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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六国论》中有一句:“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其中对“始速祸焉”中的“速”,课本注释为“招致,动词”,《教参》却译作“加速”,并将“速”具体解释为:“速,形容词作使动用法,意为使祸患更快地来临了”。究竟哪个正确?先比较“招致”、“加速”在原句所表达出的意义。把它们分别放在原句中,课本的观点则译作“等到燕太子丹用荆卿(行刺秦王)  相似文献   

2.
被列为“唐宋八大家”的宋代苏洵、苏轼和苏辙,各有一篇《六国论》(以下分别简称《洵论》、《轼论》、《辙论》).“三苏”《六国论》均属史学论文,但各自的立论角度和文章风格各不相同。将“三苏”的同题文章试作比较,可能有所裨益。论“弊”是老苏的立论角度,作者劈头就旗帜  相似文献   

3.
《六国论》中“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一句中的“速”字,书中解释为“招致”,查一些古汉语词典,也都作如此解释。但笔者颇不以为然。作“招致”讲,那即是说,如果太子丹不派荆轲刺秦王,秦国便不会进攻燕国,燕国也不会“招致”灭国之祸了。而事实上,无论荆轲刺不刺秦王,秦国一样会进攻燕国,燕国之祸在所难免。太子丹也正是深知祸患将至,故而派荆轲刺秦王。基于以上认识,所以,笔者以为“始速祸焉”中的“速”字应作“加速”讲,“速祸”即“加速祸患的来临”。也许,有人认为后文有“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  相似文献   

4.
苏教版高中语文必修二课文《六国论》(苏洵)一文中有这样一句:"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对"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一句,书中注解为"燕赵同时为秦所灭,此时韩魏皆已灭亡,故称‘革灭殆尽之际’。革,改变,除去”。对“革”一字的解释,笔者认为“革”,通“亟”,这样讲更合乎“信”、“达”...  相似文献   

5.
苏洵《六国论》主旨,一般认为是论述“弊在赂秦”,指出两端“弊在赂秦”和“不赂者以赂者丧”,从而构成论点完整意义。苏教版《语文教学参考书》说“第一部分(第1、2段)提出论点”,也是持此论。本文试对“破灭”“迁灭”“革灭”三个动词从文字、文章、文化角度解读,提出《六国论》论点是“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而非“弊在赂秦”。  相似文献   

6.
在文言文教学中,我们往往可以通过对一两个关键词的解析,很好地理解作者写该文的本意,从而达到透彻理解文本的目的。在《六国论》中,“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一句中的“速”字,其常见义有“招致”和“迅速”两义,先秦典籍中这两义也同时存在,究竟该如何理解呢?我们可以通过对它的透彻分析,达到理解作者本意的目的。  相似文献   

7.
苏教版高一语文必修一收录有《六国论》一文,其中对“终继六国迁灭”一句中“迁灭”如此注解:“迁灭,灭亡。古代灭人国家,同时迁其国宝、重器,故说‘迁灭’。”  相似文献   

8.
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第三册第五单元《六国论》的课文注释中,对“终继五国迁灭”一句中的“迁灭”释义是:“迁灭,灭亡。迁,改变的意思。”而笔者认为,“迁”在这里应当释作“消亡”,“灭”意为“消失、灭绝”,“迁灭”为同义复合词。若将“迁”作“改变”讲,二词结合起来解释时则显得十分生硬牵强,易造成师生的网惑。  相似文献   

9.
马振亚先生《从词的运用上揭示<列子>伪书的真面目》一文,通过考证《列子》一书中的“蘭”、“住”、“憾”三字的用法与意义来阐明《列子》的伪书性质。对前两个词语在《列子》书中的用法和意义的阐释多有未当,以后一个词作为论证《列子》的伪书性质亦不妥。文章参考先秦两汉文献的用例和小学专书对《列子》中“蘭”、“住”、“憾”三字的用法与意义作了辨正。  相似文献   

10.
苏洵《六国论》:“六国互丧,率赂秦耶?曰:不赂者以赂者丧。”这“互”字的意义和用法是什么,目前有三种不同的说法:高中语文第三册注说是“交互”,周霁说是“都”,尹君说是“递相”。这三种说法中,以“交互”说影响最广,“都”说最新,且有较详细的论证说明,故亦很有一辨之必要。近几年来,笔者为了探求这“六国互丧”中“互”字的确切解释,曾查了阅大量古书,收集了不少例句,发现唐颜师古注释《汉书》常用“互”来训“更”,经过一番比较和考察之后,我们确信古代汉语的副词“互”和“更”是一组同义词,从而使我们对副词“互”字的意义和用法有了  相似文献   

11.
《韩非子》“之”使用频率高,位置灵活,词性多样,用法复杂。其主要用法首先是连词,其次是代词,动词只占一小部分。其复杂性是先秦汉语特征的体现,大量使用含“之”四字格或四音节复音词是孟、庄、荀、韩所代表的先秦政论散文的显著特征,也为后世留下许多成语和惯用语。  相似文献   

