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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2 毫秒
1.
通过专利管理机关调处专利侵权纠纷,是一种较好的解决专利纠纷的方式。和司法机关的诉讼活动相比较,在程度上有其特点,专利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应该弄清行政调处中的这些特点,充分利用答辩的机会陈述理由,列举证据,不要轻易地放弃行政调处中的答辩权。1997年下半年,某省专利管理局审理了辽样一起案件:某设备厂诉某制品厂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省专利局组成合议组后两次召开调处会,请求人设备厂两次均到会,而被请求人制品厂两次均无故缺席,合议组将被请求人的被控侵权产品与请求人的专利进行比较,被控侵仅产品落入了请求人的专利保护范…  相似文献   

2.
专利权受到侵犯之后,专利权人应当选择何种法律救济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行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从上述规定可见,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有三种途径可供选择:一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二是由被侵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例如独占许可或者排他许可的被许可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是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我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  相似文献   

3.
专利权的取得并非是国家自动给予,也不是自动产生,它必须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局提出申请。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这些书面文件称为专利申请文件。专利申请文件分为必备文件和其他文件。必备文件是每件专利申请都必须具备的文件。发明专利申请必备文件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限200字以内)。必要时提交说明书附图和摘要附图。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备文件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限200字以内)和摘要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必备文件…  相似文献   

4.
200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专利法》(下称新专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可见,在新《专利法》实施後,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已经成为申请外观设计的必要文件。  相似文献   

5.
分析了我国专利优先审查制度的历史沿革,在对比分析《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和《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新旧办法的基础上,总结了新办法的特点,并结合专利优先审查的工作实践,从优先审查请求书、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信息、相关证明文件、请求时机、申请方式5个方面提出了较为完整的专利优先审查的实施策略。  相似文献   

6.
一、现行规定和主要观点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保护色彩的相关规定见之于《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27条和第28条。《细则》第27条第2款规定:同时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细则》第28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的设计要  相似文献   

7.
问:复议申请被受理后,按照什么样的程序进行专利行政复议?答: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的规定,有关专利的行政复议采取书面方式审理。在审理的过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可以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调查情况,也可应请求听取复议申请人或者第三人的口头意见。  相似文献   

8.
查处冒充专利 ,是专利管理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社会监督、群众举报是专利管理机关发现冒充专利行为的重要渠道。冒充专利行为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公众利益 ,专利管理机关代表国家追究行为人的行政法律责任是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保护公众利益。因此 ,查处冒充专利不可能像处理专利纠纷那样 ,实行不告不理的制度。专利管理机关像其他一切行政机关那样 ,对依法由自己管辖的领域要主动管理 ,可以说 ,查处冒充专利既是专利管理机关的权力也是它的义务 ,专利管理机关有权力也有义务对辖区内发生的冒充专利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但是因受人力物力…  相似文献   

9.
提交专利申请之后的后续程序包括:专利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审查、对驳回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的无效宣告和专利侵权诉讼.一般而言,在专利权人就专利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行为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之后,专利侵权行为人通常会对被诉侵权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相似文献   

10.
朱雪忠  李艳 《科研管理》2021,42(7):22-30
我国正由仿制药大国向创新药大国加速转型,越来越多的企业由仿制药企业向创新药企业转变。新角色下被提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风险日益升高,对企业专利管理实践提出新挑战。首次将我国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的《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中创新药企业信息,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公布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件信息链接。基于法律纠纷理论模型框架,实证分析药品发明专利无效请求发生概率的影响因素。研究表明:专利价值越高、专利法律质量越低、信息不对称程度(或当事人对无效结果的期望分歧)越大,被提无效请求的风险越高。与理论分析不一致的是,与制剂/组合物专利相比,药用化合物和药用生物分子专利被提无效请求的概率更低。研究结论为企业有效开展药品发明专利被提无效请求的风险预警提供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11.
最高人民法院(2011)行提字第8号专利行政诉讼案,即"抗β-内酰胺酶抗菌素复合物"发明专利无效及行政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法院推选为"2011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之一,该案是唯一入选的专利行政案件,同时该案也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推选为"201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10大案件"之一。该案涉及专利创造性的判断,在申诉程序中,专利权人和请求人分别提交了14份证据和45份证据,上述证据涉及工具书、技术手册、行业标准、行政管理规范、专利实施许可  相似文献   

