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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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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优化学前教育环境,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10年6月8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通知》。按照要求,从2010年起,天津各区县教育局在审批幼儿园时,要正确引导幼儿园命名,不得在冠名上误导社会和家长。幼儿园名称原则上不得使用“国际”、“中华”、“中国”、“双语”、“艺术”、“特色”等字样。  相似文献   

2.
<正>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设置标准、审批登记、培训行为和监督管理等难点、痛点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意见》的精神,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行为必须尊重教育规律,严守办学红线,从择校升学的"主角"回归教育服务的"配角",校外培训辅导只能是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相似文献   

3.
劳动保障部印发了《劳动保障部社会培训机构管理办公室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1999]76号)。主要内容是:审批范围:1、国务院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民主党派中央机关、国家级社团组织.举办《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第2条、第15条觇定的冠“中华”、“中国”、“国际”等字样的社会培训机构,由劳动保障部社会培训机构管理办公室(以  相似文献   

4.
从今年起,天津新建幼儿园的名称原则上不得使用“国际”“中华”“中国”“双语”“艺术”“特色”等字样。  相似文献   

5.
《上海教育》2007,(12A):4-4
近日,青岛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机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下发《通知》,要求幼儿园的名称不得带有易产生误导作用的“双语”“艺术”等词语,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际”等字样;幼儿园不得进行珠心算、早期识字和双语等违背幼儿教育规律和幼儿发展特点的教育活动;在托幼收费管理中,幼儿园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编者按]  相似文献   

6.
国务院1987年7月31日发布、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简称《条例》)第15条明确规定:“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术等级培训的教育机构,举办实施劳动就业职业技能的教育机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按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明确这“备案”的涵义,并规范其运行轨迹,对理顺  相似文献   

7.
近日,青岛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机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下发《通知》,要求幼儿园的名称不得带有易产生误导作用的"双语""艺术"等词语,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际"等字样:幼儿园不得进行珠心算、早期识字和双语等违背幼儿教育规律和幼儿发展特点的教育活动;在托幼收费管理中,幼儿园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相似文献   

8.
《青海教育》2023,(3):24-25
<正>尊敬的家长朋友们: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双减”工作以来,我省各地各部门综合施策、协同发力,省域内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部压减,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逐步规范。为进一步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切实有效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防止校外培训机构“卷款跑路”“退费难”“非法机构开展培训”等事件发生,做到校外培训监管工作全范围覆盖、全流程监管,教育部建立了“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是“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的一款配套软件,该APP属于公益性、全免费的应用软件。  相似文献   

9.
张之成 《家长》2023,(32):64-66
<正>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规范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减轻学生的压力,然而,治教培机构易,治教育焦虑难。正如许多家长所担忧的,如果学生没有在学校享受到高质量的教育,没有改变现有的教育资源不均衡现状,教育领域内的“剧场效应”就不会消解,对培训的需求很可能还会通过其他方式满足。守住学校这一主阵地就是守住“双减”的底线,只有守住底线,才能将“双减”政策落实到底。  相似文献   

10.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校外培训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学科类培训机构大幅压减,培训行为明显规范。同时,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中也面临财务危机加重、合同纠纷攀升、就业难题凸显、转型发展困难、变异培训增多等衍生风险。为此建议:(1)协调部门行动,全面强化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规范治理;(2)健全审批制度,切实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工作;(3)采取综合措施,力促义务教育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型发展;(4)维护群众利益,深入做好现有机构费用清欠和员工稳岗工作;(5)做好维稳工作,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治理危机预警及干预机制。  相似文献   

11.
将教育行政执法整合划入综合行政执法是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当前的教育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践呈现出以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为重点执法对象、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为主要内容,以及下移执法重心至镇街为重要措施等基本特征。针对执法主体转变制度依据不足、教育综合行政执法的专业性体现不够、教育行政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衔接不畅等问题,尤其针对处理“双减”政策下教育行政部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执法与教育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趋势之间的关系,应完善执法制度供给、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执法协作机制。  相似文献   

12.
信息万象     
劳动部成立“社会培训机构管理办公室”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切实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的管理,经劳动部党组研究决定,劳动部成立“社会培训机构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职业技能开发司师资教材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一、综合管理全国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工作,制定有关政策、规章和发展规划一并进行监督指导;二、按国家规定时下列社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1)国务院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民主党派中央机关及国家级社团组织举办的社会培训机构一门)需冠“中华”、“中国”、“国际”等字样的社会培训机构,”、组织…  相似文献   

13.
《青海教育》2021,(1):22-2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精神,省教育厅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重要指示,积极与省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多部门联动,多部位发力,按照“应建必建、一校不落、建派结合、全面覆盖”的思路,扎实推进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基本实现了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建设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目标。  相似文献   

14.
一、问题思考 目前,中国民办教育正处于一个迈向法制化轨道的艰难“转型期”,中国民办教育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但民办学校的生命力又十分脆弱。民办教育的法规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市场秩序和学校办学行为还需要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与监督也面临转变,这种现实,对于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出资人来说,的确存在不小的投资风险,审批机关与监督管理部门也同样承担着风险。在《教育部2005年工作要点》中提出,要“完善办学许可证制度,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引导民办学校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办学质量。”如何建立健全民办教育的风险防范机制,的确是关系到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议题。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力度加大,教育革新的不断变革,新课程改革的持续推进,民办学校的逐步兴盛,使中国教育在公办和民办学校的两大阵地不断走向规范、科学的轨道。但不管在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学生“厌学”的心理时有发生,尤其在民办学校的“封闭”管理之下的学生“厌学”更为严重,以下列举两则真实的“故事”,敬请同仁分析与思考……  相似文献   

16.
和平 《西北职教》2007,(7):14-14
为防止一些民办学校发布虚假招生广告和简章欺骗学生和家长,陕西省教育和工商部门规定,今后民办学校招生和广告宣传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最大”“最好”“第一”等描述性用语。  相似文献   

17.
近日,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为民办教育营造“春天”。 该文件将民办教育纳入该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民办学校在征用土地、报建立项、税费减免、用水、用电、环境保护等方面享受公办学校同等的优惠政策;教育局对民办学校的招生与公办学校一样实行统筹管理,依法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特别是规范其收费行为,  相似文献   

18.
《学苑教育》2019,(12):6-6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今后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不得考试。江苏提出,今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择学生。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办法和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要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其中,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要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要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相似文献   

19.
“双减”是提升教育质量和规范校外培训的关键举措。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业问题表现在教育与非教育两个层面,政府在校外培训治理中也面临着目标定位不准、创新方式不足、参与程度不够、协同配合不畅等困境。校外培训治理困境的深层原因涉及到校外培训机构的定位模糊、优质教育资源的供需矛盾、“唯升学”与“唯分数”的评价导向、治理问题的复杂多样等方面。疏解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困境,应设立从中央到地方治理校外培训的专门机构,制定校外培训机构专门性法律法规,优化省域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体系,探索政府助力校外培训机构转型路径。  相似文献   

20.
辛涛  李刚 《人民教育》2022,(6):20-23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发布以来,“双减”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但是仍存在诸多挑战。深入推进“双减”,可以基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视角,深入理解“双减”的战略定位,明确其目标定位、关键任务与推进动力,从客观审视校外培训机构的价值、加强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推动教育治理现代化等方向加强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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