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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敏 《长春工业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9,30(2)
中国很早就有"大学"一词,并且很早就提出了"大学之道"。现代的大学教育与《大学》讲的大学之道是有距离的,今天的大学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令我们不得不反思和重新体认"大学之道",希望传统的"大学之道"能启迪我们现代的大学教育,使我们能还原和践行大学教育的本真,培养社会真正需要的人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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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旭东 《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8,(28)
案例教学在法学教育方法改革及创新过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法律科学的特点要求法律人才必须具备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完善也要求法学教育必须改变长期沿袭的单一的知识传授教学模式,开创"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并重"的教学模式。案例教学法的正确运用,可以使学生获取和运用知识的能力得以提升,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研究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学生从事法律职业所必须具备的技能,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更有助于使学生通过教学环节加深对法律规则、法律制度的感性认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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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教育为国家崛起、经济腾飞输送了大量人才,做出了巨大贡献。随着经济进入平稳发展阶段,原来本不成熟的教育体系暗藏的问题开始凸显,使我们不得不正视、寻求解决的方案。重视创新教育的背景"用人荒"与"就业难"两相并存的窘境不断凸显,由此引发的"读书无用论"迅速蔓延,辍学率有逐年攀升的趋势。目前,企业"用人荒"集中体现在两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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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盈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2):22-26
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应定位于培养"职业选择度广、职业适应度高、职业发展度强"的基层辅助性法律职业人员。产学合作教育与"三度融合"基层法律人才的培养契合度明显,在课程体系的确定、"两化"实践基地的打造、专兼教学团队的组建以及专业课程的开发等方面开展产学合作,可以有效整合资源,发挥各方的优势,真正实现培养应用型基层法律人才的最终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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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的改革必须以培养目标观念的改革为前提,即法学教育不仅要传授法律知识,同时要培养和训练学生的实际操作应用知识的能力。法学的教学改革,笔者认为应立足于法学的法律执业技能训练和法律职业化思维的教育,以从根本上改变法学学生只了解法律术语和条文的现状,使他们能掌握法官、律师以及其他法律职业工作者应当具备的技巧、思维、能力和素质,发展学生自身的潜能,使法律教育更加适应法治建设和法律职业化的需要,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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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关于法律移植的认识深刻地镶嵌于时代背景之下,历经了正名法律移植、设计法律移植和否思法律移植三个阶段。这三阶段既是一种历时性演进、推演张开,又是一种共时性的存在、陈陈相因。设计法律移植和否思法律移植阶段所呈现的"二元对立式的法律移植观"使法律移植的认识面临着一系列的困境。当今"现代性"与"全球化"的深入展开成为目前中国所处的最为显著的新时代背景,使以往影响法律移植的因素发生了改变。法律移植的认识由此面临着逻辑转换。在以往对法律移植认识的基础上以及新的时代背景之下,"实践理性法律移植观"力求做到移植过程中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把法律移植放入全球化和现代性的整体性格局中去考察和评判,以形成一条既与全球法律文明相沟通又具有民族特色的法律发展道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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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法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建设没有现成的方案可供借鉴,课题组成员通过调研并多次邀请学校及实务部门相关人员召开座谈会,制定了一套工程法律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使法学学科与土木工程学科有机结合,并采取“3+1”培养模式,强化实践教学,突出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着眼于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工程法律职业人才,改变千篇一律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体现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创新性特点,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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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院校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应当定位于培养具有其学校优势学科基础知识与必要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这就需要确立"交叉性"的人才培养模式、"团队式"的办学组织形式和"实务型"的教研模式,办出自己的专业特色,逐步提高农林院校法学专业的竞争力与生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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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是适合技工院校生存和发展的新型办学模式,是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必经之路。"学习工作站"、"顶岗实习"、"订单式培养"、"教师下厂实践"等多种校企合作方式重点培养了学生的工作素质和技能,使学生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具备发现、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收集、交流、处理、使用信息的技巧;使学生通过真正的生产实践锻炼,对理论知识进一步理解和消化,达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 ;使学生熟悉了企业的工作环境,了解了企业的文化氛围以及所从事岗位的工作流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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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背景下中国高级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程乃胜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33(3):350-353
构建我国的高级法律人才培养模式,要规范司法考试制度,将司法考试与法律硕士入学考试融为一体,使法律硕士制度真正成为高级法律人才职业技能培养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有效制度,也就是"大学本科通识教育(获取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司法考试(法律硕士入学考试) 法律职业素质培养(法律硕士教育)"的三段式培养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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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目的在于培养适应我国法治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法律人才,理工类院校法学专业应以此为发展契机,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服务地方法治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在课程设置、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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