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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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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言论     
正我们要促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落实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的校长教师交流意见和配套工作措施,力争3至5年,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资源均衡配置。建立"县管校用"义务教育教师的管理制度,把教师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这样就为校长和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提供了一个制度保障。———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2013年12月5日答记者问  相似文献   

2.
侯国际 《江西教育》2014,(12):23-23
记者从近日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征得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同意,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根据《意见》,从2014年开始,国家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相似文献   

3.
《陕西教育》2014,(3):46-46
日前,我省五部门联合就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出台意见。意见要求,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资源均衡配置。  相似文献   

4.
《中国教工》2014,(10):22-22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对加快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和不断完善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相似文献   

5.
本刊讯: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联合发文,将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构建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长效机制。安徽省将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实现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推动校长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率先达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保障乡村学校特别是村小,教学点教学和教师的需要,支持和鼓励  相似文献   

6.
正记者从近日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征得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同意,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根据《意见》,从2014年开始,国家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  相似文献   

7.
正近日,教育部提出要通过加快建立校长教师交流制度的目标、扩大范围、创新方法、强化激励、建立制度等五项措施,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公平,整体提升教育质量。该消息迅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作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重要举措,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如何推进才能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  相似文献   

8.
《河北教育》2014,(2):12-13
【本期话题】 日前,教育部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加快研究制定和出台《关于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的若干意见》及配套工作措施,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资源均衡配置。我省的教师交流现状是怎样的?实行教师交流在现实中存在哪些难点?保证教师交流工作顺利开展,各地出台了哪些举措?本刊特邀三位省内教育工作者对此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9.
正为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提高薄弱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教育部将出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意见,指导地方推动校长、教师有序流动,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7月21日《新华网》)教师交流制度是解决目前我国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的有效途径,具有积极意义。笔者以为,要做好此项工作,需要克服五个困难,做好五项工作。教师交流要克服筹划难,做好调研和政策的制定工作。  相似文献   

10.
正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用3至5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60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  相似文献   

11.
教育月览     
《生活教育》2012,(13):95-96
教育部:通过督导防止义务教育低水平均衡教育部印发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从2012年起,教育部将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工作,并适时公布名单。同时,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对所辖内申请评估验收的县进行督导评估前,要向社会公告,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2012年6月9日,中国青年报)  相似文献   

12.
《教育研究与实验》2014,(10):136-136
<正>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文件,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后,原则上应交流;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年限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轮岗。这份《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提出,用3至5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以达到师资资源的均衡配置。根据中央部署,我国到2020年,将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实行公办学校校长教师  相似文献   

13.
正在4月9日召开的校长教师轮岗工作经验交流视频会议上,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表示,从今年开始,力争用3~5年时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福建省教育厅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为促进校长教师交流,福建将县域内公办学校教师人事关系"收归  相似文献   

14.
省内动态     
《湖北教育》2016,(4):60-63
孝感7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部通过国家评估认定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公布2015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孝感市大悟县和安陆市名列其中。根据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及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教督[2012]3号),全国有30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在2014年至2015年8月底前对561个县(市、区)进行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并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  相似文献   

15.
随着“公平与质量”成为主导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推进教师交流轮岗、统筹师资配置日益成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手段。2014年8月,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发的《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指出,要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的统筹管理,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由此可见,“县管校聘”,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已经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政策举措。  相似文献   

16.
《天津教育》2012,(8):54
本刊讯教育部督导办主任何秀超在《人民日报》发表《教育均衡应当有尺可量》的署名文章,指出,教育部于2012年颁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启动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办法》的最大亮点,是回答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标准,使义务教育均衡发  相似文献   

17.
《天津教育》2014,(17):1-1
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师资源配置是关键。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按照率先实现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相似文献   

18.
《基础教育参考》2014,(19):77-77
正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按照率先实现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经征得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同意,就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意见。一是加快实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工作目标,二是合理确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人  相似文献   

19.
6月22日至28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浙江省35个县开展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浙江省副省长郑继伟出席督导评估反馈意见会并讲话。刘利民指出,这次督导评估认定是继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现场会之后,首次采用连片集中方式对一个省几十个县进行评估认定,对今后在更多省(区、市)开展督导评估认定  相似文献   

20.
《基础教育论坛》2013,(17):8+1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决定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开展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含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国家划定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以下统称县)的督导检查和评估认定工作。为此,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后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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