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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当前学界关于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建立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在关于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具体设计中,侵权之债的破产免责制度仍需要进一步研究。在我国,对于自然人破产中的侵权之债不能当然免责,应采取许可免责;其次,应对侵权之债进行分类,规定哪些可以免责,哪些不可以免责;最后,对于可以免责的侵权之债,应规定为自然之债,仅仅失去强制执行力,而不是必然消灭。  相似文献   

2.
夫妻一方侵权之债的责任归属问题在我国民法典中尚无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常因该立法漏洞导致认定结果不一。因此,应坚持对个案进行具体分析的立场,将侵权行为的发生是否与家庭生活有关和是否对夫妻具有共同利益作为认定的裁量标准并予以明确。该立场有利于平衡侵权一方配偶与受害人之间的利益,与我国现行意定之债立法相衔接并顺应司法实践现状。此外,从夫妻双方利益的公平性出发,应规定侵权一方配偶在夫妻共同财产份额内的有限责任以及满足“共利性”条件下欲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时对侵权一方配偶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形的排除。  相似文献   

3.
张晨艳 《华章》2007,22(9):68-68
精神损害赔偿一般发生在侵权领域,但是《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中却规定了违约责任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对各个国家立法状况和司法实践的分析,本文得出违约责任中精神损害赔偿是具有合理性的结论,并对其进行了法理分析.《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在这方面的规定是具有突破意义的.  相似文献   

4.
为了节省版面多数问题只列题目,具体内容请看课本.第六章 债的一般规定一、债发生的根据——无因管理:概念、构成、后果?二、债的不履行.债务人没有实施债中规定的应承担的义务,就是债的不履行,债务人应承担债不履行的责任.但是债不履行有时并非债务人的过错造成的,因而.债务人承担债不履行的民事责任应有以下几条:(1)要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行为.(2)债务人要有过错.如果是下列情形,则可免除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责任;不可抗力;行政原因;债权人的过错造成;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有免除责任的条件且该条件已成就.(3)债权人受到损害.(4)不履行行为与损害之间要有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5.
《民法典》第1234条所创设的生态环境损害代修复制度,授予"国家规定的机关"和"法律规定的组织"以私法上的代修复行权主体资格,一定程度上拓展了《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环保功能.该项制度之实质,乃立法者尝试将环境行政代履行这一公法机制引入私法领域,并对其加以适当改造,使之适应《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间接救济生态环境损害的"...  相似文献   

6.
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之规定,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行为所承担的责任,实质上是一种无过错责任,被监护人仅是以是否有财产来决定是否承担侵权责任,实质上确立了一种财产能力.这种责任分担方式有过分保护受害人之嫌,也不利于保护被监护人.因此,应当承认侵权责任能力,同时规定有侵权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致害时,由致害人与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并辅之以公平责任,对32条第2款中的“有财产”作严格解释.  相似文献   

7.
本文由<易传>的官学传统分析其具体性的学术特征.以<系辞上传>第十二章的上下文语境为主,指出文中"形而上"之所指乃"当下未形"之状,所以此"道"近似<易传>屡屡提及的"幾"之语义.由此出发,分析了"形而上"之"道"的形式化过程"形而上"→"形以前"(汉)→"形"之"上"(魏、晋、隋、唐)→"形而上"之"理(宋).通过比较以评价<易传>"形而上学"的得失由对"当下未形"之"幾"的把握,而重视感受性及知识中的"默会"成份,由此导向重视知识及境界的圆融性,不主抽象偏执;但感受性须落实到具体个体,不利于纯粹知识系统的建立.由对"当下"状态的重视,而强调"道"的合(人)情、合(天)理、合(法)则,不以偏概全,而以"时"为"中";但"随时变异以从道",客观上不利于"正义"观念的绝对化,所以中国缺少"自然法"传统.用"中"之"道"在"王"则容易蔽于"具体的政治性",而以"时"中"为手段,在百姓则容易流为"乡愿"的两可态度."道德"和"法"的绝对化、神圣性皆付阙如.  相似文献   

8.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然而,举证难的问题却使这条规定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此,应当认识到偷拍在此类案件中的必要性;同时,只要偷拍没有损害有过错方和与之同居者之外的人的合法利益,也没有采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那么它是具有一定的合法性的.  相似文献   

9.
姚秋英 《红领巾》2005,(2):67-69
缔约过失责任在性质上是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有关缔约过失责任的请求权基础,有四种学说.但在法律把缔约过失赔偿责任规定为一般原则时,信赖利益受损后,首先在当事人间产生信赖利益赔偿之债,其在性质上是一种不同于侵权、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之债的独立债权债务关系,缔约过失赔偿请求权便以此种债权为基础而存在,所以缔约过失责任的请求权基础应采法律规定说.  相似文献   

