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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在我国,公司隐名投资既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又是一个缺乏法律明文规范的领域.对于如何认定公司股东资格,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提出了诸如“实质说”、“形式说”和“区别说”等观点.司法实践中也作出了相关规定.本文试图对上述观点和规定进行分析评议,对隐名投资人股东资格的认定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2.
隐名出资现象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过程中普遍存在,如何确立隐名出资人的股东资格问题已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本文从隐名出资的法律特征、股东资格认定的条件、原则、标准等方面进行探索,寻求相对合理的解决途径,以期对解决司法实践中隐名出资人股东资格确认的纠纷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3.
隐名股东,是指根据和名义股东的约定,向公司实际出资,但是并不显露于具有公示效力的文件中的人。实务中,隐名股东涉及股东资格认定标准不一、隐名出资的归属不清、股东转让的效力存在争议、投资收益的分配和投资风险和责任的承担不明等法律问题。目前我国主要通过《公司法》和司法解释对隐名股东所涉法律关系进行规制,但远不能满足实务需求。明确隐名股东的含义及法律地位、规范相关纠纷的裁决依据、规制系列出资行为、加强对第三人的保护以及对司法解释和法律进行体系化整理等,是对隐名股东进行法律规制上的完善之策。  相似文献   

4.
公司隐名投资者的法律地位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隐名投资者是否具有股东资格?由于我国乃至世界各国的公司法都没对如何认定股东身份进行界定,导致理论上见仁见智,在司法实践中处理也不一致,所以这是一个很值得研究,也具有很强现实意义的问题。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分析了隐名产生的原因、认定股东资格的原则、条件、及隐名投资者在各种具体情况下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5.
通过对隐名股东资格认定现行立法规定及司法实践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认定股东资格应当以确定该法律关系的主体为起点,同时分析各种法律文件的证明效力,最终确定隐名股东资格的认定应当是以股东名册为主的内外统一的标准。  相似文献   

6.
隐名股东是否拥有股东资格,其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的行为效力如何,在学界与实务界仍然存在争议。本文试建立股东认定标准,并明确股东资格与行为效力的联系与区别,以期对解决现实争议产生积极效用。  相似文献   

7.
在代持股权被名义股东的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时,隐名股东为实现投资权益显名化将自己变更为登记股东,在诉讼选择上,不应在执行异议之诉中一并提起股权确认之诉,而应先通过执行异议之诉排除强制执行,再提起股权变更之诉。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认定应以区分说为标准,与外部关系无必然的联系。外部关系适用外观主义原则,名义股东的债权人属于《公司法》第32条第3款规定的"第三人"范畴,在隐名股东怠于消除股权登记不一致的权利外观且名义股东的债权人为善意时,隐名股东不能排除名义股东债权人的强制执行。  相似文献   

8.
境外投资者普遍采取隐名投资的投资方式,其目的主要在于规避我国法律和政策、简化手续和节约时间、利用本土优势等。然而,境外投资者作为隐名股东为其投资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并引发各种问题。因此,应当尽可能地避免隐名投资。对隐名投资者,应当进行全面的调查,最大限度地化解和降低法律风险,减少因隐名股东引发的纠纷。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隐名股东,尤其是随着企业改制的深入发展,隐名股东更成为了我们不可忽视的现实存在。由于我国的法律对于隐名股东的问题没有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致使一些人为了规避法律而成为隐名股东,而有的人却因为改制的原因非自愿的成为了隐名股东,后者往往是弱者,但利益即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成为企业改制的牺牲品。本文针对这种现象探讨了隐名股东资格的确认及其确认标准,并提出了自己的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涉台隐名投资纠纷现象的不断增多,台商隐名投资能否取得股东资格并享有股东权益的问题突显,更深入探析涉及到股东资格的取得标准及股权变更登记的效力等公司法律争议。本文试图在分析台商隐名投资纠纷产生的成因基础上,对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制存在的缺陷进行阐述,进而提出解决上述问题的相关对策。  相似文献   

