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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个人信息与大数据的结合,使个人信息内涵在大数据时代有了新的拓展,同时也带来了诸多挑战。大数据和个人信息有作为信息源和风险源的两面性,其本身不具有消极或积极属性,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使用它们的人类。针对目前真实存在的个人信息安全风险,从市场、法律和技术三重逻辑具体分析,不难得出:市场逻辑下企业与用户对个人信息的不同认知、法律框架下公民个体信息控制力较差和技术逻辑下人类一时难以适应大数据技术所创造的新时空观等,是大数据时代维护个人信息安全的主要困境。由此,有必要从政府加强市场引导、企业改善技术框架和公民自我赋能等入手加以逐渐完善。  相似文献   

2.
通过分析民生档案资源整合与利用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所带来的影响,探索了资源整合利用中确保个人信息主体对民生档案中个人信息的知情权和控制权、采取兼顾各方利益的个人信息保护策略等个人信息保护的方法与策略。  相似文献   

3.
民生档案资源整合与利用中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分析民生档案资源整合与利用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所带来的影响,探索了资源整合利用中确保个人信息主体对民生档案中个人信息的知情权和控制权、采取兼顾各方利益的个人信息保护策略等个人信息保护的方法与策略.  相似文献   

4.
个人信息控制者违约赔偿责任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晓娇 《图书情报工作》2015,59(2):17-24,43
[目的/意义]建立个人信息控制者违约责任尤其是赔偿责任机制,为个人信息资源保护立法及个人信息资源的规范合理收集使用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方法/过程]采用文献分析法、实证分析法、经济分析法、系统分析法以及规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个人信息资源的权利属性分析为基础,从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行为的合同关系出发,以个人信息控制者违约责任构成、归责原则和责任方式为突破口,界定违约赔偿范围,最终提出违约赔偿标准解决方案。[结果/结论]通过研究发现,个人信息资源具有典型的财产权和人格权双重属性,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关系具有突出的合同属性,个人信息资源财产权具有许可使用费属性;个人信息控制者违约赔偿范围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赔偿标准应分为一般违约的补偿性赔偿和严重违约的惩罚性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应当财产化,财产损失补偿性赔偿的标准应为损失的全部;惩罚性赔偿的标准应为补偿性赔偿标准的3-5倍。本文提出的违约赔偿责任范围、赔偿标准等解决方案和方法具有较强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5.
《新闻界》2018,(5):46-54
当日常交往变为实时的信息流通,社交媒体面临更为严峻的信息失控风险。通过对国内10家社交网站个人信息保护条例进行分析,发现当前社交网站个人信息保护面临诸多问题:"隐私"成为信息保护的替代性理念框架;同时,网站在收集、处理个人信息时亦存在相关问题,且用户与网站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不对等。面对信息保护的社会期望与实际运作之间的落差及其张力的产生,文章认为应重新审视个人信息权的属性与社会价值,并以个人信息权为权利模式,建构个人信息保护的现实路径。  相似文献   

6.
路鹃 《现代传播》2019,(11):74-80
为了解决社交网络中普遍存在的"隐私悖论"问题以及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碎片化现象,信息自决权作为个人信息保护的权利救济基础被引入我国讨论。针对个人信息自决权在公、私领域二分法上的固有局限,选择"情境脉络完整性"理论作为考察信息自决权适配于社交网络的切入视角,对2013-2018年以来社交网络上侵犯个人信息的司法案例进行整合分析,探讨个人信息的权利属性与价值范畴在社交网络上的扩张趋势,以及"情境脉络"在个人信息保护的程序预防与自律规范上所能提供的理论支援。  相似文献   

7.
张娟 《图书馆界》2013,(6):47-49
网络环境下,读者个人信息承载着其人格利益并能实现管理与经营绩效。图书馆等机构为发挥该信息的后一作用,需要对它进行搜集与传输,这导引了读者个人信息保护危机。该文立足于我国图书馆管理、互联网治理等国情,充分吸取欧美立法经验的精髓,建议我国通过立法手段设定相应规则约束前述机构的行为,促使其尊重读者人格利益进而应对危机。为弥补立法规制之不足,行业自律规范的规制作用需要得到发挥。  相似文献   

8.
[目的/意义]解读《个人信息保护法》,领悟其立法价值、法理向度与法治理念。[方法/过程]文章以《个人信息保护法》为研究对象,分析其立法文本,理解其如何设计个人信息权利、平衡多方利益关系、规范信息处理行为、统一国家监管体系、明确法律适用空间。[结果/结论]《个人信息保护法》展现人民性的立法价值,直面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赋予信息保护权利,协调多方信息利益关系。《个人信息保护法》体现时代性的法理向度,适配信息与主体类型差异,提升法律效用;落实监管,设立监管部门,划定监管空间,规范监管举措,维护法治秩序。《个人信息保护法》彰显开放性的法治理念,强化域外适用法律效力,衔接国际轨道,确立对外主张;构建域内社会共治格局,夯实社会共治基础,明确社会共治规则。  相似文献   

9.
张涛 《传媒》2017,(19)
大数据时代是文明社会的一大转型,在分享经济新常态下,个人信息数据的市场价值正得到越来越深入的挖掘与利用,但同时也带来了个人隐私泄露、安全信息威胁等问题,对新时期的用户信息利益保护提出了全新挑战.本文结合实际,从法制体系、保障体系和配套机制三方面入手,重点分析了大数据时代用户信息利益保护的法律规制路径,以期为相关主体提供有益的参考与借鉴.  相似文献   