10.
笔者以办案实践中"农村自建房中房主是否对雇员损害承担责任"的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例为视角,发现审判实践中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1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第35条的法律适用存在冲突,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5条已取代解释第11条之规定,原解释第11条不能再适用,农村自建房中房主对雇员损害责任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不应适用连带责任原则,从而真正实现法律适用的公平与正义价值。  相似文献   

11.
《德国民法典》第305条规定了意定之债的契约主义原则,即单独行为作为债之发生原因,其适用范围应当受到严格限制。秉持契约主义,遗赠的意思表示和悬赏广告的意思表示,应当解释为契约之要约;捐助行为,以契约理论解释确实存在重大障碍,应当承认其属于单独行为。  相似文献   

12.
民法学(二)的内容是民法学教材的第三编至第七编的内容,它主要分述了民法学的各具体民事权利,是民法学的重要内容。第十五章债权概述本章应着重掌握债的概念、特征。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掌握债根据不同的标准所进行的分类及其概念。了解债的发生根据,及债可因合同、单方  相似文献   

13.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通过签定合同谋求经济利益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为了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同法>在"违约责任"的基础上又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凡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导致合同最终没有成立或者无效的,都要承担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以"诚实信用"原则为理论基础,以违反"先契约义务"且主观上有过失为构成要件,它的性质、构成要件、责任方式、赔偿范围等方面与违约责任以及其他民事侵权责任有着明显区别.尽管缔约过失责任是<合同法>的一大进步,但还需从立法角度并结合司法实践不断充实以至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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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伟大的民族造就了两位举世闻名的浪漫主义诗人.在相距千年的历史长空中,李白与普希金是一对遥相呼应地飞翔着的自由精灵.他们传奇的一生,耐后人寻味;其共有的思想,让世人敬仰;其出众的才华,使文人惊叹;其个性又多姿多彩.通过对高中语文第三册的两篇课文<梦游天姥吟留别>与<致大海>的分析,来比较两位诗人及其作品风格之异同,其不朽之诗作将给予我们以无穷的启示.  相似文献   

15.
债的逻辑和结构体系是自给自足的,然处于债的概念下级位阶的债的发生原因却因社会生活的变化产生了新的内容,集中表现在非典型之债的出现。非典型之债是指在民商事法律规范中,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未被民法典债编典型之债所涵盖的债的关系。从非典型之债的内在本质和外在特征可甄别非典型之债,进而厘清对非典型之债的认识误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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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我国涉外合同法律适用领域的基本原则,我国关于涉外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制度,是将侵权行为地法作为侵权行为的基本准据法同时又结合运用了"共同国籍"、"共同住所地"两个连接点,对行为地法的适用规定了例外,而且存在着很多的缺陷。在我国的涉外侵权领域引入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可行性主要有:侵权行为的类型更加多样化,私法性程度越来越高;符合国际私法中出现的"软化连结点"的趋势;能够实现冲突规范的确定性和灵活性的辩证统一;迎合了国际私法中的弱者利益保护思潮;符合经济效率原则,能够降低当事人和法院的成本。本文认为应该在我国的涉外侵权领域构建以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为首要原则的法律适用体系,并具体阐述了其基本制度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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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下)的内容是民法学教材的第三编至第七编的内容,它主要分述了民法学的各具体民事权利,是民法学的重要内容。 第十五章 债权概述 本章应着重掌握债的概念、特征。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掌握债根据不同的标准所进行的分类及其概念。了解债的发生根据,及债可因合同、单方法律行为、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和其他情况而发生。着重掌握债的担保的概念和特点,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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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地债>时间上有大跨度,事件上有连续性,比较完整地反映了新中国土地关系的变迁,塑造了一系列生动的农村人物形象.但大跨度和连续性的内容压缩在30万字的篇幅内,不免有局促之感.几个主要"反面人物"的处理,亦有可推敲之处.作品在现实主义的框架之内,还可以写得更开放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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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解决了高空抛物致害案件"同案不同判"问题,为受害者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救济依据。但此法条治标不治本,存在诸多问题,尤其对致害人不明的高空抛物致害案件来说,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之规定显失公平,将"抛掷物品的行为"与"物品坠落致害"共同规制不尽合理,追责原则上存在将抛物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混同的缺陷。同时,该法条对受害者的法律救济规定仅仅是"给予补偿",很难弥补受害者所受伤害。应对此法条进行修改,并同时以其他法律救济手段对受害者进行公正合理的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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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之间因合同之债、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均可依法设定担保。然而,不乏劳动合同中设定担保,该担保是否为担保法所调整则存在法律空白,造成裁判不一。其实,劳动合同担保大多是人事保证担保,不同于一般的保证担保,应当区分情形确认其效力。同时,借鉴大陆法系的立法规定,参考英美法系的经典判例,对担保的适用范围作扩张性解释,从司法解释层面和法律层面确立、完善劳动合同担保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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