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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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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朱长根  刘娜 《科教文汇》2007,(7X):129-129,134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本质是权利问题,农民权利的缺失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农民真正成为自由平等的权利主体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2.
80年代中后期,通过颁行自然资源行政法而创设的一系列自然资源使用权,为中国经济的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由自然资源行政法所设立的这些使用权的不完善性日渐明显.该文介绍了物权的经济学和法学概念以及物权理论的经济学分析工具,阐述了推进物权制度建设经济学意义,对比分析了现行自然资源使用权制度的主要问题:农民民生权利与国家所有权的私益性之间的矛盾、普通法与特别法之间的失调、水权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权概念的严重残缺、权利登记的公信力等.作者认为,制定物权法和修订自然资源法应当遵从物权法定的基本学理,权利的基本属性应当由全国人大或者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明确,各级地方立法机关、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级地方政府不应当对权利的基本属性做出规定,并且考虑到现阶段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巨大差距依然存在,国家所有权的私益性应当让位于农民的民生权利,停止以国家所有权为理论依据向农用地使用者收取使用费或使用金.  相似文献   

3.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本质是权利问题,农民权利的缺失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农民真正成为自由平等的权利主体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4.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本质是权利问题,农民权利的缺失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农民真正成为自由平等的权利主体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出台,明确了权利之间的平等、公平和公正,为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开辟了先河,为房地产行业的稳步发展提供了契机,具有划时代意义。本文着重从房地产开发管理、不动产登记制度、保护业主权利几个方面对物权法在促进城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6.
作为一位关心知识产权的普通公民,我更想了解物权法里所牵扯的知识产权保护内容。仔细学习了物权法,发现该法对知识产权少有涉及,出现的两处分别是:第十七章对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问题作出规定。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支票、  相似文献   

7.
《物权法》的颁布使我们进入一个物权保护的新时代,对土地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影响。在《物权法》立法中,土地物权制度是最核心、最关键的内容,本文从《物权法》与土地管理的关系入手,在明确土地征收法定补偿范围、确立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制度、使土地权利制度进一步完善、加强对土地市场的有力监管和推动土地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五个方面,阐述了《物权法》对土地管理制度的影响。  相似文献   

8.
刘正明  郭宾 《今日科苑》2010,(2):150-150
我国新制定的《物权法》将占有制度单独分编,与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并举,形成了我国的物权法体系。事实上,将占有制度作为一编单独规定,一方面,体现了占有制度在物权法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它是时效取得制度、善意取得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前提。我国《物权法》将其单独规定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国物权立法的进步;但是另一方面,占有制度在我国的物权立法中仅占五条的篇幅,许多诸如时效取得制度并未规定。这不得不说是我国物权立法的一大缺憾。本文以物权法原理为基点,浅析我国《物权法》中的占有制度,指出占有作为一种权利有其独立存在的价值,并简要评价之。  相似文献   

9.
曾和授 《科教文汇》2005,(2):i028-i029
从法理学角度来看,取消农业税并不是给农民特权,也并不意味着农民从此“零赋税”或者说“零义务”。宪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一方面,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是一对范畴,权利人享受权利依赖于义务人承担义务,法定义务的取消就意味着对某种对应权利的剥夺。所以,不能说免征农业税就是给农民以免除纳税义务的特权,从此不再承担各种纳税义务,另一方面,法定的权利与义务不是任意的,  相似文献   

10.
农民权利系农民基于城乡二元制度所定位之农民身份而享有。农民的身份性也为今天给予农民权利以公法保护提供了客观基础。宪法的静态规制功能是赋予农民权利以平等保护的前提,行政法的动态调整功能是给予农民权利以倾斜性保护的条件;农民权利的享有和行使是对宪法合理性的证成,其享有和行使的程度是行政法价值的体现。  相似文献   

