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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5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奥运隐性营销行为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主体知识产权、奥运会赞助商合法权益和消费者知情权,淡化了奥运会蕴含的商业价值,影响了奥运会开发市场的健康发展。然而,传统补偿性赔偿无法弥补奥运隐性营销行为造成的损害。我们应当借鉴美、英、加、澳等国奥运隐性营销惩罚性赔偿的立法经验,在《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增加惩罚性赔偿相关条款,规定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确定惩罚性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对奥运隐性营销行为进行必要的立法规制,为成功举办2020年冬奥会、提升我国体育大国形象、繁荣奥运经济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2.
奥运隐性营销严重侵害各方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损奥运会市场开发和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应当在《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中增加相关条款对奥运隐性营销加以法律规制。《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有关奥运隐性营销条款的修订,应当立足当前我国立法实际,并结合域外奥运会承办国立法经验,围绕奥运隐性营销的概念与特征、奥运隐性营销的构成要件、奥运隐性营销的法律责任的三个方面进行立法完善,构建科学严密的奥运隐性营销法律规制体系。  相似文献   

3.
伴随体育产业化的发展,营销成本不断攀升,隐性营销这种成本低廉的搭便车方式应运而生。其中,针对奥林匹克标志的隐性营销面临行为认定困难和各方利益平衡等问题,存在规制的困境。2018年,我国修订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平衡合理使用和私权专有为立法思路,对奥林匹克标志使用和隐性营销规制进行了规范。分析现有立法和实践,尚需要在提高专门法位阶,明确对隐形营销的规定,强化奥林匹克标志作为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进行完善,以提升我国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水平。  相似文献   

4.
《体育与科学》2020,(4):88-94
由奥林匹克宪章、《主办城市合同》和国际奥委会制定的奥林匹克法律文件所组成的奥运规则,通过奥运会主办城市评选程序和最终达成的《主办城市合同》对主办国国内法具有潜在的和间接的影响。不同于国际规则的国内法转化,奥运规则之于主办国国内立法的影响具有承诺履行性、概括保障性、历时性传承等三个方面的显著特点。因应北京2022年冬奥会申办承诺和《主办城市合同》中的法律保障约定,建议将体育赛事直播授予权纳入著作权法保护,将体育赛事数据纳入法律保护体系,并明确运动员等个人赛事赞助不再属于隐性营销的外延范畴。奥运会主办国国内法对于奥运规则具有提升和推动作用。我国立法对于奥运规则的回应将成为提升中国法域外适用和域外影响力、推进法学话语体系建设的途径之一。  相似文献   

5.
标志,通常是指标明事物显著特征以供人识别的图形或图案的总称。其中,显著性、可识别性是其本质属性。而奥林匹克标志,主要是指能供人对奥林匹克运动及其他相关内容进行识别,表明其显著特征的一个相当广泛的概念。在奥运发展史上,奥林匹克标志在弘扬奥林匹克精神,推进奥林匹克运动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保护奥林匹克标志是维护奥林匹克尊严,发展奥林匹克运动的基本要求,也是保证奥运市场开发融资渠道畅通和奥运会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1.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的法律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的法律依据在我国主要表现为一系列的国内立法。尽管奥林…  相似文献   

6.
徐超 《体育与科学》2007,28(6):27-31
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日益临近,众商家纷纷起锚扬帆,准备借奥运东风抢得属于自己的蛋糕。埋伏营销给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奥运会及其赞助商利益带来巨大危害。文章针对奥运会市场推广中出现的"埋伏营销"现象,在分析埋伏营销涵义、表现形式、产生原因以及影响基础上,介绍了世界各国规制埋伏营销的立法、司法以及执法措施,并对北京奥运会应当如何规制和打击埋伏营销提出了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   

7.
奥运隐性市场行为基本法律问题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鹏 《体育科技文献通报》2009,17(5):103-105,117
奥运隐性市场行为近来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但以现有文献来看,对奥运隐性市场行为的界定及法律规制矛盾重重。采用文献资料分析的方法、比较研究的方法,对奥运隐性市场行为概念加以界定,认为应采取狭义的观点,并确认故意与过失的两种情形,在此基础上对奥运隐性市场行为加以改造,重构为奥运寄生营销。通过对国外立法的比较研究,特别是对国内翻译中存在冲突的国外法律条文进行深入分析,认为对于奥运隐性市场行为无需单独立法,而是要针对不同性质的行为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对隐性市场行为加以综合治理。  相似文献   

