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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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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刑事诉讼法增设"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争议多年的"刑事和解制度"在法律上终于有了"名分"。专家指出,适用刑事和解,一定要杜绝以钱赎刑等司法腐败问题。苏州的刑事和解尝试是对传统刑事司法二元价值的有益探索"打人这件事我真的很后悔,我真诚向被害人道歉了,经济上也给了他补偿,并且还定期去街道接受帮教。"4月9日,在苏州市平江路派出所见到《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时,吴极(化名)不断解释。  相似文献   

2.
赵中华 《大观周刊》2011,(46):11-11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根据不同程序性质承担不同的权利义务,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作为原告,承担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而在公诉案件中,作为当事人的被害人是否也应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这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任玉洁 《大观周刊》2013,(12):55-55,36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根据不同程序性质承担不同的权利义务,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作为原告,承担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而在公诉案件中,作为当事人的被害人是否也应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这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新闻媒体作为刑事诉讼程序间接公开的媒介,具有沟通公众与司法机关的重要作用。随着大众传播方式的不断演化,当前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在刑事司法案件报道过程中产生的对案件当事人的隐私权侵犯的现象,其背后暗含着新闻自由与个人隐私保护的利益冲突。解决这一社会性忧虑,需要在实现价值平衡的同时,依靠完善新闻传播相关法律制度、规范刑事司法案件各阶段的新闻报道权利边界等手段,构建秩序化、法律化的隐私保护规则。  相似文献   

5.
熊灵芝 《大观周刊》2011,(40):30-30
2007年最高院颁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提到“强化诉讼调解一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自此,“刑事和解”审判改革与“民事调解”并行推进,死刑案件刑事和解的实践也全面铺开。  相似文献   

6.
高法钊 《大观周刊》2011,(26):88-89
作为自生自发的刑事司法改革实践,刑事和解制度并非法学家倡导的产物,而是地方基层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制度探索的结果。然而,作为理论对实践的响应,刑事和解制度最近一段时间受到了刑事诉讼法学者的热烈讨论.如有学者将其视作恢复性司法的中国化运用,有学者将其视作区别于传统控辩对抗模式和近代公力合作模式之外的私力合作模式.还有学者建议将刑事和解制度纳入未来的刑事诉讼法典。目与程序法学者热情有余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刑法学者并未对这一制度予以足够的关注和讨论。笔者认为,刑事和解制度的运用,不仅涉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量刑轻重,还涉及罪与非罪的界限,因此,本质上应当是一个刑法问题,应受到刑法理论的充分关照。本文拟以刑法为视角,分析刑事和解制度的相关刑法理论.在此基础上.讨论刑事和解的条件与限度.  相似文献   

7.
前不久,一起争执多年的著作权争议在北京和解,双方当事人经反复谈判达成了一致。就在即将签署《谅解备忘录》时一方当事人说,有一家媒体听说了双方的争执,准备采访并报道。这让本已心平气和的另一方顿生疑虑:如果媒体对双方曾经存在的争执大加炒作,已经谈好的和解方案还能正常履行吗?这使我想到了案件报道自律规则中的一条: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意思自治”说的由来及含义  相似文献   

8.
金栋女 《大观周刊》2012,(46):72-72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检察机关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机遇.有利于实现案件繁简分流.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但这更是一个严峻的挑战。笔者试从庭审规范、诉讼效率、法律监督等方面着手.提出一些新刑诉法下公诉机关对简易程序案件出庭应对的有效措施。一、当前基层检察院公诉工作的基本现状  相似文献   

9.
应玲玲 《大观周刊》2012,(23):67-69
刑事和解是在刑事诉讼中的加害人以认罪、赔偿、道歉等形式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刑事和解制度建立了一种新的刑事案件解决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在受害人与加害人通过协商达成和解,授权国家司法机关对加害人不追究刑事责任、免除处罚或者从轻处罚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兼顾被害人与加害人合法权益的双重保护功能,最大限度地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的和谐性”。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第二部分主要论述刑事和解的相关概念;第三部分主要论述我国刑事和解存在的缺陷以及构建刑事和解制度的必要性;第四部分具体地论述了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第五部分是结束语。  相似文献   

