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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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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89年4月4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对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权起着重大作用,最高人民法院的《贯彻意见》、《若干问题解释》对此又作了完善,笔者认为,应依法保护诉权,健全行政诉讼参加人制度;借鉴外国经验,丰富我国法院行政判决形式;明确举证责任的分担,完善举证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2.
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限制过于严格,有碍公民宪法权利和依法行政目标的实现,也日益暴露出与世界法治趋势不相一致的矛盾,应当予以调整。涉及公共利益损害的行政诉讼,实行“公民有权”原则,规章及以下层次抽象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合理性问题应纳入行政诉讼的范围,缩小行政终局裁决的范围,赋予更多的行政相对人以原告诉讼资格。  相似文献   

3.
依照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除提起行政诉讼时要求附带审查之外,相对人不得对抽象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抽象行政行为审查监督体制的缺陷要求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抽象行政行为被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应建立抽象行政行为行政诉讼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4.
行政诉讼作为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的途径之一,对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发挥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国在行政诉讼的审查标准方面的建设较为迟缓,使得行政诉讼在发挥保护行政相对人利益方面存在缺陷。随着我们国家由形式正义向实质正义的转变,司法机关作为约束行政机关权力的机关,对于行政诉讼的审查也正在逐渐的发生转变,从多元的角度构建行政诉讼的审查标准,针对不同的行政诉讼采用不同的审查标准。  相似文献   

5.
随着九十年代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和国家赔偿制度的确立和逐步发展完善,教育行政相对人通过行政诉讼和请求国家赔偿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现象日益增多。无论是作为教育行政主体,还是作为教育行政相对人,正确地了解和理解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和国家赔偿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仅能推动教育行政  相似文献   

6.
行政诉讼中事实证明者的角色分担是指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和法院在调查、收集、提供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的责任分担,当今世界各国行政诉讼中对此大致有两种分担方式;辩论主义和职权探知主义。行政诉讼的本质要求坚持以辩论主义为主,职权探知主义为辅的原则,中国对此的立法较为先进,但仍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在实践中更应减弱法院的职权调查取证职能,以体现当事人事实证明者的法律地位,并完善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权关依法行政。  相似文献   

7.
行政诉讼是以行政行为为诉讼标的的,给因行政行为的行使而受到侵害的行政相对人以救济的诉讼活动。而被告是行政诉讼的必要条件,只有对其加以正确认定,才能更好地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国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的确定是以行政主体为标准的。但是,这一认定标准给司法实践带来许多困难,导致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以及时、有效的保护。作为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确定的理论依据——行政主体理论,是从国外引进的,但该理论在我国只有其名而无其实,以行政主体作为确立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的标准已突显许多缺陷。因此,我国应当根据国情、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确立以便于诉讼为主要目的的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确认标准。  相似文献   

8.
论行政事实行为的可诉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事实行为是行政主体的一种行为形式,尽管不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但行政事实行为本身所具有的特性表明了其可能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产生侵害,进而决定了对其所造成的损害结果进行救济的必要性。司法救济是行政事实行为法律救济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仍未能将行政事实行为纳入行政诉讼的范围之内,我国应尽快解决行政事实行为的可诉性问题,以达到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权力行使的目的。  相似文献   

9.
从宪政视角下对行政诉讼的立法目的进行考察,法、德、英、美、日五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历史表明,分权、人权和法治的维度均不可或缺。这种认识对解决行政诉讼的立法目的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还是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还是二者兼而有之的争论.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行政诉讼单一目的论有失偏颇,行政诉讼立法目的的定位应当是分权、人权和法治的统一、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兼而有之。  相似文献   

10.
李华  寇芳  张琳 《华章》2013,(12)
自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建立以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有了明显扩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法治的进步,行政机关行政管理职权日益加强,各类行政争议也不断涌现.然而,我国相关的立法及司法解释所确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仅局限于行政法律行为,其既限制了相对人的诉权,也严重阻碍了我国行政审判制度的发展.为此,修改和完善《行政诉讼法》,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切实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1.
王辉 《德州学院学报》2014,(3):39-45,68
发展行政合同制度在我国已经成为一种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和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路径。行政法治实践中准确划定行政合同的功能定位意义重大。行政合同的功能定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行政合同是一种特殊的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执行公务行使行政职权,维护公共利益的新的方式。其次,行政合同具有民事合同的功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当事人意思自治,促进公平正义,提高经济效益和促进市场运行。最后,行政合同具有行政行为与民事合同以外的派生功能,即能够在规范和控制行政权力运行的同时保障合同相对一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2.
工程合同管理课程应加强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重点阐述工程合同管理课程应加强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问题。从工程管理专业培养目标以及西方国家土木工程专业管理人员的调查数据,说明法律知识学习与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性及艰巨性。从我国工程合同法律研究历史的空缺及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指出工程合同管理课必须强化法律意识的培养。  相似文献   

