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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劳务派遣是一种补充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分别与被派遣劳动者(即劳务派遣工)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单位的调配和管理下提供劳动,劳务派遣单位从用工单位获取相关费用,并向劳务派遣工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用工形式。  相似文献   

2.
我国劳务派遣用工的现状及法律完善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劳务派遣用工定位于非主流劳动就业形式而作了专门规定,但其规定在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被派遣劳动者的同工同酬权、劳务派遣退回机制、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等方面还不周全,需要完善相关条款进一步明晰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以使劳务派遣用工在我国劳动就业中发挥其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3.
劳务派遣与事业单位用工改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新颁《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更加令人关注。这种用工方式是指劳务派遣组织招聘和管理劳务人员但不用工,用工单位只用工而不招聘和管理劳务人员,其实质就是“用人的单位不养人,养人的单位不用人”。新颁《劳动合同法》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视和维护,而事业单位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则有利于深化用人机制和人事制度改革,增强人力资源管理的综合效益。  相似文献   

4.
随着"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全面实施,我国制造型企业面临着新的发展形势。为了满足自身发展与建设的需要,我国的制造型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上倾向于选择灵活、弹性、成本低廉的劳务派遣方式,雇佣技术性、专业性人才。但是,在具体操作中,面临着用工制度不规范、突破"三性"岗位限制、对劳务派遣单位审查与评估力度不足、对派遣员工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等问题。因此,必须规范用工制度,界定"三性"用工岗位目录,完善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评估与筛选,并强化派遣用工的管理,以更好地发挥新形势下劳务派遣在制造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5.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以前,我国劳务派遣市场长期处于无法可依的混乱无序局面,问题多多;<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作了专门规定,从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义务分配、劳务派遣的使用范围、同工同酬、连带责任等方面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制,规范了劳务派遣服务市场,加大了用工单位的用工成本和风险,有力的保障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劳务派遣成为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的一种比较普遍的用工方式,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需要法律来调整.本文拟对劳务派遣中存在的问题、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法律责任及劳务派遣工作岗位的范围等问题进行探讨,以期达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相似文献   

7.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机制,各方面体系和规范还不完善,存在诸多问题。规范和完善劳务派遣制度应从多方面着手,应当明确责任、规范劳资三方的行为,从法律制度层面对劳务派遣进行指导和制度调整。用工单位和派遣机构也应该完善自身企业管理机制,建立明确的解决劳务纠纷的机制,将劳动者的利益落实在实处,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8.
劳务派遣制度自实施以来,出现了大量问题,劳务派遣用工泛滥、不规范,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同工不同酬问题较为突出,派遣协议双方存在用工隐患,严重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因此,应当对劳务派遣作进一步规制.本文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拟定之劳务派遣修改,提出若干学理建议.  相似文献   

9.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劳务派遣从兴起到壮大,满足了国企以及事业机关单位减员增效的改制需要。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后,企业采用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增长迅猛,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在灵活用工和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近年来,劳务派遣用工不规范,带来诸多负面性效应,特别是劳务派遣工权益被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北重集团劳务派遣基本情况一、劳务派遣用工的基本情况  相似文献   

10.
劳务派遣制用工在我国正呈现迅速扩大之势,但是当前我国劳务派遣用工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扩大化、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侵害、发挥工会作用的体制不完善等问题。因此,政府应从源头上切实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对于用工单位而言,则需调整相应对策,优化业务模式以减少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同时又要积极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雇员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实现企业与雇员的双赢。  相似文献   

11.
潘悦 《华章》2011,(15)
劳务派遣是一种由三方组成的非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中共有两份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劳务派遣协议.本文从<劳动合同法>及<合同法>出发,概述认定劳务派遣无效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务派遣无效的情形及处理原则.  相似文献   

12.
在劳务派遣制度三方的权责分配法律关系中,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形成劳务派遣的民事合同关系。劳动者与派遣单位存在用人的劳动关系,与此同时,劳动者又与用工单位形成另一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基于此,在构建三方的权责平衡体系中,用工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可直接向其支付工资。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的不同时期分别享有用人单位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在此基础上对劳动者承担连带责任。另外,在权责平衡中,劳动者不仅应当享有普通劳动者的权利,还应当享有一些特别的权利。  相似文献   

13.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企业用工方式的多元化,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在我国迅速发展。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颁布,虽然改变了我国长期以来劳务派遣无法可依的状况,但由于现实::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实用性以及针对性尚不够完善,导致劳务派遣三方主体,即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其中光以劳动者被侵权现象较为严重。文章结合实践分析我国劳务派遣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制度完善和强化管理方面提出针时性的建议,确保劳务派遣三方主体权益不受侵害。  相似文献   

14.
略论《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规制及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前,我国劳务派遣市场长期处于无法可依的混乱无序局面,问题多多;《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作了专门规定,从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义务分配、劳务派遣的使用范围、同工同酬、连带责任等方面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制,规范了劳务派遣服务市场,加大了用工单位的用工成本和风险.有力地保障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5.
劳务派遣是现代用工形式的重要发展,它给劳资双方都提供了更多灵活选择的空间,然而劳务派遣作为一种舶来制度,引入中国之后出现了种种问题。我国劳务派遣制度存在诸多不足,如滥用、同工不同酬、派遣单位资质低、逆向派遣严重,针对以上问题,笔者从限制劳务派遣范围、界定同工同酬标准、提高派遣单位设立门槛、严格法律责任四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旨在为规范现阶段的劳务派遣制度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6.
长期以来,编外用工成为高校用工的一种普遍现象,但由于用工形式及管理的不规范,编外用工成为高校人事管理工作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的正式施行,为高校编外用工的规范管理提供了新的动力。劳务派遣———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以其用工形式的灵活、便捷、规范、有效等特点进入了高校人事工作者的视野。一、劳务派遣的含义与特点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劳务派遣这种新型的用工方式是我国人才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而引进开发的新的人才服务项目。其特点体现在:第一,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行业的特点或自身工作和发展的需要,通过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动服务公司,征用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则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招聘员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同时对员工提供人事行政、劳资福利、后勤保障等综合配套服务。第二,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  相似文献   

17.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生效,其中对劳务派遣进行了特别规定,分析清楚三方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法律能否正确适用的关键.本文在这部法规和目前学者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析了劳务派遣制度中的重要部分--三方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提出在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但这种劳动关系具有涉他性;在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使用与提供劳动力的关系;而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则产生了受合同法和劳动法体系双重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整个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型的劳动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18.
正一、高校后勤劳动用工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难点(一)编外员工"入口"管理工作有待完善1.招聘形式过于简单,聘用程序不规范高校后勤部门使用编外人员,如采用劳务派遣形式,应当根据高校后勤部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招聘,并派遣至后勤部门,劳务派遣单位和后勤部门各自承担法律上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在  相似文献   

19.
《中国教工》2009,(6):27-28
中华全国总工会日前出台《关于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的规定》。《规定》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都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吸收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劳务派遣工应首先选择参加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劳务派遣工直接参加用工单位工会”。  相似文献   

20.
近来劳务派遣成为了劳动就业规制的重点,随着《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颁布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其就工伤保险、劳动者的安全保障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填补了法律的空白。但是该规定的内容不够全面,还应规定劳务派遣工伤保险制度中的工伤预防制度。在工伤保险责任分配上应建立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工单位承担补充连带责任的制度,厘清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与《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连带责任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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