11.
《物权法》的出台是我国的一件大事,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其中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部分以及相关物权的定义与物业管理密切相关。其意义在于她从法律层面界定了建筑物区别所有权的三个权利,即区分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管理权。这为建立物业管理的法律体系奠定了重要的基础。《物权法》出台后,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也根据《物权法》的相关内容完善了物业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2.
雷蕾 《今日科苑》2010,(11):194-195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物质财富差距的逐渐拉大,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并且对物进行利用的需求也不尽相同,所有权人在一定情况下并不需要直接利用所有物,而非所有权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急需利用该物,同时又不愿或者不能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基于此,新修订的《物权法》对动产用益物权的进行了规定。《物权法》第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同时第一百一十七条又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动产用益物权的内涵是什么?存在的价值是什么?适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笔者拟对上述问题作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3.
我国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之若干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是物权法登记制度中一项重要制度,物权法(草案)对此也进行了规定,但仍需完善。不动产预告登记将债权物权化,赋予债权请求权以物权性质的排他效力。其价值在于保障当事人(特别是弱者)的权利,保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信用等,特别是以抑制商品房买卖中“一房多售”为典型。本文拟从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法律涵义与性质入手,对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与法律价值进行思考,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若干方面在我国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4.
叶馨 《今日科苑》2007,(9):95-96
住宅建设用地70年使用期满,有产者可自动续期;建筑遮挡采光,可讨“阳光权”;邻居装修扰民,隔壁维权有据;农村宅基地,买了也无效……近日审议通过、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明确了我们拥有哪些“物权”,告诉我们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也教我们如何处理生活中的纠纷……  相似文献   

15.
朱久兵 《科协论坛》2007,(11):88-89
新近颁布施行的《物权法》进一步完善了遗失物拾得制度,规范了拾得人的义务权利,但没有具体规定遗失物的范围和拾得人主体范围,在拾得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上过分强调义务,忽视权利,不利于调动拾得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实现法的正义价值,有待于进一步的改进和细化。  相似文献   

16.
住宅小区内的车位、车库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其权属问题争议一直存在.<物权法>虽对小区的车位、车库权利归属作了相关规定,但是由于其规定不够明确,且缺乏实际操作性,因而无法有效解决车位、车库权属纷争.本文以物权法相关理论与我国的实际情况为依据,对住宅小区的车位、车库权属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17.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逐步发展,中国人的说话方式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的突出表现之一,就是人们言必称权利。“消费者权利”、”经营者权利”、“残疾人权利”、“妇女权利”、“未成年人权利”、“老年人权利”、“雇员权利”,这些层出不穷的权利概念不断回荡在我们的耳畔;肖像权诉讼、著作权诉讼、专利权诉讼、名誉权诉讼、遗产权诉讼、隐私权诉讼,这些法律争讼总是成为新闻的热点;在人大紧锣密鼓通过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中,不出几行便可读到“维护当事人正当权利”  相似文献   

18.
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三者的定位一直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借《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颁布实施之机,本文主要探讨了物业管理活动的权利基础、新法律对物业管理活动的主要影响以及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应采取的对策。  相似文献   

19.
对转基因生物知识产权保护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转基因生物技术的不断发展,转基因生物知识产权成为我国和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本文从权利主体、客体界限、国际贸易、国计民生、农民权利等方面分析了转基因生物知识产权存在的个性特征,并针对转基因生物知识产权面临的认知度低、资源共享平衡诉求和国际国内法规协调衔接等困境,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程序公正与征地补偿:基于程序性权利保障的影响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理论上系统分析了征地过程中程序性权利保障是促进程序公正、改善农民所获征地补偿水平的重要途径,并通过理论分析和文献综述构建了程序性权利保障的测度指标体系。基于辽宁省305户被征地农民的调查数据,运用多元回归模型实证检验了征地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程序性权利保障对征地补偿水平的影响。研究发现程序性权利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个体特征中的村干部身份以及家庭人均年收入对农民征地过程中的补偿水平具有显著影响,且影响方向均为正。研究认为程序性权利的保障通过增加农民对征地过程的有效参与、提升谈判能力、规范权力运行进而对征地补偿水平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据此从加强征地过程中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明确被征地农民的参与环节和参与方式、推动农民表达权实质化以及健全征地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几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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