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0 毫秒
1.
校方责任保险是中小学校合理转移责任风险的重要制度。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6月25日发布,以下简称《办法》)第31条规定:“学校有条件的,应当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鼓励中小学参加学校责任保险……”该条例出台后,受到了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广泛关注,但是,校方责任保险并未获得预期的快速发展。校方责任保险市场发展缓慢,原因颇多。笔者认真研读和比较了国内三家大型中资财产保险公司的校方责任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三家的保险条款”),认为它们在险种名称、保… 相似文献
2.
3.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生实习工作,保护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4.
《基础教育改革动态》2007,(20):9-10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生实习工作,保护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5.
《基础教育改革动态》2006,(4):5-7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6.
概况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济南铁路机械学校,于1991年开设了“培养学生技能”和“模块式教学”两个教改试点班,开始探讨教学管理制度改革。1993年,制定《济南铁路机械学校学分制管理办法》和与之配套的《选修课管理办法》、《体育专选课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制度》、《关于在校生参加自考的规定》、《学习组织管理常规》等教学管理文件。在具体实施学分制过程中坚持四项原则:能够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有利于因材施教和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按需培养人才;符合学校实际情况。基本思想是以学分为学… 相似文献
7.
8.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2年4月5日颁布施行。《条例》共八章六十二条,对学校的安全管理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需引起学校的重视。《条例》第三章共计九条说明了校车标准,对校车使用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实践中,还有三点需要引起学校的重视。一是关于校车责任保险的问题。《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校车必须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同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所有机动车辆的基本要求,属于强制保险范畴,投保人没有选择权,因此校车仍然要投保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 相似文献
9.
10.
校方责任保险是化解学生伤害事故赔偿难题的有效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关于民事权益范围、精神损害赔偿、伤害事故赔偿标准、雇主责任、学生伤害事故类型化等规定直接影响学校和保险公司的利益格局,从而影响校方责任保险制度功能的发挥。 相似文献
11.
12.
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之责任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学生人身安全和有关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等问题,已经成为教育领域的热点问题。而学校与学生及其监护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定性是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前提和核心问题。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下称《办法》)中规定了“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责任”。即学校与学生之间不是监护关系,但对于学校与学生及其监护人之间到底是怎样的法律关系,《办法》未予以明确,致使家长、学生对此存有误区,甚至认为《办法》出台是为了减轻学校的责任,有部门利益保护之嫌。实质上,《办法》的出台只是澄清了曾经的误区,《办法》旨在明… 相似文献
13.
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北京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根据近些年我国学生伤害事故的调查,笔者认为我国校园学生伤害事故主要来源于学校、教职员、学生和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相似文献
14.
马乐 《北京教育(高教版)》2003,(Z1)
教育部制定的行政规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2年6月25日教育部令第12号正式颁布,并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保护学生、学校合法权益为基础,突出强调了学校依法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积极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界定了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承担的责任,规定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途径、程序及赔偿等。该办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学校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为了便于学校和学生更好地学习和把握本办法的内容和精神,预防和减少…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的行业规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于2002年6月25日教育部令第12号正式颁布,并于200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保护学生、学校合法权益为基础,突出强调了学校依法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积极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界定了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承担的责任、程序及赔偿等。根据《办法》第二 相似文献
16.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18,(6):72-76
从2014年新《环境保护法》第52条规定国家鼓励投保环境强制责任保险,到2017年6月环境保护部和保监会联合制定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表明现今我国正处于环境风险的高发期,亟需通过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来应对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但是如何真正落实并全面推广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目前还面临着包括缺乏可保险性的制度、保险期间风险控制不足以及保险范围界定困难在内的各种挑战。因此,有必要通过增加风险的可预见性、提高保险人的承保能力、建立行之有效的奖惩系统、掌握相关的风险防范技术以及采取正面列举加除外规定的立法技巧等措施来应对这些挑战。 相似文献
17.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解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社会各界的期盼下,教育部于2002年颁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当年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办法》为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和责任承担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也给学校、教师和家长吃了一颗定心丸。但围绕《办法》的法律地位及内容的含义,人们又产生了不同的看法,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对《办法》进行正确的解读。一、《办法》的法律地位及其效力1.法律地位及效力。《办法》是由教育部制定的规章,属于行政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的规定,其地位在… 相似文献
18.
19.
彭茜 《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33(3):78-81
幼儿园对幼儿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不是基于《民法通则》设置的监护制度,而是源于带有公法性质的《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幼儿园与幼儿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一种教育管理法律关系。幼儿伤害事故分为过错事故和意外事故,在过错事故中,幼儿园按照过错责任原则归责,但是应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在意外事故中,幼儿园不需承担法律责任,解决意外事故的真正出路在于幼儿园参加责任保险和幼儿参加人身伤害保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