10.
数字经济发展加剧个人信息保护风险,诱发政策制度失灵、信息过度分析与数据跨境泄露,敏捷治理所具备的高灵活度与多元主体协作双重优势有助于个人信息保护风险的弥合。文章搭建“信息保护风险的敏捷治理”分析框架,剖析荷兰信息保护与风险防控模式的运作机制。研究发现:敏捷治理消除了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中的制度建构、数据滥用与监管不足等风险,其中包含复杂的驱动机制,即重构个人信息保护目标与制度,推动政府、市场与公众等多元利益主体协作,以及执行个人信息保护措施,并建构多元监管模式。  相似文献   

11.
本文在对大数据环境下图书馆用户个人信息泄露原因和传统保护措施局限性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有效保护与充分使用并重等大数据环境下图书馆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3项原则,构建了由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问责和立法规制等4个模块组成的图书馆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框架,指出国家立法和行业树规相结合构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法规基础等大数据环境下图书馆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5条路径。  相似文献   

12.
近几年,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是科技界和法学界共同的研究热点之一.法学的角度研究多数是从权利或利益的角度去分析个人信息的保护.这些研究对构建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以及内容的逻辑性、体系化具有重大意义.但从个人信息保护的义务人角度去分析个人信息保护也很重要,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终归于义务人的对义务的正确履行.尤其是在网络环境下,法律上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规范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和利用,对净化网络空间、保护个人私权、促进信息的共享和交流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3.
科技档案具有经济价值,预期能为所有者或使用者带来经济利益,这一特性决定了科技档案的资产属性。科技档案资产价值发挥除具有共享性、高附加值、高风险性、时效性等一般特点外,还具有个性特征动态性。产权关系影响科技档案资产价值的表现形式及衡量方式,科技档案来源机关是判定科技档案产权关系的关键因素。  相似文献   

14.
人事档案遗失救济属于民事救济,应当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范体系内展开。人事档案的国家所有权属性不应成为主张遗失损害赔偿的阻却事由,档案管理者违反档案管理法规造成档案遗失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违法行为。人事档案遗失损害赔偿满足个人信息侵权的构成要件,适用过错推定归责原则,损害结果上包括财产性损害与非财产性损害。若人事档案可恢复原状,应当优先适用重置、补办档案等责任承担方式;财产损失包括预防后续损害所支出的费用与因档案遗失发生下游损害所受到的间接损失。因人事档案个人信息泄露而直接侵害人格权,或者单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情形均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的确定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酌定。  相似文献   

15.
随着大数据的发展,社交网站将个人信息设置逐步透明化,衍生出不少隐私问题.本文拟探究个人数据在社交网站中的应用,及基于此出现的隐私侵权状况及保护策略.隐私权自始即强调个人信息的重要性以及权利主体的控制决定力,当它遭遇到社交网站这一信息媒介以及云计算、大数据等趋势的时候,呈现出新的样态,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同时面临着全新的挑战.本文试图从制度设计层面、技术层面、法律规范层面寻求保护社交网站的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的路径.  相似文献   

16.
高渊 《今传媒》2014,(8):33-34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大数据成为社会热点。大数据为整个社会发展提供了巨大利益和价值,但同时大数据也给个人信息安全提出了挑战。本文主要从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受到侵犯的四个表现(数据采集、存储、使用、销毁)入手,分析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措施。  相似文献   

17.
本文在阐明"社交媒体公开信息"、"社交媒体用户个人信息"、"社交媒体用户个人隐私"三大概念的基础上,从内外环境论述社交媒体公开信息保存的可行性。社交媒体与社交媒体公开信息作为内环境,其本质属性允许社交媒体公开信息保存;信息采集保存的主体与社会环境作为外环境,就社交媒体公开信息保存而言有求、有权、有责、有保障。  相似文献   

18.
[目的/意义]个人信息被遗忘权作为一种新型私权,是平衡言论自由和隐私自主的重要途径,其在欧美国家的立法进程中均有重要体现。[方法/过程]从欧盟与美国对“个人信息被遗忘权”法理逻辑和立法进程的历史考察入手,探讨欧盟与美国“个人信息被遗忘权”法理逻辑差异的缘由,并对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个人信息被遗忘权”的法理逻辑再定位进行考量,以法律逻辑再定位为切入点,对被遗忘权的权利空间布局进行细分,以应对数字时代的新挑战。[结果/结论]信息控制者在收集和处理公民个人信息过程中必须履行审慎义务,构建个人信息利用中的主动保护模式,不断与国际个人信息保护趋势接轨,为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19.
我国体育赛事媒体版权运营之所以陷入当前的困境,主要是因为现行立法对体育赛事媒体版权的法律属性态度暧昧,实务部门难以放开手脚处理体育赛事媒体版权纠纷,利益衡量原则未能在体育赛事媒体版权运营中有效发挥作用.为打破当前的困局,立法层面应当明确体育赛事媒体版权的法律属性,司法层面应建立完善的体育赛事媒体版权救济机制,还应发挥比例原则在解决体育赛事媒体版权争议中的积极功能.  相似文献   

20.
<正>202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性保护个人信息的专门性法律,构筑了个人信息保护的法治防线。档案作为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记录,其开放利用难免会涉及个人信息相关问题,将《个人信息保护法》与档案开放利用结合起来探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国内学界对档案开放利用领域中的个人信息保护研究已有一些成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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