13.
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社会大背景之下,行政主体利用行政合同方式行使职权的趋势日渐加强。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相比具有其独特性,我国应当建立行政合同制度,对于行政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有必要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4.
论教师聘任合同的公法规范与控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教师聘任合同的目的是实现国家公共教育目标,其建立的基础是教育行政法律关系,行政职权在合同履行中起主导作用,具有突出的公法性;教师聘任合同的缔结与履行以不自由为原则,合同责任的核心并非违约责任,与民事合同相比具有明显的差异.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推行教师聘任合同的目的有二,即公共利益和教师合法权益.为保证该目标的达成,必然赋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或)学校在教师聘任合同缔结和履行中的特权并对该特权进行明确的界定与规制,同时赋予教师能与行政特权相制衡的权利.因此,必须贯彻行政特权法定并兼顾教师权益的法原则,适用公法规则对教师聘任合同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15.
通过分析勾地制度的源起及引入到中国的发展历程,简要分析勾地制度的运作程序。在介绍勾地制度合法性的基础上,提出勾地制度是一种兼有民事法律和行政合同性质的勾地行为,并从合同法角度进行诠释。  相似文献   

16.
在比较我国澳门与内地关于商品房预售的法律规定基础上提出,对澳门来说,可通过适当调整行政管理强度和方式弥补法律漏洞,从根源上遏制发展商一房二卖的行为;对内地来说,可参照我国《澳门民法典》,将预约合同规定于《合同法》总则或某个章节中,并明确规定预约合同具有一般合同的属性和效力,其立法应从预约合同在成立、效力、种类、合同责任、归责原则等方面与现行《合同法》中一般合同的规定存在的差异入手。  相似文献   

17.
劳动合同属于兼具公私法性质的社会法调整范畴,在多个方面区别于民事合同,但其仍具有合同的本质特征。以传统债法为制度基础的缔约过失责任同样应适用于劳动合同,以弥补当事人因受对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导致的直接损失与部分间接损失。在劳动立法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借鉴了部分国家的做法,较为明确地规定了劳动合同中的缔约过失责任。结合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应准确把握劳动缔约过失责任的若干情形,明确其归责原则与举证责任,科学界定责任人的赔偿范围。  相似文献   

18.
试论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及其监督和管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一直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分歧主要集中在政府采购合同是普通的民事合同,还是特殊的行政合同.另外,如何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监督和管理也颇受学者关注.本文在阐述国内学界对政府采购合同定性的认识分歧之现状和世界上主要法治国家对政府采购合同性质界定的基础上,试就我国政府采购合同性质和如何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监督和管理作一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19.
高等学校与大学生的法律关系是带有行政管理性质的民事法律关系,包括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服务合同关系、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管理关系和法人组织内部管理关系。免费教育条件下师范大学生与师范院校的民事法律关系包括教学服务合同关系、后勤服务关系及公共财产损坏赔偿和学生校园伤害赔偿等方面,可以对其提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体现在违规录取、退学处理、开除学籍、不予发放毕业文凭和不授予学位证书等方面,可以对其提起行政诉讼;师范院校的内部管理体现在学籍管理、教学管理、校园秩序管理等方面,可以向师范院校及其主管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相似文献   

20.
随着我国行政管理方式多元化发展以及行政法治建设不断深入,行政合同作为我国新型的行政管理方式其作用日益凸显。契约理论引入行政法领域彰显了行政民主的中国特色,同时也表征了法治政府架构的理论进路。因而,行政合同解除作为行政法契约理论中的重要一环在行政法领域内占有重要地位。关注行政合同解除的内涵、理论基础、条件、法律后果、救济制度对于建设法治视域内政府的法治化构建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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