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仲裁财产保全对保护仲裁当事人合法的财产权益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现行商事仲裁财产保全程序却存在着不足之处,如仲裁庭无权决定财产保全和仲裁前财产保全的立法缺失,制约着财产保全程序功能的发挥。因此必须通过赋予仲裁庭决定财产保全的权力,全面确立仲裁前财产保全程序,以保证财产保全程序的有效适用。  相似文献   

2.
孟丹 《文教资料》2006,(16):80-81
我国涉外仲裁财产保全制度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中存在明显的不足,通过对涉外仲裁财产保全的相关理论进行分析,并结合国际仲裁规则及其他国家仲裁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而对我国涉外仲裁财产保全制度的未来进行探索,以期完善我国涉外仲裁财产保全制度。  相似文献   

3.
九.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将来生效的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作出保垒裁定,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与率案有关的财物采取保全措施的一种制度。  相似文献   

4.
仲裁庭自裁管辖权原则已被国际仲裁立法和实践广泛接受,它是指在仲裁程序中仲裁庭有权裁定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决定自己的管辖权,而不是指在任何情况下,仲裁管辖权都应由仲裁庭来决定。而且,仲裁庭的管辖权决定不是终局的.必须接受法院的审查。我国将仲裁管辖权的确认权赋予仲裁委员会不符合国际商事仲裁的惯例,是不科学的,建议我国仲裁制度确立仲裁庭自裁管辖权原则。  相似文献   

5.
我国仲裁制度的主要缺陷及修正《仲裁法》的若干设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仲裁法》对仲裁协议效力的规定过于严格,仲裁财产保全的权力完全属于司法机关且保全程序多环节,难操作,对国内仲裁裁决司法复审的范围过宽。修订《仲裁法》的有关内容,应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确保仲裁机构相对独立性并限定司法干涉的范围、程度,从而发挥仲裁解决商事纠纷的优势。  相似文献   

6.
我国仲裁法对仲裁机构在解决争议中赋予的独立性权力还不够,不同程度地制约了仲裁机构解决争议快捷的优势。仲裁法应赋予仲裁机构独立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权力、财产保全的权力,弱化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以强化仲裁机构的独立性权力,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仲裁公正与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正是仲裁的灵魂所在,亦为当事人所期待。对公正的追求使当事人倾向于选择仲裁解决其财产纠纷。并且,如果仲裁的公正性尤其是程序公正受到质疑,当事人可以诉诸法院寻求救济。如是,仲裁公正性得到双重保证。法律赋予法院的有限的司法审查权包括对仲裁裁决的撤销和对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章着重比较对仲裁(含涉外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的这两种形式并探讨其具体范围。  相似文献   

8.
仲裁作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组成部分之一,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既是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前提要件,也是仲裁机构行使仲裁权的依据。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仲裁第三人”不受当事人仲裁条款的约束,既不能享有仲裁协议所确定的权利,也不必承担参与仲裁程序的义务。但是,在实践中确实有一种声音主张确立“仲裁第三人”制度。本篇文章引述案例给我们带来了一个启示:在社会中加强对仲裁制度的宣传,使人们了解这种争端解决方式及其特点。  相似文献   

9.
我国现行的仲裁不予执行制度具有很多弊端,它不仅影响了仲裁裁决的稳定性,还增大了司法监督的成本,剥夺了当事人上诉或寻求其他救济的权利,不具有科学性,既不符合效益原则,也违反了司法对仲裁监督的基本原则。因此,需要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规定进行反思和重构。重构有两种思路,一是取消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规定,二是改由法院的立案庭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并赋予对裁定的上诉权。  相似文献   

10.
民事诉讼行为保全制度是民事案件审理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各国均有关于行为保全制度的规定,我国立法上仅规定了财产保全制度,行为则不适用保全,这一立法上的漏洞导致实践中大量的无法利用行为保全对当事人权利进行救济的情形。我国民事诉讼法应早日将行为保全适用于普通民事诉讼领域。  相似文献   

