宗教习俗在纠纷解决中的正当性有待明确等方面的缺陷,同时,提出民族地区多元文化背景下纠纷解决机制的改革路径。  相似文献   

20.
无论从纠纷自身的表现形态,还是从公民维权本能的角度来说,消费者群体性纠纷都有其存在的正当性,同时具备修正社会制度、促成良性纠纷解决机制形成的积极性价值。从争议客体的属性来说,消费者群体性纠纷则具有不同于群体性事件的私益性和非政治性,这一特性决定了消费者群体纠纷的解决必须依赖于司法审判模式。然而,目前中国消费类群体性纠纷的解决方式仍是以政府为主导的自上而下的解决模式,司法审判模式已经被边缘化甚至政治化。因此,矫正目前消费者群体性纠纷解决中的模式错位,在制度层面构建以司法审判模式为主导的"类型化"纠纷解决机制成为恢复消费者维权机制正常化运行、最终实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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