10.
我国是刑事自诉案件比较多的国家,但由于理论上不重视、认识上不统一、立法上缺失、检察机关知情渠道不畅以及当事人法律知识局限等原因导致法律监督在刑事自诉案件程序上出现“盲区”。为维护司法公正、防止权力滥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应当采取完善立法,畅通知情渠道,强化法律监督意识,建立担当自诉制度等措施对其进行全方位的监督。  相似文献   

11.
陈华南 《大观周刊》2011,(41):21-21,6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高栓院为加强检察改革,针对检察机关公诉案件在一些环节上缺少监督的情况.经过较长一段时间的论证而提出的一项不突破现有法律框架的重要的改革探索。鉴于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现实重要性.就人民监督员对公诉案件的监督程序、监督程序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其与刑诉程序的衔接问题谈谈自己的一些浅显的看法,以期能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12.
王敏丽 《大观周刊》2012,(23):75-75
刑事和解制度早在国外施行,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各国相继引入本土并建立了刑事和解制度。我国设立刑事和解制度同样具有可行性,笔者从法学、社会学、经济学角度进行分析,为我国构建刑事和解制度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3.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中央和地方司法机关把刑事和解作为实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举措,通过规范性文件、内部工作制度等形式探索开展了刑事和解工作,取得了积极效果,并得到立法肯定首次写进新刑事诉讼法。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给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程序提出了挑战。检察机关要提升执法理念,正视刑事和解中面临的司法资源不足、和解协议执行不力、刑事和解监督缺位等问题,从观念转变入手,加大队伍、机制等建设力度,积极优化刑事和解的效果,实现新刑诉法的立法初衷。  相似文献   

14.
证据问题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刑事诉讼过程就是一个收集证据、运用证据、采信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实现了从职权主义的纠问式庭审向当事人主义控辩式庭审转变。但是,现行刑事诉讼的证据制度与控辩式庭审方式极不适应,导致控辩式这种非常好的庭审方式在  相似文献   

15.
构建和谐社会,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当前讨论的热点,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可以将这热点充分体现出来。刑事和解制度在侦查、起诉、审判三阶段都可以适用,笔者认为,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和解制度是最主要的适用阶段。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  相似文献   

16.
张明勇 《大观周刊》2011,(23):18-18
作为一种刑事诉讼程序,刑事自诉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定方面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与公诉制度有着紧密的联系,也具有不能为公诉完全取代的特质。为此我们应当认识刑事自诉制度的存在价值并分析运行中的问题并究其原因,从而构建符合中国实情的刑事自诉制度。  相似文献   

17.
起诉阶段刑事和解有利于实现诉讼效益,保护被告人和被害人双方利益,实现人权保障,最终实现刑法人道主义目标。应从明确起诉阶段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调解过程、和解结果、和解监督。构建起诉阶段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18.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刑事和解,它们的基本内涵是在犯罪发生后,经由调停人的帮助,使被害人与加害人直接商谈、解决刑事纠纷,其目的是为了恢复被加害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弥补被害人所受到的伤害、以及恢复加害人与被害者之间的和睦关系,并使加害人改过自新、复归社会。可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刑事和解在价值追求上是相通的。然而,我国刑事法律仅仅对前者作了明确的规定。对后者。目前仅仅停留于司法实践的探索当中。为此,笔者以为应在刑事附带民事机制的,基础上借鉴、规范和创新刑事和解工作。  相似文献   

19.
张擎 《大观周刊》2011,(28):110-110,133
近年来,由民事纠纷而引发的刑事犯罪案件数量在检察机关承办的公诉案件中呈逐年上升趋势。本文就这一情况产生的原因、特点及检察机关在处理及预防此类型犯罪方面可采取的对策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20.
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检察机关的民事公诉权,实践中检察机关的民事公诉权仅局限于抗诉方式,针对公益诉讼案件无法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致使受侵害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当前赋予我国检察机关民事公诉权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具体构建民事公诉制度时,应当明确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诉的地位、范围和相关程序问题,以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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