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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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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2001年婚姻法致力于损害与救济之间的平衡,设立了较为完整的离婚救济制度,包括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和离婚后的经济帮助制度。新婚姻法使我国在离婚救济措施方面有了很大的突破和进步,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我国婚姻立法,尤其是离婚立法。但其具体制度设计还存在一些缺陷,致使在实践中这些制度的运作不够理想。在民法典编纂之际,这些立法缺陷和不足应得到及时的补充和完善,对离婚过程中权利受到损害或经济遇到困难的一方给予充分的救济。  相似文献   

2.
在边疆民族地区离婚救济制度在保护弱者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许多明显问题:“保护无过错方、惩戒过错方的制度”无法达到应有效果;家务劳动补偿制度无实施前提条件;获得的经济帮助极少等。借鉴世界各国的立法经验,应进一步完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重构离婚经济帮助制度,修改家务劳动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3.
离婚过错赔偿制度,是婚姻法规定的旨在保护离婚无过错方合法配偶权利的一项权利救济制度。由于我国婚姻法对夫妻配偶权的内容规定得不完备,使得作为救济措施的离婚过错赔偿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应充分实现配偶权保护精神对婚姻法的全面渗透,为该制度的存在及效力的有效发挥奠定一个坚实的法理基础,以更好地发挥其在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2001年,我国《婚姻法》修正案有了一个重大发展与突破,即在保障离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的同时,强化了离婚救济,实现了保护弱者利益的社会正义与法律公平。文章主要从离婚损害赔偿、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离婚后的扶养制度等问题入手,对离婚当事人财产关系进行一定的探析。  相似文献   

5.
离婚损害赔偿是一种权利救济制度,它通过对夫妻中无过错一方被侵害的婚姻权利的救济,给与受害方必要的保护和补偿。因一方的过错导致婚姻破裂,给他方造成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损害,更严重的是给无过错一方及子女带来的精神上的创伤可能是永远挥之不去的。因此,受害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之诉。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体现了现代婚姻家庭法的公平原则和保护弱者原则,维护了婚姻家庭的平等和稳定。2001年婚姻法修改后,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引入法条,不能不说是一重大举措,但是在实务上和理论上的一些问题并没有因此迎刃而解,仍有待研究和论证。本文拟从离婚损害赔偿的性质、请求权主体及责任主体、赔偿范围及立法建议四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期为完善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提供一些立法思考。  相似文献   

6.
《民法典》规定,离婚经济补偿范围包括夫妻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体现了对负担较多家事义务一方的救济。但仅通过一个条文规定家事义务负担较多一方有离婚经济补偿请求权,从司法视角审视,该制度存在司法适用率低及司法适用规则不完善方面的不足。文章以实现法律功能性价值为目标,运用法解释学研究方法,根据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理论依据与司法适用现状,提出完善其司法适用规则,增强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性。  相似文献   

7.
通过对现存离婚救济中损害赔偿、家务补偿、经济帮助等相关制度的分析,指出了建立我国离因补偿制度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尤其对离因补偿制度的适用范围、补偿请求的事实依据、补偿数额的确定与支付以及补偿请求权的限制等制度构建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了新的见解和主张。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由于一方的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案件逐年增多。在这类案件中,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了巨大的身体创伤和精神痛苦,在离婚时本应得到补偿,但现行婚姻法无此规定。故笔者建议在新修改的婚姻法中增加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并具体谈了三个问题:一是离婚时损害赔偿的提起;二是离婚损害赔偿发生的状况;三是建立损害赔偿制度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离婚时的经济补偿制度是新《婚姻法》新增设的一项制度,它客观地评价了家事劳动的价值,协调婚姻当事人的利益,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公平。本文从适用前提、权利主体、权利行使、补偿数额等方面,对正确适用经济补偿制度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0.
所谓家务补偿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家务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在离婚时有权请求另一方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制度。离婚救济体系中的离婚家务补偿制度,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从法律上肯定了家务劳动的价值,并可以平衡离婚当事人的财产,体现社会公正。但它在适用中还存在众多争议的问题,制度自身的不足使其意义大折扣,有待于立法、司法和学界认真研究,以更好完善之。作者认为,我国离婚救济体系中的离婚家务补偿制度存在适用范围过窄、适用时无相关考虑因素的缺失,需要从扩大其适用范围、设立相应家务评估制度、细化其相关规定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1.
精神损害赔偿是民法的重要制度之一.对于著作侵权是否可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近现代大陆法系国家在立法上持肯定的态度,而我国立法尚属空白.为此,法学界应该探讨著作侵权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理论基础和归责原则、适用范围、赔偿标准等问题,以期完善我国立法.  相似文献   

12.
2010年修正的《国家赔偿法》在实际的法律适用中面临着新的需求和挑战.现实的基本应用对国家赔偿特别是其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提出了更为明确具体的指引需求.精神损害的适用范围、赔偿标准等问题都存在模糊之处,在法理和应用中都亟需进一步的探索和完善.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修改草案>第三十四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该规定扩大了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确立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金钱赔付方式.但规定模糊,计算标准不明确,欠缺操作性.立足于我国的立法及现实状况,文章认为将精神损害赔偿金标准定位为抚慰性标准,同时立法应明确具体量化标准规则,赔偿金额计算的具体量化规则的制定应受法治原则、平等原则拘束,或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解释的方式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14.
《国家赔偿法》实施十年之久,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力国际公约)的签署,相应地,国家赔偿中的刑事赔偿也应作如下改革:拘留、逮捕的条件和标准只能由《刑事诉讼法)规定,同时将全部的刑事强制措施纳入《国家赔偿法》的范畴;扩大“错案”的范围;明确刑事强制方法的规定;由人大任命设立专门的、独立的赔偿委员会,并由委员会成员审理赔偿案件。  相似文献   

15.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2001年修正后的新《婚姻法》增加的一个内容,它是婚姻法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从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请求权的行使以及确定赔偿数额的因素等方面,探讨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并对完善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6.
反垄断损害赔偿责任与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在目的、构成要件及实现方式等方面都有着显著的区别。但是我国《反垄断法》第五十条规定极为简单,并以民法为依据,这无疑会影响这部反垄断法的实施效果。因此必须在《反垄断法》中明确反垄断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7.
分析了影响赔偿法实施原因,对赔偿范围、赔偿标准、赔偿程序、赔偿费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18.
精神损害赔偿是国家赔偿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目前我国的国家赔偿法中并未规定精神损害赔偿,这不利于充分保障公民的权益。本文以佘祥林案件为引,分析了我国精神损害国家赔偿的立法缺失,指出了精神损害赔偿建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对如何确定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方式以及数额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9.
论婚内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我国,婚内损害赔偿应该属于侵权责任的范畴.针对婚内夫妻侵权行为,我国的法律更多的是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婚内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责任却往往被人们所忽视。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中明确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夫妻约定财产的内容、方式和效力等问题,这些规定为婚内损害赔偿提供了可能。我国立法有必要对该制度加以确认,使之与我国婚姻法修正案已确立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相结合,形成完整的婚姻损害赔偿责任的完整体系。  相似文献   

20.
法人精神损害赔偿是近年来侵权行为法中的热点问题。但主流学者的观点似乎倾向于认定法人没有精神损害赔偿,特别是我国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法人不能享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我国《侵权责任法》虽没明确规定,但对法人是否享有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从实质意义上讲,也是持否定态度的。因而造成法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合法的、充分的保护,致使其生存出现危机,环境面临恶化。法人与自然人一样,同样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同样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应同样依法独立享有精神损害赔偿之请求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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