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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免费学前教育,保障学前教育公益性——澳门免费学前教育政策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免费学前教育是澳门特区政府在学前教育领域重要的施政理念和目标,也是其发挥政府职能以保障学前教育公益性的重要方式与手段.澳门特区政府免费学前教育政策的制定及其实施具有以下特点:明确政府在免费学前教育中的职责,建立免费学前教育政策体系;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扩大和提高免费学前教育的保障范围与水平;实施免费学前教育过渡政策并不断提高津贴水平;推行小班化改革,促进学前教育质量提高.免费学前教育政策有力地推动澳门保障并促进了学前教育公益性的实现,并促使其学前教育质量不断提高,这对我国其他地区思考制定免费学前教育政策,促进学前教育普及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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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前教育立法:思考与进程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个体全面健康发展,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质量与效益,全面提升国民整体素质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先导性的作用。公益性是学前教育的根本性质。将学前教育纳入公共服务体系,主导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是现代政府的重要责任,其中,立法保障和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既是现代政府职责的重要内容,也是破解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发展诸多突出问题的关键所在与迫切需求。当前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有:学前教育行政管理力量严重不足,幼教领导与管理失去有效保障;学前教育经费严重匮乏,事业发展缺乏基本的经费保障;幼儿园的办园体制、投入体制发生了根本变化,急需在构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过程中构建学前教育新体系;教师身份不落实、待遇缺乏保障,队伍不稳定;各种社会力量办园的条件、权力和行为缺乏应有的规范与保障等。要从根源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有上位的法律规范与保障,因此,专门法的缺失已严重制约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目前,我国学前教育立法已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与法律基础。我国学前教育立法的基本理念应包括:强化学前教育的公共性与公益性;凸显和增强政府发展学前教育事业的职责;以公平和均衡为基本立法价值取向,优先保障并向农村和弱势群体倾斜。立法重点应抓住影响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性、深层次的核心问题,特别是明确规定学前教育的性质地位、政府职责、管理体制、投入体制、办园体制、教师队伍建设及建立督导评估与问责制度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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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弱势儿童学前教育扶助政策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维护弱势儿童教育权利,推进学前教育公平和健康发展,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积极采取多种扶助政策保障弱势儿童享有平等的学前教育,并取得了显著效果.研究发现,国际弱势儿童学前教育扶助政策主要特点有:1.立法明确并保障弱势儿童享有平等的学前教育权利;2.强化政府扶助弱势儿童学前教育的主导责任;3.坚持公平导向的财政投入原则,优先扶助弱势儿童;4.以公办学前教育为主体确保弱势儿童获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5.建立多种扶助制度,为弱势儿童提供免减和有资助的学前教育;6.依托国家专项行动计划优先发展弱势儿童学前教育.国际政策与经验对于我国制定和完善弱势儿童教育扶助政策,进而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而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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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是国家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首要和切实有效的一项工作就是进行学前教育立法,从法律的高度明确和确认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将学前教育的重大意义、宗旨、性质、地位及政府在发展学前教育中的责任,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确定下来,保障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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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学前教育立法工作,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学前教育是国家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首要和切实有效的一项工作就是进行学前教育立法,从法律的高度明确和确认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将学前教育的重大意义、宗旨、性质、地位及政府在发展学前教育中的责任,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确定下来,保障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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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私立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台湾地区以立法的形式对诸多重要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为其发展提供刚性保障。通过对台湾地区学前教育及相关法律分析发现,台湾地区立法促进私立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主要经验有:1.注重建构并完善私立学前教育法律体系;2.强化政府对私立学前教育的财政支持责任;3.明确规定私立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立标准,规范其登记注册制度;4.保障私立学前教育机构教师的权利和待遇,加强在职培训;5.加强对私立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质量的督导。台湾地区经验对于推动我国大陆地区民办学前教育立法、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进而促进整个民办学前教育积极、健康发展均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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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体制转型与学前教育的重新定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当前社会体制的转型使计划经济时代定位为单位福利和地方性、群众性福利事业,依托单位和集体经济建立起来的学前教育体系面临很大的发展困境。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学前教育需要重新定位。根据市场经济理论及对学前教育产品属性的分析,学前教育是具有强正外部效应的准公共产品,涉及到广泛的社会公共利益,应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发展学前教育有助于整体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的民主、文明、进步;发展学前教育是一项重要的人力资本投资,有利于培养创新型人才,增强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发展学前教育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降低犯罪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当前我国学前教育体制改革应基于这一新的基本定位来确定其今后的改革方向和基本框架:首先应明确其公益性质,将学前教育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其次应根据现阶段政府的财力及不同阶层家长经济承受能力确定家庭与政府之间,以及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合理、可行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比例;第三应以维护公平为基本导向,重点向农村及城市低收入群体倾斜;第四应根据学前教育的重新定位,明确幼儿教师公益性事业单位从业人员身份,切实保障幼儿教师的权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