12.
笔者最近为一无效请求人代理了一件专利无效请求案件,在代理过程中也了解了一些与该专利的审批以及专利侵权诉讼有关的情况。该案是一个很有价值的典型案例:就程序而言。它涉及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审批、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无效请求诸程序及各程序间的关联性;就实体而言,  相似文献   

13.
阅读提示 因竞争对手生产的产品涉嫌侵犯自己的专利权,广东省佛山市一专利权人向行政管理机关提起行政调处请求,不料维权未果,却惹火烧身:在其维权未果时,对方以"滥用诉权"为由反将他诉至法庭,要求赔偿因他提起行政查处请求而支付的律师费等经济损失.一审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对方的诉讼请求,专利权人不服,提起上诉.  相似文献   

14.
在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中,专利权人可以提交其在行政程序中未提交的证据用于证明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行政决定违法,但不能用于证明该行政决定合法。专利无效请求人提交其在行政程序中未提交的证据的,不予采纳,但用于证明专利复审委员会程序违法的证据除外。法院对于在行政程序中未提交的证据,应当根据上述规则进行判斷是否予以采纳,不予采纳的无需进行认定,予以采纳的应当作出认定;不应在末对证据进行认定的情形下,仅以当事人提交了在行政程序中未提交的新证据为由,判令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新证据重新作出决定。对于当事人超出举证期限提交的证据应当参照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15.
正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其中,上述有关规定无效宣告理由可以参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并且,作为被无效专利方,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文件的副本递交专利权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  相似文献   

16.
行政复议,程序简单,不收费用。因此,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一般多选择通过行政复议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按照行政复议法及有关行政规章的规定,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为了正确提起行政复议,行政管理相对人首先应当搞清楚的是,行政机关的哪些处理决定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即行政复议的收案范围是什么。就专利行政复议而言,首先应当搞清楚,专利行政复议的收案范围是什么。否则,会浪费专利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许多时间和精力,弄得不好,还可能耽搁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间。可见,搞清专利行政复议的收案范围,对专利…  相似文献   

17.
《世界发明》2003,26(5):20-22
准备申请专利,需提交这几种文件: 第一步,填写请求书。请求书是确定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专利申请的依据。申请人应根据自己所申报专利的性质谨慎选用,并使用专利局统一表格。第二步,撰写完整的说明书。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  相似文献   

18.
湖南专利工作跻身全国十强湘专──专利工作体系初具规模.全省14个地(州)市全部建立了专利管理机关,全省95个县(市)中有67个县(市)科委内设了专利管理办公室,全省建立了26个专利服务机构。现有专以专利工作者100余人,兼职专利工作者2300余人(其...  相似文献   

19.
【案情】某专利无效请求宣告案件,涉案专利是一种健身用的仰卧板。无效宣告请求人提交的证据中包括两份公证书。公证书1中所公证的事项是证人张某声称其曾于2010年12月26日在淘宝网上用自己的会员名"A",在一家名为"多德士运动专营店"的店铺购买了多德士牌的仰卧板(蓝色),因此,申请对该会员名为"A"的阿里旺旺账号中的购买记录进行保全证据,证人张某在公证员的面前登陆会员名为"A"的阿里  相似文献   

20.
2006年,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受理了请求人周某与被请求人夏某型材外观专利制造、销售侵权纠纷一案。被请求人夏某没有答辩和参加口审。根据请求人提供的证据,经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公开口审查明,被请求人夏某将产品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权相同的型材产品加工制作成卷闸门予以销售。但因请求人周某没有提供足够证据证明被请求人夏某确实制造了侵权产品,故制造侵权不能成立,对于这一点,合议组的意见统一。但对于被请求人夏某是否构成销售侵权,产生了分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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