11.
股东资格是公司的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前提和基础。因此,确认股东资格,无论是对于投资者还是公司以及公司债权人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公司法司法实践中发生的大量与公司股权相关的案件中,股东资格的认定是经常涉及的问题,因此正确认定股东资格成为有效解决此类纠纷的前提条件。然而,由于《公司法》未对股东的内涵和外延作出明确的界定。也未对股东资格的认定予以明确,导致司法机关处理相关问题时缺乏确定的标准。致使审判实践中对股东资格认定的难度较大.而且各地做法也不一致。给处理相关纠纷造成了一定的混乱,也不利于保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本文就股东资格的含义、取得条件及实践中股东资格的具体认定进行深入探讨。以期能有助于充分解决理论与实践中股东资格认定的难题。  相似文献   

12.
行使股东表决权的代理人仅限于本公司股东的公司章程条款是否有效?日本神户地方裁判所尼崎支所与直江津海陆运送事件的判决大相径庭。学界绝对有效说欠妥当,部分效力说缺乏逻辑,绝对无效说过于片面。小规模封闭公司的章程应禁止非股东代理权行使,中大型开放公司章程有条件限制股东代理权行使,司法实践中综合考量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机会,确保股东大会的权能。  相似文献   

13.
"出资""股份""股权""股东资格""股东权"这些词语之间的关系大多数资料中无法给出明确的结论,继而扩展了一系列相似概念,出资与出资额、出资转让、股权转让和股份转让、股东资格继承、股权继承等一系列模糊不清的概念,予以明确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14.
股东知情权是股东行使其他权利的基础,尤其在有限责任公司中,中小股东受到大股东的压制,其股权的行使更是离不开知情权的掌握。从公司不履行法定义务产生的股东行权障碍、股东行使查阅权产生的法律障碍及判决生效后产生的执行障碍三方面探讨股东知情权的行权障碍;在妨碍股东知情权的私力救济上提出了公司章程赋权、股东会专项决议及公司治理细则等三项措施,在公力救济方面,结合司法实践分析了简化诉讼程序、借鉴调查令方式的可行性,为我国公司立法的完善提出浅见。  相似文献   

15.
英美法系运用信托法原理,通过判例确立了控制股东的义务;大陆法系运用私法的基本原则,通过法解释确立了控制股东的义务。建构我国控制股东义务体系,应当以大陆法系的概念逻辑体系为前提,吸收英美法系先进的理念。控制股东基于表决权或影响力,而对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负有义务。应完善控制股东违反义务的救济,并提供预防措施。  相似文献   

16.
确定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应以公司法所调整的对象为依据。公司法的调整对象只能是股东与股东之阃的关系以及股东与公司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其他关系不宜成为公司法的调整对象。公司法调整股东与股东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是股东平等原则,调整股东与公司债权人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是有限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7.
我国《公司法》第110条、第176条规定了股东对公司的相关查阅权和质询权,但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股东行使其权利的时间、地点、期间、内容、程序等。而且由于股东的查阅和质询内容可能涉及到关于公司根本利益的信息和商业秘密,公司法也未就股东的查阅权和质询权作出适当的限制,致使公司因一些恶意股东滥用其查阅权和质询权而蒙受巨大损失。从国外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和法律经济学角度来看,我国股东行使查阅权和质询权的相关内容应进一步扩充,而行使条件应得到限制。  相似文献   

18.
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中规定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该制度的引进对于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公司法律制度的可诉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股东派生诉讼本身也存在着被滥用的风险。先诉请求规则就是针对派生诉讼而设计的过滤装置,其目的在于阻止没有正当理由的诉讼并尽可能地内部消化公司内的纠纷。我国虽然也规定了先诉请求制度,但在请求对象以及审查规则等方面仍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  相似文献   

19.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单位犯罪主体资格。其法理依据在于:一人公司符合单位犯罪主体资格法律确认;一人公司刑法单位人格不同于自然人人格;一人公司单位意志与自然人个人意志相区别和一人公司为单位谋取利益与股东利益之界分等。同时,对于一人公司刑法单位人格否定情形,不再以一人公司单位犯罪定罪处罚,而直接追究相关自然人刑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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