8.
本文采取国际法与比较法的研究方法,对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调查研究。国外关于奥林匹克标志的法律保护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本文先后分析了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美国、英国、法国等国家关于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法律和典型案例,得出结论绝大多数主办过奥运会的国家都有加强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这些措施主要有:以单行立法加强保护;以特殊的知识产权类型加强保护;在司法实践中加强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保护。我国可以借鉴上述经验,这必将有利于我国奥运会的成功和奥运经济的繁荣。  相似文献   

9.
奥运特殊标志因具有独特特征而易受到外界的侵害。奥运特殊标志立法不够完善、多头执法协调机制不畅、社会各界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奥运特殊标志无形且易复制,这些都不同程度地造成侵权行为的发生。奥运特殊标志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未经授权的滥用、网络侵权和隐性侵权等。奥运特殊标志权不宜通过《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法律中的某些条款来进行保护,而应当确立专门法保护的立法模式。同时,我们应当完善奥运特殊标志立法条款,加大奥运特殊标志的行政保护,实现对奥运特殊标志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10.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修订对我国冬奥会的顺利举办具有重要意义。采用文献资料、逻辑分析和案例分析方法分析了《条例》中关于奥林匹克标志侵权行为的认定,《条例》将以商业目的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奥林匹克标志,以及利用与奥林匹克运动有关元素进行隐形营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为侵权的判定标准。奥林匹克标志侵权认定应以"利益平衡""合理人标准"为原则,侵权认定的限制主要包括非商业性使用、在先使用、善意使用等。为加强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和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建议提高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的立法级别、明确规定奥林匹克标志权利的限制条款。  相似文献   

11.
国际奥委会为保护奥林匹克财产、遏制隐性营销所的奥运会广告规制,在新媒体时代饱受冲击。为平衡奥林匹克财产保护和运动员权利保障之间的价值冲突,国际奥委会在1991年到2015年修订《奥林匹克宪章》中广告规制条款(即"第40条"),虽适用对象范围逐步扩大,新增弹性变通条款,但仍受质疑。因此,国际奥委会2015年制定豁免计划,2019年修订第40条,原则上放开广告限制,但奥运会广告规制有赖于国家奥委会的具体实施和制定细则。为保障运动员权利,基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北京冬奥会应研讨第40条的适用原则,强化国际协调治理,借鉴域外经验制定北京冬奥会广告规制的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12.
规制奥运会隐性市场行为的立法探索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谢潇 《体育科学》2007,27(10):85-93
奥运会隐性市场行为是指奥运会非官方赞助商通过各种商业行为明示或暗示其与奥运会存在某种联系,从而达到营利目的的侵权行为,具有行为隐蔽、手段多样、影响广泛等特点,需要寻求一个界定该行为的合理标准。国内、外对隐性市场行为的规制都有自己的法律规定,取得了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不足。结合各国相关立法和实践以及我国基本国情,以一部政府规章《北京市奥运会隐性市场行为规制办法(建议案)》的方式,提出2008年第29届奥运会针对隐性市场行为的法律规制办法。  相似文献   

13.
文章以寻求体育领域中隐性市场行为的法律规制途径为研究目的,通过案例分析、逻辑分析等方法探讨体育市场中赞助商权益及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途径。结论如下:体育隐性市场行为尚未形成明确的法律界定;我国调整体育隐性市场行为主要依据《知识产权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条款,缺少针对性的法规。建议: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制模式,重要商标可进行行政化保护;探索以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视角来规制体育赞助市场的隐性营销行为。  相似文献   

14.
以美国为首的少部分国家和个别国际组织打着“人权民主”的旗号,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进行了抵制。通过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等对抵制北京冬奥会的行为进行批驳。认为在体育与政治关系的纠葛中,抵制奥运会有其历史图景与复杂面向。抵制北京冬奥会是对奥运会组织规则无知的表现,折射了美国等少数国家与人权组织试图将体育政治化的无能与无奈,违背了奥林匹克精神,伤害了奥运会各方利益,加剧了国际分裂格局,无法达到抵制效果。中国应该全力办好北京冬奥会,彰显人权民主进步局面,赢得国际社会广泛支持,提升国际传播能力,最终化解遭受无端抵制的风险。  相似文献   

15.
This paper examines the emerging trend of host countries using legislation to protect the Olympic brand and control ambush marketing. More specifically, it will discuss Canada's Olympic and Paralympic Marks Act in depth. Issues related to framing ambush marketing as a legal issue as opposed to a business issue are examined. The consequences of placing ambush marketing in a legal context are considered from a legal and a business management perspective.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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