11.
对仲裁制度中仲裁的独立性和民事诉讼制度中审判的独立性进行比较分析,民事审判制度改革可以从仲裁制度中进行借鉴,可从保证法院的外部独立、审判庭的独立和法官身份的独立三个层次入手进行改革,以促进审判独立的实现。  相似文献   

12.
仲裁协议是仲裁制度的基石,有效的仲裁协议引起仲裁程序的发生,利于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仲裁协议形式要件规定的国际立法发展以实现当事人仲裁意愿为出发点,对我国仲裁立法具有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3.
随着我国用工制度的改革,劳动争议纠纷呈上升趋势。但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作为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存在问题,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中存在问题,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法院申请执行存在问题,在实务中经常遇到,这反映了我国劳动法律制度存在缺陷。因此,在理论上和实务上,研究上述问题就具有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根据中国大陆现行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台湾地区仲裁机构的裁决负有认可和执行的职责,因此,大陆的法律工作者(包括法官、律师、仲裁员等)对台湾地区的仲裁制度应当有所了解。本文从仲裁协议、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员资格的取得、仲裁程序、仲裁裁决的执行、仲裁裁决的撤销、仲裁和解与调解、仲裁机构及设立等八个方面,对台湾地区仲裁法的相关规定作了介绍,并指出与大陆仲裁法的不同点。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先裁后审"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下,劳动仲裁程序在劳动争议的解决中有重要的意义。该机制形成在计划经济时代,劳动者对单位有天然的依附关系,法律关系也相对简单,争议较少,这一机制能够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劳动问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劳动权利意识开始觉醒,又加上一些用人单位恶意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劳资纠纷不断增多,矛盾日益激化。而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在目前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的大环境下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显得越来越力不从心。笔者试图找出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目前的弊端问题,并积极思考解决该问题的办法。  相似文献   

16.
仲裁程序中的第三人是客观存在、不可避免的法律问题,它应当是指不受仲裁协议效力约束却参与仲裁程序成为有独立地位的仲裁参与人。但是,经过正反两面的分析和对域外的考察,本文认为不应当设立仲裁第三人制度,合并仲裁制度能够更好地解决多方法律主体之间的争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抵销了在仲裁程序中保护第三人利益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7.
自港澳相继回归祖国、内地和台湾关系日渐趋暖以来,两岸四地的经济、贸易往来频繁,这给两岸四地的法律服务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由于政治、历史的原因,目前想要建立统一的法律制度是不可能的,表现在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中也是一样。我们可以先通过谈判,在“一国”的基础上达成统一区际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协议,然后在其它领域达成同样的协议,最终统一中国的法律适用。  相似文献   

18.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及经济结构的调整,劳动关系的含义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日益增多。那么,如何最大限度利用调解程序化解劳资矛盾,定纷止争,是当前我们迫切需要思考与解决的问题。我国劳动争议调解程序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仲裁前调解程序作用有限、调解程序不规范、裁诉调解程序不能有效衔接等。为解决上述问题,我国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应成立政府主导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构建协调联动调解机制,规范调解为必经程序,引导调裁诉对接,增强调解程序的实效性,从而使得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发挥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论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是否需要经过法院的司法审查,理论界存在争议。但是,无论是从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的初衷而言,还是从法院工作的性质来说,仲裁裁决要得到法院的承认与执行必需经过司法审查。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审查的依据是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及其他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法院应从仲裁协议、仲裁程序、适用证据以及是否违反公共利益等方面对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20.
检察权——无论从历史角度,还是理论角度看——都不是法律监督权。若把检察权归结为法律监督权,不仅与现代宪政、法治理念相冲突,而且也不符合科学诉讼机制的构建原理;同时在实践中,由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造成了法律监督的盲区、检法冲突、破坏控审分离原则,影响裁判中立等诸多困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