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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03 毫秒
1.
对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认识,在法学界一直存在争议。代位权其实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它是一种法定的实体上的权利,它不属于请求权,而属于形成权;代位权行使的主体是符合条件的债权人,行使的范围是行使代位权债权人的债权;代位权行使的效果并非直接归属于债权人,而是借助于抵消制度间接地归属于债权。  相似文献   

2.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一种债的保全制度,我国《合同法》首次作了明确规定。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它是债权人所固有的实体法上的一种权利。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相似文献   

3.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一种债的保全制度,我国《合同法》首次作了明确规定。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它是债权人所固有的实体法上的一种权利。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相似文献   

4.
代位权制度可谓合同保全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针对债务人消极地不行使权利而危及债权时,由法律赋予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以保持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的一种制度。代位权体现的是债的对外效力,其所对抗的是债权与债务关系之外的次债务人取得债务人的财产。法律赋予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保持了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保障了债权人利益实现。符合了代位权立法精神和目的。  相似文献   

5.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我国<合同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代位权制度.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它是债权人所固有的实体法上的一种权利.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相似文献   

6.
代位权与撤销权同为合同中债权人为保全自己债权利益而采取的措施,虽然两者在适用的目的、行使的方式、债权的保全范围、费用的负担主体等方面相同,但在债务人的不当行为的形式、债权人的债权有无到期的要求、债务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对债权人产生的效力上以及权利行使的时间上仍有明显不同。只有弄清楚两者之间在适用上的区别。才能使债权人在债权遭受债务人的不当行为损害时采取正确的保全措施,以保全自己的债权。  相似文献   

7.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我国《合同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代位权制度。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 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 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它是债权人所固有的实体法上的一种权利。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相似文献   

8.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合同法》确立的债的保全制度,其构成要件是:必须存在着两个合法的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且给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权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的方法先例代位权,其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代位权的行使,对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均产生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9.
债权人的代位权,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其法律性质表现为:债权的法定从权利;以行使他人权利为内容兼具实体与程序双重意义的权利;非固有意义上的形成权。厘清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性质,对于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合同法》确立的债的保全制度 ,其构成要件是 :必须存在着两个合法的债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且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权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的方法行使代位权 ,其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代位权的行使 ,对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均产生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1.
债权人代位权是新《合同法》规定的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它的确立为解决现实生活中的“三角债”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本文阐述了代位权制度在诉讼适用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希望在实践中对正确处理有关代位权案件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2.
我国《合同法》第73条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确立了我国的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并规定代位权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由此产生了新的诉讼形式——债权人代位诉讼。由于我国的代位权制度抛弃了传统的"入库原则",从而使债权人代位诉讼诉讼标的的研究产生了新的困难。将债权人代位诉讼的诉讼标的界定为是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更加符合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基本理论。对于法院对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判断,可以引进"争点效"理论予以解决,但同时应当以完善的债务人诉讼告知制度作为保障。  相似文献   

13.
论债权人代位权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本文对该现行制度进行了探讨,以使其更完善、更科学。  相似文献   

14.
《合同法》代位权制度的确立,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该制度的密切关注。我国代位权诉讼不仅在于保全债权,还在于直接实现债权人的债权。本文在此对代位诉讼的成立条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诉讼效力等有关程序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15.
论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效力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海上保险代位求供权是保险人依据海上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理赔后,取代被保险人之位向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该项权利的行使对保险人、被保险人以及第三人将产生不同的效力:保险人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求偿权;被保险人可就未获保险赔偿的部分向第三人索赔,同时负有协助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义务;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基于代位求偿权的法律规定向第三人作出债权移转的通知后,第三人若向被保险人进行赔偿,将不产生债的清偿效力。  相似文献   

16.
我国债权人代位权若干理论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既传承了传统代位权制度,又对传统代位权制度进行了扬弃和创新,体现了中国社会主义的立法特色。但我国代位权制度仍有不少缺失和漏洞。从我国现有代位权制度出发,对其中的若干理论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是完善我国代位权制度的迫切需要。  相似文献   

17.
区分原则是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不仅有其自身的理论和实务意义,对于理解、把握我国民法中的善意取得制度也至关重要。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物权法第106条规定的善意取得规则与合同法第51条实际上并无实际联系,这是由以区分原则为基础所建立起来的民法财产法的结构体系所决定的,也是由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的区分所决定的。善意取得的理论基础是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区分,它所适用的情形为无处分权的物权行为。无处分权的物权行为无效,但善意取得情形除外。善意取得作为对无处分权的物权行为无效机制的补充,形成了自身较为完善的体系。  相似文献   

18.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度发展和网络应用的普及,以《罗马公约》为蓝本的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已表现出明显的滞后性,新的问题不断出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出台了《保护广播组织条约(草案)》,虽然最终未能通过,但它体现出了当今关于广播组织权保护的国际趋势。我国可以此为借鉴,密切关注关于广播组织权的最新国际动向,结合国情对现行《著作权法》进行完善,保护广播组织的合法权利的同时兼顾公众利益,促进广播事业的规范和发展。  相似文献   

19.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是我国民事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作为合同法所确立的一项债权保全措施,对于保护债权人权益具有重要作用。我国的代位权制度与传统民法相比具有重大突破,但同时,我国现行的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也存在一些弊端。通过对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法律性质和成立要件及效力进行分析,拟就对完善代位权制度作出初步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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