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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拥有18000多公里大陆岸线,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6500多个,岛屿岸线14000多公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和我国的主张,我国管辖海域约300万平方公里。我国海域有丰富的渔业资源、油气资源、矿产资源、海水资源、旅游资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自然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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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后的国际关系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1994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后,许多国家的海界争端和渔业纠纷骤然增多。原因何在?请读《<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后的国际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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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今年12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已经问世31年了,它经过9件的艰苦谈判于1982年12月通过,并于1994年正式生效,成为管理全球海洋资源的法律框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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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海洋安全与权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1994年正式生效后、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世界各国对国家安全观、发展观的认识不断深入,纷纷把维护海洋权益、捍卫海洋安全提到空前高度,展开大规模圈占“蓝色国土”狂潮。海洋安全和海洋权益关乎中国领土、领空和总体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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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沃野 《大科技.科学之谜》2009,(6)
联合国规定,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有缔约国必须在2009年5月13日前,提交本国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案给联合国划界委员会审议。否则其有关要求就不会得到承认。在此特殊背景下,我南海各邻国纷纷通过不占而宣或不宣而占等手段为自己圈地,侵犯我南海主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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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油气资源及中国、日本在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的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东海有丰富的油气资源,成为与中国海域相邻与相向的日本国觊觎已久的目标.中、日东海油气资源之争,源于中、日专属经济区界限划分之争.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沿海国可以从领海基线量起,向外200n mile划出专属经济区.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所有资源归沿海国拥有和专属管辖.由于中日东海海域之间的宽度不到400n mile,中日在东海尚未划界.为此,日本单方面提出所谓的"中、日中间线".日方提出的"中间线"的日本一侧,实际上是中国的专属经济区.由于这种划分不符合国际法的精神,中国决不会承认.而中、日之间东海海域的划界应遵循"大陆架自然延伸"的原则.中国从未承认过"中间线",而在"中间线"以东海域属于争议海域,日方在这一海域无权采取单方面行动.文中对中、日两国东海大陆架划界分歧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我国按照国际法划分东海大陆架的原则以及我国的政策,从而提出了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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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上已知活火山约500余座,主要都出现于地壳断裂带.印度尼西亚就位处地球物理学的雷区--环太平洋地震带上.这个国家由17508个大小岛屿组成,却拥有约129座活火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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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南海之滨,有一座四季如春、繁花似锦的美丽花城,它就是位于珠江口的璀璨明珠—广州.广州地处珠江三角洲腹地,濒临南海,境内河流众多、水系密布,沿海一带岛屿星罗棋布,拥有虎门、蕉门、洪奇门等水道可以出海.自古以来,广州就是闻名遐迩的优良海港,素有"中国南大门"之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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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慧 《科学.经济.社会》2012,30(1):127-132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所述条约保留的效力在《关于对条约保留的实践指南》中得以进一步明晰,包括排除适用和变更适用两种不同的法律效果,应用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九十六条是指,保留将排除《公约》相关条款的适用,进而推之于司法实践中,要求法院或仲裁庭根据管辖地的冲突规则确定合同形式的准据法.这一法律效果适用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位于保留国的情况,而不论案件审理地.冲突规则指引的准据法具有国内法属性,即便指向非保留国的法律,也不导致公约的适用.在中国现行国内法已经与《公约》一致但未正式撤回保留的特殊情景下,如果中国法律作为准据法,应适用《合同法》.鉴于这种保留的有效性难以评估,并且保留的维持增加了法律适用中的风险,建议撤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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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夏一天,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艳阳璀灿。江泽民主席在姜春云、曾庆虹、吴仪等领导的陪同下,到青岛视察。施正整教授在座谈会上第一个发言向中央领导汇报工作,当他谈到长期以来人们都懂得我国的国土有960万平方公里,但很少注意到我国还拥有300多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1991年,联合国海洋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