12.
施正江 《学语文》2007,(1):20-20
我们常说:“一字值千金,何必不用心。”重新解读《六国论》一文后,我要说:“一字值千金,只为太用心。”作者苏洵在这篇文章中不只“议论锋利,纵横跌宕,恣肆汪洋”,而且太用情、用心,甚至可以说用心良苦。文章开篇即以“弊在赂秦”点明中心论点,由于赂秦者只有韩、魏、楚三国,所  相似文献   

13.
《六国论》的作者苏洵字明允,北宋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县)人。《宋史·文苑传》说他二十七岁才开始发愤求学,举进士后,因“举茂才异等,皆不中”,烧掉平时所写的文章,进一步刻苦学习,“遂通六经,百家之说,下笔顷刻数千言”。仁宗嘉  相似文献   

14.
《六国论》的作者苏洵(公元1009年——1066年),字明允,北宋时期眉州(今四川省眉山县)人,是著名的散文作家、政论家,属于唐宋八大散文家之一。 苏洵的散文收编在《嘉祐集》中,其中包括《权书》、《衡论》、《几策》等。本文即《权书》中的十篇之一。 宋代的古文家继承了唐代韩愈所提出的“文以载道”和“以文见道”的写作标准,所以他们的作品有较为丰富的社会内容。《六国论》就是借古喻今,为当时的社会斗争服务的。文章总结六国因“赂秦”而遭“破灭”的历史教训,正是对当时北宋王朝屈辱妥协政策的有力讽谏。  相似文献   

15.
周波 《现代语文》2006,(1):74-75
每每教学苏洵<六国论>一文,讲到"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一句,对其中"速"字的注释总不尽满意.各家注释颇为纷纭:有的注作"招致";有的解作"使……加速",把它看作形容词活用作使动词;有的译注为"加快,加速".还有一种解释,认为"使……加速"是"速"字的直译,"招致"乃是"速"字的意译.这样的解释似乎可以敷衍了事,但仔细想来,"使……加速"与"招致"的含义是一致的吗?因此,我以为对"速祸"之"速"颇有作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相似文献   

16.
部编高中语文三册将《六国论》中的“始速祸焉”的“速”注为“招致”,似有商榷之余地。就“速”本身来看,解作“招致”不算错。《易·需》“有不速之客三人来”,前人训为“征,名”,意为“不召而来之客”。按,此“速”应为“肃”的假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引《玉藻》:“见所尊者齐速,假速为肃”、“不速之客”即“不肃之客”。“肃”,新编《辞海》解释为“恭敬地引进”也就是“邀请,请”。今人高亨《周易大传今注》就是这么解的,“速,召来,延请也”。类似的用法《诗经、小雅、伐木》中也有;“既有肥(?),以速诸父”。朱熹《诗集传》解为“速,召也”。余冠英  相似文献   

17.
先秦古籍的注疏在遇有“奚”字吋,常常注以“何也”。近来有些语法虚词专著,如裴学海《古书虚字集释》:“奚,何也。”这种说法,作为对“奚”字词汇意义的诠释,自然无可非议;但如果意味着“奚”与“何”的用法完全相等,就不对了。至于象刘复的《中国文法讲话》说:“‘奚’…用法大致与‘何’字相同。”就更显得不妥。事实上,“奚”与“何”既有某些相同点,又存在很多差别。对于这些差别,不同的语法书也有不同的说法。为了系统了解古代汉语疑问代词“奚”及其与“何”用法的异同,笔者对先秦主要典籍进行了全面考察。  相似文献   

18.
“论”,阐明事理的议论文。源于先秦诸子。它们虽都是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层次来安排结构,但写法上千姿百态,很少雷同。如《过秦论》、《六国论》等。“说”,是古代一种文体,不同于“论”,它是寓言性质的杂文,脱胎于先秦诸子的寓言故事,用于阐述作者对各种问题的见解,很讲究辞采。“说”还有一种变体,实际与“论”相同,如韩愈的《师说》,柳宗元的《捕蛇者说》。  相似文献   

19.
对同义词“寡、少”两字的辨析,从古至今观点众多,对先秦时期而言,二者的异同情况需具体分析。文章以先秦十一部著作为例,检索“寡、少”两字的具体使用情况,从共时的角度进行分析和探微,在诸多前辈专家学者的论断基础上,对二字意义和用法上的区别作进一步的探讨,从产生时间、语法功能以及词义等方面得出结论。  相似文献   

20.
新版高中语文第二册《六国论》中“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一句,课本注“速”为“招致”,全句译为:“等到燕太子丹用(派)荆卿(刺秦王)作为(对付秦国的)策略,才招致祸患。”朱东润先生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亦释“速祸”为“招祸”,且举《左传·隐公三年》“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以佐。笔者认为上述理解违背了一个客观的历史事实,荆轲刺秦王事发于公元前227年,当时秦国正发动大规模的兼并战争,统一六国趋势已定,且韩国已于公元前230年被灭,赵国之邯郸于公元前228年被攻,魏楚名存实亡,齐燕危在旦夕。燕国之君“始有远略”,后来却向秦国妥协,燕王喜早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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